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中期,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由工场手工业发展到机器大工业,机器取代了传统的手工工具,机器工业取代了传统的手工业作坊,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制度发生了质的飞跃。机器的大规模广泛使用使企业的生产规模迅速扩大,劳动生产率迅猛提高。工业革命直接导致了工厂制度的建立,构成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随着工业技术在生产领域的广泛应用,工厂的社会化生产程度越来越高,社会上大量的工人进入工厂从事生产劳动,这些工人主要由农民和退伍军人等组成,并且童工也大量存在,成为工业革命早期产业工人队伍的主力军。
由于处于工业革命早期,工人在技术的操作上极不熟练,初期工人的生产效率较低。资本家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人的生产效率,对待员工往往像对待机器一样,对其工作的全过程进行严密监督,通过经济惩罚、鞭打和解雇等刚性管理手段强制要求员工无条件服从,延长工作时间、增加劳动强度和最大限度地压低工人的工资等剥削工人的手段被广泛采用,并且具有不可抗拒性。由于资本家追求更多利润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因此工人的生活状况并没有随着生产率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而有所改善,相反,由于过度竞争、贫富分化、商品和货币对劳动者的异化,工人的劳动条件和生活状况都急剧恶化。[2]
面对资本的残酷压榨,工人进行了激烈的反抗。起初工人将自己受压榨的原因归咎于各种机器设备,认为正是由于机械化而使他们受到了非人的待遇,因此他们将机器视为仇敌,通过破坏机器设备、烧毁房屋等形式对他们受到的剥削压迫进行反抗,给当时的生产力发展造成了严重破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资本主义工业的快速发展。后来,工人停工、怠工和罢工等反抗形式相继出现,但由于工人的力量相对弱小,没有形成能够与资本家相抗衡的力量,这些反抗斗争大多数以失败告终。工人通过反抗斗争的实践逐渐意识到联合的必要性,早在1790年,美国熟练的手工艺工人便组织了同业工会,此后,其他行业也陆续出现了最初的工人组织,这就是早期的工会。这些工会组织提出了最低工资要求,并通过相关的走访巡视活动,确保工会会员的工资水平不低于他们提出的最低工资水平。此后,工会运动进一步发展,尽管在资本主义经历经济危机和大萧条时工会运动短暂处于低潮,但其发展态势却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向。(www.daowen.com)
由于雇主和雇员利益的相互对立,因此面对早期的工人组织,雇主进行了激烈的抵制,企业在对工人组织极力压制的同时,想方设法通过延长工人工作时间、降低工人工资、增加劳动强度等措施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这一时期,面对激烈的劳资冲突,政府也开始利用法律的形式对工人运动进行限制,如1791年法国颁布了《夏勃里埃法》,1799年英国颁布了《结社法》,这些国家先后以立法的形式禁止工人结社、罢工和示威。总体来看,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的特征相对应,政府在劳动关系的调节方面采取了自由放任的政策,但从相关的立法内容和实施情况看,政府实际上偏向于雇主一方,对雇主随意雇佣、使用和解雇工人采取了纵容政策。
这一时期,劳资双方的利益是尖锐对立的,劳资之间的冲突和对抗相当激烈,逐步形成了两大直接对立的阶级。早期的工会发展还不完善,劳工运动总体上处于分散状态,同时由于政府的立法和政策偏向于雇主一方,劳方争取权益的斗争面临资方和政府的双重压迫。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观点,劳资之间根本对立的根源在于生产资料所有权不平等导致的财富分配的不公和扭曲,资本主义雇佣关系的本质也就是资本家和雇佣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剥削和被剥削关系。由于劳资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所以工人要想真正满足自身的利益诉求,必须从其受剥削压迫的根源上寻找出路,即工人真正拥有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成为企业的实际所有者,并自己对企业进行管理,由工人单方面控制企业,确定企业目标并制定管理规则,这是从根本上消除劳资冲突的唯一手段。这种劳动关系的调节模式强调工人的主导作用,并且在实践中也有过尝试,如前南斯拉夫曾建立的工人自治制度、西班牙巴斯克地区的孟作根体系以及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等,都含有这些思想成分。但从实践效果看,这种调节模式过度强调公平目标的实现,往往会降低企业的生产效率,从而决定了其实现的公平也是一种相对低水平的公平。[3]随着20世纪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初期苏联解体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剧变,以及西方激进思想的逐渐衰退,这种基于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工人主导型的劳动关系调节模式逐渐被西方国家理论界边缘化,但是其基本思想对现今企业劳动关系的调节和劳资合作仍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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