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当代西方劳动关系思想的探讨

当代西方劳动关系思想的探讨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其观点在政治趋向上由“保守”到“激进”,我国学者将当代西方国家的劳动关系研究划分为五大学派。该学派指出,只要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不改变,工会的作用就十分有限,为此,必须进一步增加工人对劳动权与剩余报酬索取权的了解,充分认识劳资关系的对立性质,主动挑战资本的主导权。

当代西方劳动关系思想的探讨

进入20世纪后,随着世界劳动关系趋于多元化与复杂化,劳动关系的研究逐渐渗入组织行为学管理学、制度经济学等领域。按其观点在政治趋向上由“保守”到“激进”,我国学者将当代西方国家的劳动关系研究划分为五大学派。

(1)新保守派

新保守派也称新古典学派,该学派强调市场规律劳资关系的调节作用,认为市场力量不仅能使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也能保证雇员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新保守派认为,劳资关系是具有经济理性的劳资双方平等、自由的交换关系,资方追求利润最大化,劳方追求合理的待遇以及良好的工作环境。尽管双方目标和利益不同,但在劳动力市场资源配置作用下,经过双方长期、重复的交易,双方力量趋向均衡:雇主采取利益激励性的分配方式促使雇员努力工作,雇员则根据其能力、努力程度以及技术水平获得相应待遇,双方均会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实现生产效率最大化。[9]

在对待工会问题上,新保守派认为工会在劳资关系调节中的作用有限,甚至会因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干扰雇主与雇员的直接联系而破坏劳动力市场的平衡,导致工会在削弱雇主力量的同时,也降低了其对雇员工作保障的能力,形成“双亏”局面。因此,该学派主张国家劳动政策与法规应当使工人难以组织工会或限制已有工会的权力。[10]新保守派的重视市场对劳资关系的调节作用有一定的道理,但在过分夸大市场作用的同时,却忽视了市场中劳动力与资本两种要素不平等的经济地位。

(2)管理学派

管理学派主要由组织行为学与人力资源管理学者组成。该学派注重通过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与开发,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增强雇员对企业的认同感与忠诚度。管理学派认为,雇员的利益同企业的利益基本一致,企业采取高绩效的管理模式,如高工资、高福利、公平待遇、轮岗制度、工作规划等策略,有助于雇员对企业形成高度认同感。与保守学派相比,管理学派认识到了单纯市场调节的局限性,强调通过改革人力资源的管理方式,增强劳资间的信任与合作。在对待工会及集体谈判制度的问题上,该学派的态度较为模糊,一方面认为工会的存在会干涉雇主的权利,给劳资关系带来不确定性;另一方面,面对已经成立的各种工会组织,管理学派认为雇主只有与工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才能在未来继续生存。管理学派的观点与主张更为接近市场经济国家的现实状况,是20世纪70年代日本“合作式雇主—雇员关系”模式的重要理论基础。

(3)正统多元论学派(www.daowen.com)

正统多元论学派主要由制度学派与劳动关系学者组成。该学派重点关注劳资关系领域经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通过对劳动法、工会以及集体谈判制度的研究,主张政府应在职业培训、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在此基础上,通过政府、雇主与工会三方的共同努力协调劳动关系。与新保守派不同,正统多元论学派强调劳动力市场上雇员与雇主之间的不平等,认为雇员因面临稀缺的劳动机会而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主张通过工会与集体谈判制度平衡劳资双方地位,维护雇员利益,形成和谐的劳动环境,同时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以此兼顾公平与效率。该学派主张弱势群体通过“组织化”实现自身的公平诉求,提出建立工人委员会或工人与雇主共同组成的委员会,使工人代表分享企业信息、参与共同协商、监管与决策行为。正统多元论学派肯定了工会与集体谈判的重要性,注重劳动者公平权益的维护,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欧洲一些国家劳资关系体系的构建产生了重要影响。

(4)自由改革主义学派

自由改革主义学派的观点较为松散,既包括对微观领域的就业歧视、不公平、裁员、工作环境危险、拖欠工资福利等问题的分析,也包括对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劳动关系调节机制的不足与所存在问题的研究。该学派以批判的眼光分析市场经济国家的劳动关系体系,认为已有的劳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难以为雇员提供足够的权利保护,而雇主出于利益的考虑,以及受自身能力所限,也不可能公平、公正地对待雇员。

自由改革主义学派最突出的贡献是提出了结构不公平理论,该理论将经济部门划分为核心与周边两个部门。核心部门是指规模大、资本密集且居于市场主导地位的企业,该部门往往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雇员也拥有更多的关系力量,因此能够采取更为先进的管理模式,给雇员提供优越的劳动条件。而周边部门则是指经济实力较弱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与核心部门相比,这类企业的工作岗位相对不稳定,甚至是非全日制的、临时性的,易受裁员政策影响。自由改革主义学派指出,正是核心部门与周边部门的结构不公平,证明了工会与集体谈判制度存在的必要性。两部门相比,周边部门的雇员更需要工会的帮助,但现行的劳动关系体系却恰恰是周边部门的工会力量软弱。因此,必须加大政府对劳动关系的干预强度,通过制定强势劳动法以及完善工人代表制度与工会、支持劳工运动等方式确保工人得到公平待遇。[11]

(5)激进学派

激进学派主要由西方现代马克思主义学者组成,该学派认为,劳资双方的利益是根本对立的,劳资间的冲突不仅仅是双方在工作场所内关于工资报酬和劳动保障等具体问题的分歧,而且是资本主义经济体系本身所固有的矛盾与问题。激进学派认为,其他学派所提出的政策主张作用有限,其实质均是为雇主服务的,并非双赢策略,这些措施往往是运用更为圆滑的策略监督与控制雇员的行为,并通过所谓的民主化改革,制造劳资利益一体化的假象。该学派指出,只要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不改变,工会的作用就十分有限,为此,必须进一步增加工人对劳动权与剩余报酬索取权的了解,充分认识劳资关系的对立性质,主动挑战资本的主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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