【摘要】:从1961年至1967年,临夏市对少数民族及不发达地区发放补助费,财政专项累计支出49.6万元。为帮助农民度过饥荒,在发放生活救济和生产救灾款的同时,临夏市还对农民个人发放贷款。在这一阶段,临夏市的整体经济状况处于较低水平,没有能力开展大规模的扶贫活动。临夏市减贫工作发展虽然受到党和国家的特殊关照,但也只限于小规模的救济式帮扶。临夏市主要通过自上而下的民政救济系统,对部分极端贫困地区进行“输血”式的生活救济。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广大农村面临着普遍的生存性贫困问题。为了消除广大农民无地现象,保证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利,全国于1950年开始实施大规模的土地改革。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为临夏市的扶贫开发奠定了制度基础。临夏市作为民族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上较为落后,临夏市政府在开展民主改革的同时,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生产。从1961年至1967年,临夏市对少数民族及不发达地区发放补助费,财政专项累计支出49.6万元。为帮助农民度过饥荒,在发放生活救济和生产救灾款的同时,临夏市还对农民个人发放贷款。1951年至1973年共贷41.8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种子、农具、耕畜等。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末,“三线建设”在临夏市地区投资建设了一批重型工业企业,奠定了临夏市工业基础,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
在这一阶段,临夏市的整体经济状况处于较低水平,没有能力开展大规模的扶贫活动。临夏市减贫工作发展虽然受到党和国家的特殊关照,但也只限于小规模的救济式帮扶。临夏市主要通过自上而下的民政救济系统,对部分极端贫困地区进行“输血”式的生活救济。这种扶贫方式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临夏市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却难以提高其能力,不能从根本上使贫困人口彻底摆脱贫困。(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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