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9月1日

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9月1日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比较研究,就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电信资费改革和电信企业全业务经营趋势而言,得出了如下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第一,规制的本质是政府利用其强制性资源提供的一种特定制度,对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同时具有资源配置效应和收入分配效应。

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9月1日

本书采用比较的框架,对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改革进行了研究。主要分析了英国、美国、俄罗斯和中国等代表性国家自然垄断产业的所有制、市场结构、规制治理结构、价格规制合同、服务质量规制的状况及其变革,并着重分析了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改革背后的利益机制。通过比较研究,就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电信资费改革和电信企业全业务经营趋势而言,得出了如下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第一,规制的本质是政府利用其强制性资源提供的一种特定制度,对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同时具有资源配置效应和收入分配效应。规制改革的实质是一种利益调整和再均衡的过程,改革进程取决于利益主体间的博弈和利益协调。

第二,无论在公有制还是私有制下,规制对于自然垄断产业都是不可或缺的。国家垄断经营模式是一种特殊的规制框架,所有制的改革是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元的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明晰的产权结构更能与竞争相兼容,因此,对自然垄断产业进行适度的民营化改革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第三,只有进行市场结构改革,打破垄断,才是解决自然垄断治理难题的最根本途径,市场结构改革是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改革的核心。我国电信业正处在高速发展的阶段,新业务、新服务处在打造品牌、创建市场的时期,对电信产业的结构调整必须充分考虑到调整成本因素,通过鼓励新业务、新服务的发展和创新,增强与在位厂商产品的差异性,重组市场结构,建立公平、有效的竞争体系。在市场结构改革过程中,需要政府实行竞争导向的规制,这样才能促成有效竞争格局的形成。规制应该遵循不对称规制的原则,重点放在解决接入定价问题、普遍服务和交叉补贴问题上。(www.daowen.com)

第四,规制制度改革是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改革的根本落脚点,也是所有制改革和市场结构改革顺利进行的有力保证。为了提高生产效率,中国经济迫切需要选择高强度的激励规制合同,但是这样做又与目前的制度环境产生冲突。要想走出这个困境,某些方面的市场制度改革必不可少。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面对垄断厂商的提价要求,当前规制者应重点考虑激励效应。目前,我国正在逐步降低对垄断产业的租金抽取,推进所有制多元化改革,并通过“两税合一”降低内资企业的所得税率。给予企业更多的利润分享,激励厂商尽量通过技术创新来消化成本,而不是转嫁给消费者。同时,加强对垄断厂商成本的审核和公众监督,尽可能掌握原始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在此基础上,确定相对合理的成本转嫁比率。

第五,与垄断厂商相比,消费者个体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弱,更具有风险规避的倾向。此外,大多数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对于消费者来说都是生活必需品,其价格变动对消费者的基本生活平和质量有非常大的影响。因此,在规制设计中,面对不确定时,规制者应该更多关注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更多地考虑消费者对这类产品和服务提价的承受程度。

第六,很难得到关于服务质量规制的简单、明确的政策。理想的服务质量规制在不同的环境下差别很大,受到很多制度性因素的影响,会随着相关各方,包括规制者、服务质量提供商、消费者的信息而大相径庭,也随着消费者偏好、产业竞争的程度和特性,以及生产者纵向一体化的程度而改变。存在着促进竞争、实现规模经济和保证一定的服务质量之间的权衡。在实践中,要将激励性规制和相应的服务质量规制搭配在一起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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