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363 号《关于批准各别种类商品进、出口监督条例的决定》和第364号《关于批准对外商品交易领域许可证发放以及实行许可证联邦数据库的管理条例的规定》,包括酒精饮料、医药、加密技术产品、易燃易爆物品、毒品、核物质、核设施所使用的器材、危险废物(包括放射性废物)和未加工的动物源性产品等的进口必须获得许可证。尽管俄罗斯简化了烈性酒等产品的进口许可证程序,并取消了部分针对进口产品的歧视性手续费,但目前俄罗斯的许可证申领的手续仍然非常烦琐,对相关产品的进口造成了不便。
根据俄白哈关税同盟委员会的规定,成员的权力执行机关公布的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可在必要时实行许可证管理或配额管理,进口商品许可证的申请及其他相应许可文件均须在该产品所对应的权力许可办理。俄罗斯联邦政府2010年9 月23 日第1567 号政府批准的产品清单中列出了超过20 种的商品,并确定了由哪些全权机关发放特定商品的许可证。其中,在携带药品时,必须向俄罗斯联邦卫生监督局申请许可证;在进口列入俄罗斯联邦红皮书的珍稀和濒危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及其部分和(或)衍生物时,必须向俄罗斯联邦资源利用监督局申请许可证;进口文化艺术珍品,必须向俄罗斯联邦文化保护局申请许可证;而进口贵重金属时,必须向俄罗斯财政部申请许可证。(www.daowen.com)
根据俄工业和贸易部制定的《2020 年俄罗斯汽车工业发展规划》,为推进其汽车零配件本土化目标和零部件制造业发展,俄罗斯对汽车组装企业零部件进口实施数量限制。俄罗斯境内的汽车组装企业可以根据所批准的协议清单和商业计划进口零部件,但对进口数量进行明确限制,对于焊装和喷漆企业按优惠关税进口的零件,小轿车不得超过2 万台SKD 组装(即半散件组装),对中国汽车及零配件生产商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同时,上述措施也不利于俄罗斯境内的汽车散件组装企业的发展,俄罗斯应本着促进双方贸易和经济发展的原则,尽早取消对汽车组装企业进口零部件的限制措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