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囚徒困境模型的基本原理
在博弈论中,囚徒困境是一个典型的用来描述博弈双方行为选择的简单模型。囚徒困境主要描述两名案犯作案被抓后,警察没有掌握他们作案的足够证据,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在提供口供的过程中相互串通,警察将他们分开隔离囚禁起来,以得到所需的口供。每个囚徒只有两种选择:坦白或抵赖。假设警察对于两个犯罪嫌疑人的政策是这样的:如果两个人都选择坦白,每人都会被判入狱3年;如果两人都选择抵赖,警察就难以掌握犯罪的充分证据,只能以妨碍公务罪判处每人入狱1年;如果一人选择抵赖一人选择坦白,选择抵赖的一方会被判入狱5年,而选择坦白的一方会获得宽大处理,被警方释放。囚徒困境博弈矩阵如图6.2所示。
图6.2 囚徒困境博弈矩阵
对于警察的上述政策两个犯罪嫌疑人都是明白的。对于两个犯罪嫌疑人的任何一方,不管选择坦白还是抵赖,最终所得到的处理结果均取决于另一方所选择的策略。由于在策略选择过程中双方处于相互隔离的状态,一方是选择坦白还是抵赖,另一方并不知晓,因此双方的决策可以看作是同时进行的。在此过程中,博弈的规则、双方可供选择的策略、不同策略组合下双方的收益或成本都是相同的,两名嫌犯在选择策略时都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由于二人处于相互隔离状态,不知道对方会选择哪种策略,在此状况下,对于每个囚徒来讲,选择坦白对自己总是有利的,因为在自己选择坦白策略的前提下,对方选择抵赖时,自己就能摆脱囚禁,获得自由;如果对方也选择坦白,需要入狱服刑3年。相反,如果自己选择抵赖策略,当对方也选择抵赖时,自己只需服刑1年,但当对方选择坦白时,自己需要服刑5年。由于两人不能相互串通,囚徒中的任何一方,出于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不论对方选择何种策略,选择坦白对自己总是比较有利的,最终的结果就是两人都选择坦白策略,各自入狱服刑3年。很显然,这个结果并不是最优结果,因为二人如果同时选择抵赖,只需各自入狱服刑1年即可。但是在二人相互处于隔离状态时,在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最优结果很难实现,这便形成了所谓的囚徒困境。这个简单的博弈模型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济社会生活中个体和群体之间的相互矛盾或困境,即在理性行为的前提假设下,虽然个人的理性选择对自身可能是最优的,但从集体角度来讲未必是最优的,而集体的非最优选择最终会直接影响每个个体的现实利益。
(2)囚徒困境下雇佣双方的冲突行为
囚徒困境博弈模型运用到劳动关系领域可以解释一定条件下劳资双方所面临的冲突与合作的选择问题。本书从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的现实劳动关系问题出发,利用囚徒困境博弈模型对雇佣双方的冲突与合作问题进行分析。从本书前面的分析可以得知,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数为民营企业,发展历程较为短暂,很多是在近些年国家实施创新驱动的战略下应运而生的。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相对匮乏,许多企业缺乏市场竞争力,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也缺乏现代管理理念的指引。对于处在起步和发展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包括研发、管理和销售在内的核心人才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能否将这些人才运用好、激励好,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但是在调研中笔者发现,越是处在起步和发展的关键期,企业所面临的人才瓶颈问题越严重。这其中既包括人才难以引进的问题,也包括现有人才创新力度不足,企业绩效难以提高的问题。通过对访谈和问卷调查结果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发现,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一方面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定性质有关,另一方面也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有关。
科技型中小企业属于高风险和高收益并存的组织,对于处在起步和发展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随着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其面临的风险会更大。对于雇佣双方而言,交易过程会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同时,由于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和方法的滞后,雇佣双方往往缺乏足够的沟通。在此情形下,雇佣双方隐性和显性的冲突就不可避免了,对双方的合作则造成了较大损害,从而影响个人和组织绩效的提升。下面运用囚徒困境博弈模型对此进行分析和解释。(www.daowen.com)
在这里,假设雇主和雇员分别担任囚徒1和囚徒2的角色,各自面临两种策略选择:合作或冲突。雇佣双方囚徒困境博弈矩阵如图6.3所示。
图6.3 雇佣双方囚徒困境博弈矩阵
图6.3中的四组数字分别表示雇主和雇员选择不同策略的组合所带来的收益值。在囚徒困境博弈模型中,两名囚徒是被相互隔离开的,每人独立做出决策,双方不能相互串通。在现实劳动关系中,尽管不能将雇佣双方从空间上相互隔离开来,但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由于雇佣双方在交易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交流机制,加之企业发展初期大多没有建立利润分享制度,雇佣双方之间往往缺乏足够信任,因此双方策略的选择也可以看作是在共同规则下各自独立作出的选择。
对于雇主而言,如果选择合作策略,他能取得的收益就取决于雇员策略的选择,如果雇员也选择合作,雇佣双方的收益均为4,如果雇员选择冲突,则雇主的收益只有1,而雇员的收益为5;同理,在雇主选择冲突策略的前提下,当雇员选择合作策略时,雇主的收益为5,雇员的收益为1,当雇员选择冲突策略时,雇主和雇员的收益均为2。在此情形下,基于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雇主就会选择冲突策略,以提高自身的收益水平。同样,对于雇员而言,由于和雇主面临同样的博弈规则及可供选择的策略,并且不同策略组合下双方的收益水平都相同,因此基于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雇员同样会选择冲突策略。最终,雇佣双方博弈的均衡点(纳什均衡)就是双方均选择冲突策略,各自的收益水平都是2。这样的结果对于雇佣双方而言并非最优结果,因为雇佣双方都选择合作策略时,双方均可以取得的收益水平为4。但是在双方没有建立信任基础,缺乏有效的交流与沟通机制的状况下,雇佣双方只关注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雇主可能通过增加工作强度、压低薪酬水平等措施提高企业利润水平,而雇员则可能通过采取消极的工作态度、较低的团队协作水平等措施降低企业的绩效水平,最终双方通过互相损害对方利益而形成“双输”的格局。
以上囚徒困境博弈模型,很大程度上解释了雇佣双方的非合作博弈过程。这个模型同样可以解释处于起步和发展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所面临的劳动关系形态。处在起步和发展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缺乏长远的战略眼光和目标定位,产品和服务缺乏足够的市场竞争力,面临的风险水平较高;同时,企业内部的分配机制不健全,雇员对企业允诺的薪酬福利待遇抱有观望态度。因此,雇佣双方均面临交易的不确定性,管理者和员工之间容易形成隔阂,双方的冲突往往大于合作,不利于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型劳动关系。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讲的冲突与传统劳动关系中的冲突有一定区别。传统劳资冲突往往具有激烈的对抗性,表现为显性冲突;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冲突则一般表现为隐性冲突,如雇员工作态度消极,创新能力没有充分发挥,雇主对员工缺乏信任、授权有限,员工收入难以和企业利润保持同步等,最终使雇佣双方的利益都受损。
然而,如果从企业长期发展的视角分析,囚徒困境博弈模型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为这一模型是静态博弈分析模型,每个博弈主体只参与一次策略的选择,每个参与人的策略一旦选定后,就不能再对博弈过程施加影响,整个博弈的结局也就决定了。同时,这一模型只考虑了其他博弈主体的决策对自身的影响,而没有考虑自身决策对其他博弈主体的影响,因此,这种静态的博弈分析并不能完全反映现实中的劳资博弈关系。[3]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这种追求持续创新的组织而言,雇佣双方需要在动态博弈中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也就需要借助其他博弈分析模型展开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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