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线各国大多属于发展中国家、新兴经济体和转型经济体,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政治、文化、民族、社会差异较大,地缘政治复杂,部分国家饱受战乱和恐怖主义威胁。许多内陆沿线国家外国投资存量较低,投资便利化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也因此较低,投资营商环境较不完善,特别在能源、矿产等行业投资的政策多变。这种巨大的差异性使得沿线各国投资协议保护标准差异较大,很难在总体上进行准确判断,但大体而言,投资自由化程度偏低,且有些国家即使签署许多投资协定,其政治局势的不稳定也使得投资协议的作用大打折扣。
沿线各国能接受的投资保护和自由化标准差异较大。一是部分国家已经接受美式高标准的投资自由化水平。65 个沿线国家中,共有24 个与美国签订了BIT[13],包括蒙古、土耳其、约旦、巴林、孟加拉国、乌克兰、波兰等国,其中东欧国家和中东欧国家居多。另外,目前美国与沿线4 个国家(分别为巴林、以色列、约旦、阿曼、新加坡)已经签署了高标准的FTA[14]。美国将BIT 和FTA谈判作为推动其对外政策的重要工具,通过其BIT 范本进行投资谈判,其投资条款内容统一,均为高标准的投资开放协议。因此,与美方签署投资协议或FTA 的国家,其协议的投资保护标准和自由化程度均较高。此外,2018 年3 月签署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全面进步协定(CPTPP)沿用了以美式FTA 为模板的TPP 协议,CPTPP 涵盖了越南、马来西亚、文莱、新加坡这四个沿线国家。
二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欧盟签订BIT 的情况比较复杂,自由化程度差异较大,近年欧盟对外签署的经贸协议投资标准呈现越来越高的趋势。2009 年之前,欧盟的投资政策决定权由各成员国自行掌握,欧盟成员国各自与沿线国家签订了大量的BIT。2009 年《里斯本条约》生效后,外商直接投资成为欧盟专属权限,欧盟可代表其成员国对外开展投资协定的谈判。欧盟将投资内容纳入其自贸区谈判过程。相对于美国,欧盟对外签署的包括投资义务的贸易协议标准水平存在差异性,因此更加弹性化。“一带一路”沿线本身包括12 个欧盟成员国,而根据欧盟贸易投资新战略,亚洲将是欧盟未来对外贸易和投资谈判的重点。欧盟正在与我国和缅甸谈判双边投资协定,正与马来西亚和泰国谈判自贸协定,还计划启动与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的自贸协定谈判。可以预见,欧盟将借助国际贸易投资协定,在“一带一路”沿线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www.daowen.com)
三是东盟经济整合继续推进,但各成员国接受的投资自由化程度差异较大。东盟既整体对外签署各类经贸协议,截至2017年底,东盟对外签署的TIP共11个生效,同时东盟各国于2009 年签署了全面投资协议(2012 年生效),各国也分别对外签署投资协议和区域贸易协议。部分经济落后国家开放度较低,其接受的投资规则标准也相对较低(如缅甸),部分国家如新加坡的投资开发度已非常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