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是“营改增”后企业的主要的税负。我国企业目前存在着严重的偷税漏税现象,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税收机制尚不完善。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利润最大化成为企业竞相追逐的目标,如何降低成本,合法规避各项税金成为摆在企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从税务部门的角度看,虚开增值税发票因其具有的巨大社会危害性,历来是国家打击的重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在这一背景下,为加强税收征管,遏制虚开增值税发票,“票、货、款一致”逐步成为税务执法机关判定行为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标准之一。
实际上,通过CW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看,作为企业想减轻税负是无可非议的事。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如何降低税负和实现税收零风险,企业只有在“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原则下,才能大有可为。也就是说,企业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范围内,从多税种主案中通过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使自身税负得以减轻或延缓。
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单位,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同样,认真研究国家税收政策、合理节约税负支出也是企业应有的权利。对于任何一个企业而言,进行税收筹划主要就是为了实现直接减轻税收负担,获得资金的价值,实现与税务有关的零风险,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以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的目的。更为重要的是,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密切相关,这是因为税收筹划能减少支出,提高资金利用率,从而有利于实现财务管理的税后利润最大化目标。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运用,主要是在筹资决策、投资决策、利润分配中的运用。
在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利用纳税人身份选择、混合销售和兼营业务、税率、税收的行业与地区优惠政策、合理的费用抵扣政策等途径进行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在CW公司的投资方式选择上,可以运用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抵扣企业进项税这一政策,通过购进固定资产,加快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享受抵免进项税额,已实现税收筹划。同时,CW公司可以通过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不能及时收回货款的方式,采用赊销或分歧收款推迟纳税义务时间。在销售商品时采取委托代销,等到收到代收款时再确认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在销售货物的时候,多采取折扣销售的方式,给予购货方一定的价格优惠,以此来取得节税利益。(www.daowen.com)
对于以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税收筹划,在企业的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相关问题: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发票;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的要求,限制了企业做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权;企业产品的性质及客户类型也决定着企业进行纳税人筹划空间的大小。
如今,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企业理财和经营管理整体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是现代企业理财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它要求筹划人熟悉各种税收政策法规,合理运用各种节税方法,使得企业税收成本最低化。在实际税收筹划中,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一定要以科学的眼光看待税收筹划,不能只把眼光定在税收上,而必须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衡量标准,在综合权衡各方面因素后,在对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做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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