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开始,随着国资委将在央企范围内全面推行经济增加值(EVA)考核,经济增加值这个概念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媒体的报道上。EVA是Economic Value Added的缩写。经济增加值到底是什么呢?为什么国资委会这么看重它?在讨论经济增加值之前,我们先从一个投资故事讲起。
案例9.1
贾先生向银行借了100万元投资于一个生意。银行贷款利率为5%。如果这个生意每年产生8万元(未付息之前)的利润,这个生意是否值得投资?为了简单起见,忽略所得税的影响。
根据“第8天”所学的知识,只要已投入资本回报率大于银行贷款利率,就会产生财务杠杆的正效益。这个投资是可行的。下面我们换一种思路,用一个最简单的判断标准,如果这个生意的回报减去支付的利息还有剩余,即8万元-5万元=3万元,这个投资对贾先生是有利的。毕竟贾先生自己没有任何投资,能够用银行的钱帮自己赚钱就很好了。第一种方法是用相对比率进行比较,而第二种方法是根据绝对差额是否为正来判断。
经济增加值指从营业利润中扣除全部投入资本成本后的所得。在案例9.1中,营业利润就是指未扣除利息之前的利润8万元,而资本的成本就是100万元借款的利息费用5万元,经济增加值等于8万元减去5万元得到的3万元剩余利润(Residual Income)。如果这项投资的年利润仅为4万元,则经济增加值为-1万元,没有产生剩余利润,这样的投资就没有任何价值了。(www.daowen.com)
案例9.2
贾先生用自己的积蓄投资于一个生意。如果这个生意每年产生8万元(未付息之前)的利润,经济增加值是多少?为了简单起见,忽略所得税的影响。
很多人认为股东(贾先生)的钱是没有成本的,而经济增加值的核心是认为资本投入是有成本的,这个资本投入既包括债权人(银行)的资本也包括股东的资本(贾先生的积蓄)。银行的资本成本以标明的利率来计算,在案例9.1中是5%;而股东的资本则以贾先生的机会成本来衡量。机会成本是指在面临多方案选择其一,被舍弃的选项中的最高价值者是本次决策的机会成本。贾先生如果不投资该项生意,他可以把钱存到银行里,银行存款利率为3.5%;贾先生也可以用100万元去投资别的生意,假设市场上平均的资本回报率是10%。按照机会成本的定义,投资其他生意具有最高价值,所以贾先生的机会成本就是100万元×10%=10万元。投资的盈利只有高于其机会成本时才会为股东创造价值。8万元-10万元=-2万元,这个投资对贾先生来说不具有价值。换句话来说,贾先生不如用这100万元积蓄去投资其他生意以获得10%的平均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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