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需求和供给两个角度分析了利益集团对政策影响机制后,下一个问题便是这种影响对整个社会福利而言有益还是有害,进而应该通过怎样的制度安排来鼓励或限制利益集团的政治影响?
传统政治学理论主张“利益集团自由主义”,认为利益集团的自由形成是保证所有声音被听到的最有效的途径,集团政治具有公平功能,集团活动的后果是民主的。自奥尔森起,有关利益集团的经济学研究对传统政治学的上述观点基本持否定态度。
在经济学帝国的任何子领域,经济学家们总是致力于探究研究对象与经济产出的关系,利益集团的经济学理论也不例外。奥尔森1965年系统地提出了他的利益集团理论后,1982年在《国家兴衰探源》一书中分析了利益集团与经济绩效的关系,提出了一个重要假说:利益集团会阻碍投资和资本积累,因而不利于经济增长[11]。
由于小规模的特殊利益集团具有集体性行动的优势,它们往往能战胜大集团,从而侵害大部分人的利益。特殊利益集团往往热衷于收入再分配而不是创造财富,奥尔森因此把它们称作分利集团。分利集团的非生产性的政治活动耗费资源,降低经济效率。奥尔森(1993)指出,与其说它们在“分蛋糕”,不如说是更具破坏性地在瓷器店里“抢瓷器”。而且分利集团数目越多,对经济绩效的破坏越大。如果一个国家和地区允许自由组织集团又长期没有动乱或入侵,利益集团的不断增加对投资和经济增长的阻碍会越来越大。
奥尔森理论提出后,其本人和其他经济学家们做了大量实证研究,大部分的文献研究的对象是利益集团和经济绩效的关系。试图解释为什么更多的利益集团会导致较低的投资比例。直观的理解是由于利益集团增多,游说、寻租等非生产性的政治行为相应增加,人们在政治领域消耗更多的资源,而不是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生产中,导致投资减少,增长变缓。但是实证检验的结果却没有给上述结论充分的支持。
Knack and Keefer(1997)对利益集团与投资和经济增长间的关系做了实证研究。考察了集团成员数目与经济增长率和投资占GDP比重的关系。Knack and Keefer区分了两类集团:(1)Olson集团:即产业联盟、贸易组织等特殊利益集团;(2)Putnam集团:基于宗教、文化或年龄的集团。Knack and Keefer(1997)实证结果表明,Olson集团人数对增长和投资比例的影响在统计上不显著;Putnam集团人数对投资比例影响显著,且负相关,即此类利益集团人数越多,投资占GDP的比重越小。Knack(2002)利用扩展的数据得到了相同的结果。
一个更新的研究来自于Coates and Heckelman(2003)。他们重点考察了Olsen集团[12]。实证结果表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中,利益集团对投资的影响不同。在经济发展水平高的OECD国家,利益集团会破坏投资;而在发展中国家,利益集团对投资没有影响甚至有较小的促进作用。为什么在发展中国家,利益集团对投资无影响甚至有弱的促进作用呢?Coates and Heckelman给出的解释是,利益集团较多的发展中国家,往往社会凝聚力强,法律更有力,社会资本积累较多,因此经济增长更快。Coates and Heckelman(2003)的结果还表明,利益集团类似普通商品。收入水平高的国家人们消费较多。人们更多地选择参加集团(尤其是Putnam集团),消费集团产品,而不是储蓄或投资。因此,发达国家的利益集团数量与经济增长负相关。(www.daowen.com)
奥尔森以后的经济学家把研究的重点转向利益集团对社会福利的影响。无论是芝加哥学派的规制俘获理论,还是弗吉尼亚学派的寻租理论,都从各自角度证明了利益集团对社会福利的副作用[13]。那么利益集团对社会福利究竟有什么影响呢?随着集团规模的变化,这种影响又会产生怎样的变化?经济学家们的研究结论并不一致。这方面早期的文献集中于垄断的福利损失研究,通常都采用“赢者通吃”的规则(Tullock,1980)。Nitzan(1991a)讨论了Tullock(1980)模型的一个变形,结论是:随着利益集团数量的增加,寻租活动频繁,由此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增加。而且集团内分配越平均,社会福利损失越大。Hausken(1995)在Tullock(1980)基础上,建立了集团内和集团间的动态博弈模型。孙广振和张宇燕(1997)建立了一个“领导者—跟随者”模型。立法者是领导者,利益集团是跟随者。当所有集团的总规模外生给定时(远小于总人口),立法者一定程度上可以决定集团规模,他们的结论是:随着集团数目增加,非集团成员和集团成员的福利都将得到改善。
经济学家们的结论不尽相同。我们需要一个更一般的模型和结论,这方面的努力来自福利经济学家黄有光和孙广振。Sun and Ng(1999)指出,之前许多有关利益集团的模型没有很好地刻画个人的行为,因而缺乏微观基础。他们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了一般均衡模型,研究利益集团与社会福利的关系。与其他福利经济学研究一样,Sun and Ng(1999)用经济领域“租”的多少来衡量社会福利水平,集团政治活动造成的租的消散则意味着社会福利的损失。
利益集团的政治活动可以给本集团带来更多的转移支付,可称为再分配效应;同时,游说等非生产性政治活动会耗费资源,从而使社会总产出减少,可称为产出效应。Sun and Ng(1999)建立了两个一般均衡模型来考察利益集团数目对社会福利的影响。模型1中假定个人不考虑集团活动对总产出的负效应,此时利益集团数目越多,集团内分配越平均,租的消散越少,社会福利损失越小。模型2则放松了上述假定,利益集团政治活动的再分配效应和产出效用同时存在,集团数目与福利损失的关系呈倒“U”型。当集团数目较少时,随着集团数目的增加,各利益集团用于游说的非生产性资源增加,使得总产出减少,租的消散增加;当集团数目增加到一定程度时,情况出现了逆转,随着集团数目的增加,用于游说的非生产性资源减少,从而总产出增加,租的消散减少。
虽然Sun and Ng(1999)没有采用通常的“赢者通吃”规则,但通过变形也可以考察相应的情形[14]。模型中的总产出不是像Nitzan(1991a)那样简单假定为外生的,而是由各参与者的行为内生决定的。Sun and Ng(1999)的一般均衡模型中集团间游说的纳什竞争均衡不仅决定了各集团的份额,还内生地决定了总产出本身。个人的劳动禀赋被分配于生产和游说,没有包括闲暇等私人活动。但Sun and Ng(1999)指出,引入闲暇后,只要总生产函数不是规模收益递增,则基本结论不变[15]。显然,Sun and Ng(1999)的模型更为一般。
综上所述,利益集团的经济学研究基本否定了传统政治学的“集团自由主义”观点。经济学家们从不同角度证明了利益集团对社会福利的副作用。利益集团为本集团争取更多转移支付的同时,其非生产性政治活动会耗费资源,从而使社会总产出减少。然而经济学家们的具体结论也并不一致。利益集团对社会福利的影响是复杂的,其政治活动的再分配效应和产出效应与集团数目、集团内部的平均程度等因素有关。在介绍了西方利益集团经济理论的基本分析框架后,下面讨论其在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改革中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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