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合作型劳动关系的构建需要雇佣双方建立高水平的信任关系,而信任关系的建立需要雇佣双方事先通过足够的有效信息去了解对方,双方只有形成稳定的预期,才能使信任关系建立的基础更为稳固。同时,信任关系的延续与维持离不开声誉效应的充分发挥。雇主和雇员的声誉作为一种社会化评价和判断手段,需要通过完善的社会化评价体系提高其可信度。当前,大数据技术正快速应用于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大数据的发现、挖掘和处理,可以显著提升全社会的信息化建设水平。在我国劳动力市场完善的过程中,为了进一步提高雇佣双方的匹配效率,作为劳动力市场主体的企业和个人,可以充分利用大数据提供的准确信息,帮助自身在劳动力市场中作出科学决策。
为了帮助雇主和雇员就合作意向和合作行为作出更加准确的识别和判断,当前在构建合作型劳动关系的过程中,首先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征信体系的建设。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效的企业征信体系和完善的征信服务可以防范信用风险,保障市场交易主体的交易安全,使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获得较多的交易机会,缺乏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则受到更多的惩戒。企业征信系统包含的信息涉及多个方面,如企业信贷,司法判决与执行,产品质量,税务、环保、安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表彰与处罚等。这些信息是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渠道的重要参照,也是雇员选择企业的重要参考。从构建合作型劳动关系的角度看,企业征信系统应该完善有关雇佣方面的信息并提高其在企业征信系统中所占的权重,这些信息包括企业平均工资水平、工会组建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缴费率、劳动争议发生率、安全事故发生率等。以上信息可以帮助求职者在劳动力市场上对用人企业进行筛选并作出理性决策。(www.daowen.com)
合作型劳动关系的运行是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双向合作行为,为了帮助雇主更好地识别和判断人才,完善的社会化人才评价体系也是构建合作型劳动关系过程中一项必不可少的要素。当前,我国社会化人才评价体系的建设要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标准,真正建立符合不同职业特点的分类评价标准,全面体现人才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在品德测评中,有关人才的忠诚度、敬业度、诚信度、流动率、协作意识、保密观念等应该成为评价重点,这些素质是员工合作行为的基本特征。通过创新评价手段,规范评价程序,组建专业性和市场化的人才评价中介机构,提高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在不影响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有选择地参照社会化人才评价信息,并结合其他测评手段,在雇员入职前尽可能对其作出全面而准确的评价和判断,确保入职后雇佣双方合作关系的建立与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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