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投资管理制度的演变与发展

投资管理制度的演变与发展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投资者还必须做出承诺,如涉及国家秘密时必须由符合条件的俄罗斯公民担任公司经理或者董事会成员。《俄罗斯联邦矿产资源法》对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包括必须获得地质研究、勘探和开采的综合许可证,必须在俄罗斯境内成立法人实体及矿区开采权招标或者拍卖中的其他限制条件。同时,保证投资者在发生战争或离乱等状况下所受投资损失得到相应补偿。

投资管理制度的演变与发展

俄罗斯与投资有关的法律主要包括《外国投资法》《俄罗斯限制外资程序法》《俄罗斯联邦矿产资源法》《劳动法》《税收法典》《产品分成协议法》《土地法典》《农用土地流通法》《有限责任公司法》《股份公司法》《广告法》《实施国家监督过程中法人和个体经营者权益保护法》《货币调控外汇管制法》《法人国家登记法》《不动产权和交易国家登记法》及《联邦特区经济法》等。根据《外国投资法》规定,除俄罗斯联邦法律另有规定外,外国投资者在俄联邦境内购买有价证券、财产转移、司法保护、利润汇出等方面享有国民待遇。参与优先投资项目的外国投资者和外资商业组织享受专门的优惠和法律保障,保证其投资条件的稳定性,在一定时期内不受俄罗斯法律法规变化的影响。

《俄罗斯限制外资程序法》对外资进入俄罗斯专门技术生产、武器军事技术生产、航空制作、太空活动和核能使用等五大领域规定了限制措施。外国投资者投资上述战略性产业,必须向俄罗斯联邦政府为此成立的专门委员会提出申请。投资者还必须做出承诺,如涉及国家秘密时必须由符合条件的俄罗斯公民担任公司经理或者董事会成员。受《俄罗斯限制外资程序法》规范的行业包括专门技术,武器军事技术生产和飞机制造航天,垄断性的核能利用活动,地下资源开发,用于武器和军事技术的特种金属和合金的研制、生产和销售以及印刷业等共计42 个。

为鼓励外国投资进入俄罗斯,俄罗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24 个经济特区,其中工业生产型4 个、技术推广型4 个、旅游休闲型13 个、港口型3 个。根据2012年1月1日生效的《俄罗斯联邦经济特区法》修订案,俄罗斯经济特区运营期限由此前的20 年延长至49 年。法案同时规定,未来可在特区内建设涵盖各类经济特区活动的产业链,入驻企业既可在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开展科研实验设计并享受所有优惠,也可在技术推广型经济特区开展工业生产,以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此外,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面积从原来的不超过20 平方千米扩大到40平方千米;技术推广型和旅游休闲型经济特区的入驻企业可分别在2018 年和2023 年前享受免缴利润税的优惠。(www.daowen.com)

《俄罗斯联邦矿产资源法》对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包括必须获得地质研究、勘探和开采的综合许可证,必须在俄罗斯境内成立法人实体及矿区开采权招标或者拍卖中的其他限制条件。2010 年,为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减少能源开发商和消费者的中间环节以及促进与中国的能源合作,俄罗斯对外商直接投资矿产资源的程序采取了部分简化措施。根据2011 年10 月俄罗斯自然资源部制订的2030 年前大陆架开发国家计划,为通过开发大陆架来保障国民经济发展的能源安全,俄罗斯实行了一系列税收和关税优惠,允许一些俄罗斯私营公司获得大陆架项目,但对于外国投资者的限制仍然非常严格。根据2006 年11 月中俄双方签署的《中俄鼓励和互相保护投资协议》,两国政府保证将对相互投资的进入适用平等条件,并确保来自对方企业的投资在本国不会被国有化或受到歧视,但旨为社会利益的情况除外。同时,保证投资者在发生战争或离乱等状况下所受投资损失得到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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