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就个体而言,指个体在某一时间段内要素资源短缺或者环境受到限制的状态。贫困最早被界定为物质匮乏或不平等。但随着研究深入,能力缺乏、文化落后、制度限制、权力剥夺、环境脆弱等都被认为是贫困的表现。
民族地区的深度贫困问题也是地理环境问题。首先,民族地区深度贫困集中分布在边疆地区或内陆偏远山区,如黄土高原、西南喀斯特山区、青藏高原区、蒙新干旱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大、成本高,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落后,限制了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因“困”致“贫”问题突出(张丽君等,2015;李俊杰、狄新,2018;左停等,2018)。其次,民族地区自然生态条件相对恶劣,干旱、洪涝、泥石流、冰雪、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发,不少农民仍然“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天吃饭”,陷入“贫困—生态环境退化—贫困”的恶性循环(汪三贵等,2012;李海鹏、梅傲寒,2016;赵雪雁等,2016)。最后,民族地区与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相重叠,生态保护同经济发展的矛盾比较突出(刘宥延等,2014;曹诗颂等,2016;周侃、王传胜,2016)。民族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坚持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并重,才能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地理位置偏远、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民族地区难以脱贫的重要制约因素。由于受自然、地形等因素的影响,民族地区交通设施远远落后于城市,偏远地区大多是泥泞路,遇到阴雨季节,车辆、行人往往无法正常通行(杜毅等,2016)。如云南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多处于高寒山区,导致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成本高,这样的气候条件也不利于当地第一产业的发展,为扶贫攻坚带来困难(桂金赛等,2016)。其他贫困地区也存在偏远、交通不便和高海拔等特点(唐毓懋,2011)。地理位置相对偏远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在生产性基础设施的建设上严重滞后于东部城镇地区,交通不便、商品和劳动力流动受阻、信息不对称等现象频发,严重阻碍当地经济发展。薄弱的基础设施将减弱民族地区灾前预防、灾时应对和灾后恢复的能力(庄天慧等,2012)。
经济发展水平低是民族地区致贫的重要原因。民族地区农村往往以单一的农业经济为主,本地农民对自然生态依赖严重。贫困地区的自然条件恶劣,土地资源与其他自然资源不足,资源结构不合理,导致农户没有充裕的资源进行生产时陷入贫困。农业生产自身受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恶劣的自然条件会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农业收入低而不稳,而农业的低收入又会导致农业现代化水平低、积累水平低,因此不能实现扩大再生产(杨龙等,2017)。单一的农业经济结构对自然生态依赖较重,当沉重的经济负担压在有限或者说本来就很少量的可利用土地资源上时,极易造成超负荷开发环境,加大了成灾的可能性。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使得该地区的经济表现出极其脆弱性,对灾害的抵抗能力弱,灾害对贫困人口的影响更大。相对于富裕家庭,贫困家庭对自然资源与环境的依赖性更大,抵御环境变化的能力较差。一旦环境出现恶化,必然会导致贫困的发生或者贫困程度的加剧。(www.daowen.com)
较低的人口素质是民族地区农民陷入贫困的重要原因。贫困地区的教育、医疗等条件差,贫困家庭的现代生产知识匮乏和技能不足,人力资本发展水平较低(覃志敏,2015)。2001年,我国为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提高中小学教育投资效益和教育质量,对农村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开始实施了“撤点并校”改革,即摒弃过去“村村办学”的方式,整合临近学校的教育资源,合并办学。整合办学发挥了规模经济效应,节约了财政的中小学教育支出,但整合学校大多被放置在中心村或乡镇地区,引发农村子女上学距离增加、家庭教育支出上升,甚至辍学现象时有发生(丁冬、郑风田,2015;赵智兴等,2017;段博仁,2018;张朋、郑小凤,2018)。知识文化和劳动技能的欠缺,导致民族地区大多停留在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这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也容易造成对环境的破坏。由于缺乏现代知识,一些贫困农民并不认为自己贫困,不会主动采取任何措施来改变现状,对外界给予的扶贫项目反应也不积极,表现为内生动力不足。
因病致贫和返贫的现象在民族地区较为普遍。左停、徐小言(2017)认为我国因病致贫、因贫致病现象十分严重。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具有生态条件恶劣、经济脆弱、劳动技能相对较弱等特征,疾病尤其是重大疾病更易使该地区群众陷入“病—贫”交织的恶性循环之中。汪辉平等(2016)基于西部9省市1214个因病致贫户的问卷调查数据,发现疾病是导致农村居民贫困的重要原因,其中,患慢性病比重最高,危重病次之,地方病和意外伤害比重较低。王黔京等(2017)通过多阶段PPS抽样,对云南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中心区域州(市)的10个县885户农村家庭进行健康扶贫问卷调查,发现存在着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医疗卫生支出比例高、老年人口患病和共病现象严重、劳动力患病风险大、健康教育缺乏等问题。疾病或健康状况不良等因素使得个体或家庭的经济状况恶化或收入能力下降而陷入贫困的现象较为普遍(林闽钢,2016)。陈在余等(2017)发现农户因病致贫并非暂时性冲击,而是对家庭未来贫困具有显著的动态影响。
较低的社会保障水平也是民族地区的重要致贫原因。第一,民族地区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不足(龙玉其,2015)。除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其他社会保险制度还有较大的扩充空间。养老保险覆盖面的不足使得民族地区一些老人的晚年生活缺乏保障,陷入老年贫困。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社会保险覆盖面的不足使得民族地区的劳动者易陷入贫困境地。第二,民族地区社会保障的城乡差距较大(周林刚,2002;龙玉其,2015)。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城乡二元格局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分割,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相对落后,社会保障发展的城乡差距较大。第三,民族地区的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发展相对滞后(龙玉其,2015;庞香萍,2016)。相比社会保险,民族地区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的发展更为滞后,削弱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反贫困作用。第四,较低的地方财政自给能力削弱了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民族地区地方财政自我创收能力有限,许多贫困县往往需要依靠中央政府和省政府的专项转移支付才能维持政府职能的正常运转,财政收入结构失衡情况严重,直接制约了其用于社会保障项的财政资金数额,削弱了当地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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