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际集装箱场站管理业务详解

国际集装箱场站管理业务详解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外,集装箱堆场还应洽办集装箱的修理、冲洗、熏蒸和有关衡量等工作。对进场的集装箱,堆场应向发货人、运箱人出具设备收据。对于危险品集装箱,应根据可暂时存放和不能存放两种情况分别处理。发货人或代理将货运至集装箱货运站。

国际集装箱场站管理业务详解

一、集装箱堆场的主要业务

集装箱堆场的主要业务工作是办理集装箱的装卸、转运、装箱、拆箱、收发、交接保管、堆存、捆扎、掏载、搬运以及承揽货源等。此外,集装箱堆场还应洽办集装箱的修理、冲洗、熏蒸和有关衡量等工作。

(一)集装箱的交接

发货人和集装箱货运站将由其或其代理人负责装载的集装箱货物运至码头堆场时,设在码头堆场大门的门卫对进场的集装箱货物核对订舱单、码头收据装箱单、出口许可证等单据,同时,还应检查集装箱的数量、号码、铅封号码是否与场站收据记载相一致。如发现箱子的外表状况以及铅封有异常情况,门卫应在码头收据栏内注明;如异常情况严重,会影响运输的安全,则应与有关方联系后,决定是否接受这部分货物。对进场的集装箱,堆场应向发货人、运箱人出具设备收据。

(二)制订堆场作业计划

堆场作业计划是对集装箱在堆场内进行装卸、搬运、储存、保管的安排,是为了经济、合理地使用码头堆场和有计划地进行集装箱装卸工作而制定的。堆场作业计划的主要内容有:

(1)确定空箱、实箱的堆放位置和堆高层数。

(2)装船的集装箱应按先后到港顺序,集装箱的种类、规格,载重的轻、重分别堆放。

(3)同一货主的集装箱应尽量堆放在一起。

(三)集装箱的装船

为了能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装船工作,码头堆场应在船舶到港受载前,根据订舱单及货物先后到港的卸箱顺序,制订出船舶积载图和装船计划,等船靠泊后,码头堆场根据码头收据和装箱单,按装船计划装船。装船完毕后,由船方在装箱单、码头收据、积载图上签字,作为确认货物装船的凭证。

(四)对特殊集装箱的处理

对堆存在场内的冷藏集装箱应及时接通电源,码头堆场每天还应定时检查冷藏集装箱和冷冻机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箱内温度是否保持在货物所需要的限度内,在装卸和出入场内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对于危险品集装箱,应根据可暂时存放和不能存放两种情况分别处理。能暂存的货箱应堆存在有保护设施的场所,而且堆放的数量不能超出许可的限度;对于不能暂存的货箱应在装船预定时间内,进场后立即装上船舶。

二、集装箱码头与船公司的职责

(一)集装箱码头的职责

(1)根据船期表提供合适的泊位。

(2)船舶靠泊后,及时提供足够的劳力机械设备,以保证船舶速遣。

(3)提供足够的场所,作为集装箱作业及堆存之用。

(4)适当掌握和注意船方设备,不违章操作。

(二)船公司的职责

(1)向码头确保船期。在船舶到港前一定时间提出确实到港通知。如发生船期改变,则应及时通知码头。

(2)装船前2~10天提供出口货运资料,以满足堆场制订堆场计划、装船计划的需要。

(3)应及时提供船图,以保证正常作业。如船公司不能按时提供有关资料,则有无法靠泊的可能。

三、集装箱拆装箱操作

(一)拼箱的概念

拼箱货 (Less than Container Load,LCL)是整箱货的相对用语,这种装箱方式是指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接受货主托运的数量不足装满整箱的小票货运或批量货装整箱后甩下的少量货物。根据货类性质和目的地进行分类整理,把去同一目的地的货物,集中到一定数量运到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集装箱转运站进行分类、整理、集中、装箱。不足整箱货的容积或重量的,即需要两票或是两票以上,一个箱内有不同货主的货拼装在一起,所以叫拼箱。

(二)拼箱流通途径

1.拼/拆箱货一般流程

(1)承运人在指定的集装箱货站接收由多个发货人运往多个收货人的货物。

(2)发货人或代理将货运至集装箱货运站。

(3)货运站从码头堆场领取空箱。

(4)承运人或货运代理将不同发货人的货物安排拼箱,集装箱货运站负责备箱、配箱、装箱。

(5)海关监管理货,监督装后铅封。

(6)集装箱货运站负责将装载的集装箱货物运至集装箱码头。

(7)根据堆场计划将集装箱货物暂存堆场,等待装船。

(8)根据装船计划将集装箱货物装船。

(9)通过海上运输,将集装箱货物运抵卸船港。

(10)根据卸船计划从船上卸下集装箱货物堆放在堆场。

(11)承运人将自船上卸下的集装箱送至集装箱货运站,由承运人或货代进行拆箱。

(12)集装箱货运站掏箱后报检、报验、报关。

(13)承运人或货代将不同收货人的货物分开,交给不同的收货人。

(14)空箱回空,谁送箱谁负责回空。

2.货运代理拼箱业务流程

(1)审核委托货运事宜,确定能否接受和拼箱出运。审核重点包括货物品名、批量、包装、货物出运途径、货物性质、海关对货物监管进口地相关服务的规定和约束等。

(2)接受客户委托,订舱配载。根据客户委托书中的目的港,运输要求,装货有效期,货物的重量、包装、体积、唛头、运费支付方式,以及交货条款等编制各票货的托运单

订舱分预订和实订。预订是开航前10天货代根据货量大小预订,要提单号,托运单上注明Consolidated Cargo(集运货)。实订是正式向船公司委载。

(3)编制单证。根据订舱后的提单号,编写同一箱子中各票货的分提单号,编制集运报关清单和载货清单。

(4)领提箱单,提取空箱。凭船公司/船代装货单签证领取提箱单;凭提箱单到船公司指定地点提取空箱。

(5)货物进站入库。通知货主送货或代理货主进货。提前向货运站通知货物进站或入库时间和情况,并要求在现场按照提交单证的内容,对进站的货物进行查验、点数,包括货物实体与包装是否符合拼箱和运输的各项要求。货物进站或入库时,站库人员会按箱内拼装要求对货物进行重新称重与计量,按照货物在箱内实际占用空间,包括合理空间的亏损,向发货人计收运费。

(6)装箱前报检报关。

(7)装箱监装。货运代理在现场对整个货物拼箱过程进行监装和协助。拼装过程中发现或发生涉及托运人权益相关的事项,应及时联系托运人并经其同意 (书面)后作出相应处理。

(8)签发场站收据。装箱经营人编制装箱清单,装箱完毕后货代编制清单,有的还规定做箱内货物积载图。取得海关和理货放行和理货证明,最后检查箱门、施封。经营人、仓库同发货人交接货后,共同监管施封,由经营人签发收货凭证 (场站收据)。

(9)货箱集港装船。装箱后由货代或货运站按港口集装箱码头通知时间集港至集装箱堆场,同堆场进行集装箱交接。

(10)编制提单,签发提单。确认货箱装船后,根据装船资料编制提单和分提单。开船以后,集运公司取回场站收据与海运提单、装箱单等有关单证进行核对,无误后即可签发提单。签妥后的海运提单正本连同装箱单、货代提单正本复印件、舱单送目的港代理。另外,船开前3天,集运公司装箱点应向海关呈交实际装箱出运的货物清单一份,清单上需注明集装箱箱号、封号。同时集运公司将全套账单交客户,客户付清运费后,就可取走货代提单。

(11)通知目的港代理、寄送货运单证。通知转运港或目的港代理人有关拼箱货运抵港的情况,并及时提供有关文件与货运资料,包括提取整箱货所要求的海运提单据或采用传真放货的明示文件,分票货物的载货清单、装箱单提单副本及原先约定的其他详细资料,以便货物在转运港或目的港的各项进出口通关、转运或提货、拆箱、分拨和交付事宜得到及时安排和处理。需要说明的是,货运代理将不足一箱的货物拼入一个或几个集装箱内,作为整箱货发给目的地货运代理,目的地货运代理拆箱后将每票货物交给不同的收货人。承运人接收的是整箱货,签发的是全程海运提单,目的地货运代理凭全程提单去指定地点领取整箱货,而目的地的客户凭货代签发的提单向目的地货运代理领取货物。

(三)进口集装箱拆箱工作规则

1.责任范围

货运站 (即拆箱人)受船公司或货方的委托办理进口集装箱的拆箱业务 (包括验封、启封、开箱、卸货、理货、归垛等)。

2.拆箱前准备

(1)认真与单证核对。对进库的进口重箱应认真核对船名、航次、箱号、封号是否与单证相符,封志是否完整,如发现各项内容与单证不符或封环脱落,应取得承运部门或有关责任方的商务记录。

(2)认真检查箱体外观。对进库的进口重箱应认真检查箱体外观有无残损、异状,如有残损或异状应取得承运部门或有关责任方的商务记录。

对上述两种情况,如承运部门或有关责任方不能提供残损记录或商务记录,各货运站应于拆箱前申请由当地检验机构检验出证。

3.拆箱要求

(1)进口集装箱,非经海关许可,各货运站不得擅自启封拆箱,具体手续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2)拆箱作业中严禁野蛮操作,拆箱人应将箱内货物或物件按票分清唛头标记,理清件数,码放整齐,防止货损、货差发生,并做好拆箱记录。

(3)拆箱人应认真核实集装箱货物是否与单证相符,如有误,应立即通知货方或其代理申请检验机构检验出证。

(4)对海关未放行的货物,拆箱后必须堆放在海关指定的监管仓库。

(5)拆箱后的货物如非属拆箱人责任而发生残损或原物件不适宜运输,需修补包装,则货运站应负责修整包装,有关费用向货方结算。

(6)为加速集装箱周转,各货运站在进口集装箱进库后,积极联系货方或其代理办理一切手续,海关放行后一周内拆箱,不能以箱代库,如因此未及时拆箱发生海关滞报罚款,由各货运站负责或由货主承担。

(7)各货运站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按时将进口重箱拆空并保持其清洁、完好的状态,以备出口用箱。

4.拆箱后的工作

(1)各货运站对拆箱后的货物要认真堆码,妥善保管,一般杂货空箱应进行一般清扫,地脚归垛,保持空箱完好状态。

(2)各货运站对装运特殊货物,如危险品、鲜牛皮等拆空后要进行清洗,并将危险品标志清除,有关费用向船公司或委托人结算。

(3)拆空后的集装箱,如有残损或异状,各货运站应及时通知委托人,确认后进行修理或办理回空手续,有关费用向船公司结算。

5.集装箱进口货物的索赔工作

(1)集装箱外观无异状、残损或铅封完好,拆箱时却发现货损、货差。此时,拆箱人应立即通知货方或其代理并申请当地商品检验机构鉴定出证,并分别按下列各种情况由货方或其代理向有关责任方办理索赔:凡提单上注明由货方装箱计数并施封的进口重箱应在取得商检证书后,将其正副本各一份寄给有关订货部门,向国外发货人,或国外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如为船方负责装箱、计数并施封的进口集装箱,取得商检证书后,将其正、副本寄给口岸外运公司,向船方或其代理办理索赔;提单为整箱交付时,由货方自行办理索赔手续。

(2)集装箱外观异状或铅封脱落造成箱内货物的残损、短少。此时,货运站在交接进口集装箱时除向承运部门或有关责任方取得商务记录外,应立即申请当地商检机构检验出证,并按下列情况办理索赔手续:属于国外承运人责任的,将商务记录及商检证书寄货方代理对外办理索赔;属于国内港口责任的,将商务记录及商检证书寄口岸货方代理,向责任方办理索赔手续;属于国内承运人责任或国内保险责任的,货方自行向有关责任方办理索赔。如上述集装箱货物的灭失或残损,无法确定发生的时间则认为是在装、卸货港之间的海运中发生的,应将商务记录及商检证书寄口岸货方代理索赔手续。

(四)集装箱装箱操作

1.装箱人的责任

(1)装箱人接受委托办理出口装箱业务。委托人全权委托装箱人办理出口装箱业务时,装箱人的责任应从接收货物时起至集装箱货物交付收货人的场、站或仓库时止。在此期间,装箱人如发现箱子不适合装载运输货物时,则应拒装,并将此情况立即通知供箱人。使用不适合装载、运输的箱子或未能及时通知供箱人、运箱人引起货物的灭失、损害,则由装箱人负责;如因集装箱内的货物码载不当,隔垫不妥,加固不牢而造成货物的灭失或残损及对第三者财产的损失,应由装箱人或保险公司承担责任;装箱货物交付时,如集装箱外观无异状或残损及铅封完好,而箱内货物发现灭失或残损,应由装箱人承担责任,但在卸货港交付时经当地公证机构鉴定属于第三者责任的除外。

(2)监装人做好装箱记录。装箱时,监装人不能离开装箱地点,应做好装箱记录。对残损货物及其他与单证不符的货物,原则上不能装箱。如因特殊情况在保证货物安全、适合运输情况下,须经海关或有关货方确认同意后才能进行装箱。

(3)理货人员计数验残,装箱人施加铅封。根据海关规定,集装箱装箱人必须委托理货人员计数验残,否则海关将不予放行。货物装箱作业完毕后,应将箱门关紧,然后在海关监督下,由集装箱装箱人施加铅封。

(4)制作装箱单。装箱人在进行货物装箱时,应制作集装箱装箱单,制作必须准确、清楚。

(5)将装载的货箱运至码头堆场。货物装箱完毕后,集装箱装箱人根据装箱单签发场站收据,同时,应尽快与码头堆场取得联系,将已装货的集装箱运至码头堆场。

2.装箱前供箱人与运箱人的责任

(1)供箱人的责任。供箱人应提供用箱人所需要的,并能适合货物装载的箱子。装载货物的集装箱,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①集装箱应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的标准。

②集装箱四柱、六面、八角完好无损。

③集装箱各焊接部位牢固。

④集装箱内部清洁、干燥、无味、无尘。

⑤集装箱不漏水、不漏光。

(2)运箱人的责任。运箱人在接收集装箱时,如发现箱子严重损坏且明显会影响货物装载,则应拒运。如运箱人接受了箱子,该箱子的损坏则由运箱人负责。运箱人将箱子运交场站后责任终止。需说明的是,供箱人、用箱人、运箱人、收箱人在相互交接时,除对箱子检查外,还应以设备交接单确认箱子交接时的状况。

3.积载装箱前的准备工作

装箱人编制预备清单,调拨箱子,装箱前24小时前向海关申报,取得海关批准后方可装箱,门对门作业点装箱时还要接受海关监装。装箱前必须实行理货制度,装箱时认真做好装箱记录。

(1)集装箱的选用。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种类、包装,选用不同规格的集装箱。

(2)检查集装箱的标志。装箱人应认真检查集装箱的标志,确定是委托人自备或租用的集装箱。

(3)货物的唛头标记面向箱门。装箱时,应将货物的唛头标记面向箱门,尤其是拼箱货物或买方集运货物,以便进口地海关检验。

(4)保持箱体的密封性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在箱内钻孔或钉钉子,否则会破坏箱体的密封性能。

(5)按指示标志装载。要按照 “不能倒置”“禁止横装”等指示标志进行装载。

(6)慎用手钩。除了能确保不会损坏货物外,不能使用手钩。

(7)验收货物。检查货物名称、件数、包装、重量、标志等是否与场站收据内容相符,货物包装或外表状况是否完好。如果验收后发现货物有异常状况,装箱人应在场站收据上加批注,说明异常状况,可以签章收货,将正本场站收据退还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果异常状况严重,则一般不予签发场站收据;可与船公司或其代理公司联系,然后按船公司或其代理公司的指示办理。

4.装箱的一般规则

(1)集装箱配装要求

①配载。根据货物的体积、重量、性质、包装强度、运输要求等予以配载。

②堆码。货物在箱内的重量分布应均衡。在进行堆码时应根据货物包装强度决定堆码层数。

③装载。货物装载应严密整齐。货物与货物之间、货物与箱体之间的空隙应加适当的隔垫,防止货物移动,避免货损。

④拼装。不同种类的货物拼装同一箱时,应注意其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避免发生串味,造成货损。

⑤严禁超负荷装箱。装载箱内的货物重量不得超出装载箱所允许的额定载重量。如由于实际装箱的货物超重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装箱人负责。

(2)装箱人对集装箱的检查(www.daowen.com)

①外部检查。对箱子进行六面察看,看外部是否有损伤、变形等。

②内部检查。内部检查是对箱子的内侧进行六面察看,如是否漏水、漏光、有无污点、污迹等。

③箱门检查。检查箱门是否完好,门的四周是否水密,门锁是否完整,箱门能否270度开启。

④清洁检查。如不符合要求,应予以清扫并将残留在集装箱门上的旧航标或危险品标志清除干净。

⑤附属件的检查。附属件的检查是指对货物的加固环节状态检查。

(3)装箱人的装箱依据。原则上以出口货物配箱明细单为准,但为了合理装载,充分利用箱容,监装人可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对原出口货物配载明细单进行适当调整。

(4)装箱作业。货运站集中了一定数量的货物后,即可进行货物装箱作业。如果在订舱清单中注明有关船公司对装箱顺序的指示时,集装箱货运站的经营人就应按照这一指示装箱。在进行装箱作业时,除了应该特别注意货物的目的地或卸货港以及不使货物受损坏外,还要特别注意箱容的利用、货物的衬隔和绑托。

(5)按要求装箱。集装箱的积载不能随到随装,必须严格按照配箱单上列明的各项要求装箱。

5.装箱技术

(1)注意集装箱门铭牌上标明的箱体自重。无论什么情况,货重与箱重相加所得的总重量均不得超过重量限制。

(2)充分利用箱容和载重量。远东水脚公会规定,20ft箱装重货17.5t,装轻货21.5m3;40ft箱装重货为27.5t,轻货为43m3。因此,在装箱时要根据集装箱的内部尺寸,考虑单件货物的包装尺寸,以确定堆码的层次和方法。装货时,只要总重量 (集装箱的自重加货重)不超过集装箱所允许的载重量,就应充分利用箱容,不要使箱内留有较多、较大的空隙,以提高箱容利用率。

(3)合理确定堆码的层数。在箱内堆码货物时,应视单件包装的强度决定堆码的层数。为了防止压坏下层货物,应在适当的层次间垫放缓冲器材。

(4)按照货物运至的同一收货地区装箱。

(5)均衡分布货物重量。货件重量在箱底板上的分布必须均匀,积载后的重心应不偏离集装箱的重心,以免在集装箱的装卸、运输过程中箱体产生纵向或横向的倾倒。当重量过于集中在某些部位时,应有足够的铺垫面积以分散对箱底板的压力

(6)重货在下,轻货在上;木箱在下,纸箱在上;如有可能,使重心低于箱高1/2。

(7)货物之间应加隔板或遮盖物或隔垫器材。为防止货物相互擦伤、沾湿、污损,应视情况在货物之间加隔板或遮盖物。

(8)箱内货物的堆装需考虑到货件的包装强度。对硬包装货物装箱时应当使用垫料,避免冲压其他货物或碰坏内壁。

(9)袋装货最好不要与箱装货同装一箱,不可避免时须用垫板。

(10)带有凸出、隆起或四边不规则的包装货物,如无适当垫料,不能与其他货物装在一起。

(11)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货物直接固定在集装箱内部任何一个平面上。

(12)不能用不同包装的货物填塞集装箱的空位,除非这两种包装的货物是完全适合拼装的。

(13)装载金属制品的桶装货物,尤其是液体货物或危险品,每层需加隔垫,防止箱内货物相互摩擦破损。

(14)箱内如有空隙应加缓冲物料,以此防止货物晃动。缓冲物料应选用清洁、干燥的材料。

(15)挂装货的装箱。对于挂装货 (服装)应根据服装的尺寸长短,尽量设法利用箱容,并要注意保洁,切勿弄脏服装。

(16)分票积载。不同种类包装的货物应分票积载,尽量避免装入同一箱内,若难以避免时应加垫料。

(17)对包装有损坏的货物,应将包装修好再装箱。

(18)按要求装箱。装箱作业及货件在箱内的堆积,应符合货件有关指示标志的要求,如遵守 “禁止使用手钩”“勿倒置”等规定。

(19)按规定使用不同种类的集装箱。使用通用集装箱装载普通货物;使用罐式集装箱装载液体货物;使用冷冻、冷藏集装箱装载冷藏货物以及装箱完毕后的处理,其中包括施封等,都必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例如,冷冻集装箱在装箱前应重新制冷,并使箱内温度平均冷却达到所装货物的要求;冷冻集装箱内货物的码放应留出一定的空隙,以利于冷气循环流通,货物离箱顶的距离应大于10cm;不同种类的冷冻货物不能拼装,以防止冷却温度不同相互影响或感染。

(20)危险品的装箱。危险品货物的特性及容器的规格、标签等都必须符合危险品货物运输规则,并且一定要捆扎牢固,在运输途中不能发生任何摩擦、磕碰。特别是拼装货物,更应注意拼装货物的特性,切忌性质互抵或引起理化反应。货物装箱完毕后,除常规做法外,还必须在危险品集装箱的箱体四周粘贴有关的危险品标志。

6.拼箱货装箱时的注意事项

(1)非同一目的港的货物,不能拼箱 (大陆桥除外)。

(2)相互感染或有串味的货物不能拼箱。

(3)危险品之间及危险品与一般货物不能拼箱。

(4)易于生汗的货物和吸湿或对湿气敏感的货物不能拼箱。

(5)凡配箱明细单注明不能挤箱的货物不能拼箱。

(6)整箱货物一般不能拼箱。凡是整箱货物,一票一箱 (20ft)即重量达到17.5t,或容积达到21.5m3时,一般不能拼箱,如拼装其他零星货物须征得配箱人的同意。一票多箱应充分利用箱容甩下的尾数。

(7)多式联运的货物与非多式联运货物不能拼箱,不属于同一个货运代理的多式联运货物亦不能拼箱。

(8)要求特殊集装箱运输和一般干货集装箱运输的货物不能拼箱。

(9)互抵性货物 (忌装货物)绝对不能混装于同一集装箱内,特别是具有以下性质的货物绝对不能混装拼箱:含有水分的货物与干燥货物;粉尘货物;恶臭 (或气味性)货物;危险货物。

(10)装箱货物的重量绝对不能超过集装箱的最大载荷量,单位面积负荷量不能超过额定的限度。

(11)注意货物的包装。由于装入集装箱的货物的种类、包装形式多种多样,所以在把这些货物装入集装箱时,特别要注意包装的强度,以防止货物受损。

(12)同一集装箱装载多种货物时的原则

①重货在下,轻货在上。

②不同包装形式的货物分堆积载。

③污染性货物与清洁货物同装时 (原则上应避免),需有完整的防水布或其他防水织物遮盖分隔。

④某些货件有尖锐的棱角或突出物,应加隔垫防护以避免对其他货件的影响 (应防止由此造成的货损)。

⑤拼箱时有危险品,应该尽量放在集装箱门口,并按 《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隔离要求处理。

⑥不同目的地的货物,应放上隔离网隔离。

⑦箱内有较大空间时应进行必要的加固。

⑧注意将L/C规定的转运期相近的货物尽量装在一起,以便及时出运。

7.装箱结束后装箱人的职责

(1)装箱后,监装人应认真核实所装货物的件数,查验有无漏装、错装或甩货。

(2)加固、绑扎,关闭箱门。

(3)用木材加固应熏蒸。如对货物加固的材料是木材,且目的地是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则应在箱体外表明显地方贴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木材已经处理的熏蒸证明。

(4)施加铅封。装箱完毕后,由海关或经海关授权的人施加铅封,凡理货公司接受理货的集装箱,须由理货人员在场最后施封。施封时,应认真将箱号与铅封号一起记录,不能搞错,因为在目的港报关时,若铅封号码不对,这会给收货人带来很多麻烦。

(5)贴写航标。如是危险品货物,应贴写危险品的标志。

(6)缮制集装箱出口货物清单。装箱后,装箱人应做好实装记录,负责缮制集装箱出口货物清单一式十份。清单应保证字迹清楚,各项内容包括提单号、唛头、品名、件数、重量尺码、收货人或通知人、集装箱号、铅封号及目的港都应准确无误,并负责分送有关部门以此作为场站交接集装箱货物的临时凭证。

四、集装箱进出场作业

(一)整/拼箱交接方式

集装箱货运分为整箱和拼箱两种,因此,在交接方式上也有所不同。目前国际上大致有4种做法。

1.整箱托运,整箱交货 (FCL/FCL)

这种托运方式通常是一个发货人,一个收货人。

货主在工厂或仓库把装满货后的整箱交给承运人,收货人在目的地以同样整箱接货。换言之,承运人以整箱为单位负责交接。货物的装箱和拆箱均由货方负责。

2.整箱托运,拆箱分拨 (FCL/LCL)

这种托运方式通常是一个发货人,多个收货人。

货主在工厂或仓库把装满货后的整箱交给承运人,在目的地的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由承运人负责拆箱后,各收货人凭单接货。

3.拼箱托运,整箱交货 (LCL/FCL)

这种托运方式通常是数个发货人,一个收货人。

货主将不足整箱的小票托运货物在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转运站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分类整理,把同一收货人的货集中拼装成整箱,运送至目的地后,承运人以整箱交货,收货人以整箱接货。

4.拼箱托运,拆箱分拨 (LCL/LCL)

货主将不足整箱的小票货物在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转运站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负责拼箱和装箱。运到目的地货运站或内陆转运站,由承运人负责拆箱。拆箱后,收货人凭单接货。

(二)集装箱进场

集装箱码头堆场和货运站 (包括货代和船公司货运站)运进的集装箱,分出口重箱进场和进口空箱进场两种。

1.出口重箱进场方式

由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凭海关放行的场站收据和设备交接单将出口重箱运进堆场,在集装箱码头大门办理交接,并将有关数据信息输入计算机。

出口人 (或货运代理)把从堆场提出的空箱进行装箱并办理报关手续后,主要进行整箱铅封,也有不少拼箱出运,这也就出现了整箱和拼箱两种进场方式。

(1)整箱进场手续。货代装箱后,由承运人将重箱和船代签发的设备交接单在截关 (港)前将集装箱运进港区。进场设备交接单为三联。

货代或运箱人凭上述进场设备交接单在码头检查桥与码头办理交接,码头检查桥核查箱号、铅封,检查箱体,如发现残损,记入相应栏目。

经办人员核单查验集装箱后,堆场和送箱人双方在设备交接单上签字,完成集装箱设备交接的手续。集装箱进港区一般在港区检查口完成交接。堆场或检查口留下第二联堆场联,作为每日统计进场集装箱量的依据;同时堆场留下第一联,而底联用以备船代查存,一天一清;第三联是用箱人联,由送箱人带回交给货代或用箱人。

(2)拼箱货进场手续。如由货代装箱,适用以上手续;如由船公司或集装箱码头货运站装箱,进场只需签装箱单交接。

2.空箱进场方式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将进口集装箱拆空后,凭设备交接单将拆空后的集装箱交到集装箱所有人指定的地点,在集装箱码头大门办理空箱进场交接手续,并将有关数据信息输入计算机。

码头空箱进场有两种方式,即空箱卸船进场和空箱通过检查口进场。空箱卸船进场前,码头堆场计划员必须安排空箱堆存计划。该计划安排的原则为:空箱根据箱尺码和箱型的不同,按不同的持箱人分开堆存,码头与船方必须在卸箱时办理设备交接单手续。通过检查口进场的空箱主要有两种:一种为船公司指定的用于出口装船的空箱;另一种为进口重箱拆箱后返回码头。如空箱为船公司指定用箱,则根据堆场计划员所做堆存计划与不同的尺码、箱型,按出口船名、航次堆放;如空箱为进口箱拆箱后返回码头堆场,则根据堆场计划员所做堆存计划与持箱人的不同,分开堆放。空箱进检查口时,码头检查口与承运人必须办理交单手续。

(三)集装箱出场

从集装箱码头堆场和货运站 (包括货代和船公司货运站)运出集装箱,分进口重箱出场和出口空箱出场两种。

进口重箱出场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凭正本提单和到货通知,在船舶代理人处换取提货单和设备交接单,由货代办好报关手续,交纳港口费用后到集装箱码头堆场提箱,并在码头大门办理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设备交接手续出场。

对于出口空箱出场,当托运人或其代理人的出口货物需使用空箱时,集装箱所有人根据订舱单或集装箱预配清单,与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设备交接。当空箱提离堆场出门时,双方签证设备交接单并将有关数据信息输入计算机。

1.进口重箱出场方式

集装箱堆场从船上卸下的集装箱主要是整箱,也有拼箱,这就有两种交接方式。整箱出场又分收货人提货出场和内陆承运人提货出场两种。

(1)收货人或货代提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到堆场提货时,应出具船公司或船代签发的由海关放行的提货单。经核对无误后,堆场将集装箱交收货人。交货时,堆场与收货人双方在交货记录上签字交接。出场时堆场填制设备交接单,提箱人和堆场双方验箱后签字,凭第三联随箱出场。

(2)内陆承运人提箱。多是外地收货人安排车辆提箱。如是收货人负责安排的,则双方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出场;如是船公司负责安排的,双方仅需办理内部交接手续,由内陆承运人与收货人在交货记录上签字。

(3)货运站提箱。一般情况是拼箱货,这里指的货运站分为集装箱公司或船公司货运站和货主或货运代理人货运站。前者双方只在装箱单上签字作为凭据;后者双方要在交货记录上签字,并办理重箱出场的各种手续。

不论哪种提箱出场方式,堆场都要结算费用,如保管费、再次搬运费、集装箱超过免费使用期的滞箱费或其他费用。

2.出口空箱出场手续

码头空箱出场主要有两种方式,空箱装船出场和空箱通过检查口出场。

(1)装船出场的空箱主要有两种:一种为船公司指定用于出口装船的空箱,另一种为装驳船的空箱。码头箱务管理员应根据代理出具的工作联系单、空箱装船清单或船公司提供的出口装船用箱指令,安排装船用箱计划。码头配载计划员根据箱务管理员的用箱计划以及代理提供的场站收据,结合船名、航次的配载情况,选择全部计划空箱或部分计划空箱配船。凡该船航次未能装船的空箱,箱务管理员应做好记录,以备下一航次装船之用。

(2)空箱通过检查口出场。

①门到门提空箱。主要是出口载货用空箱的提运。该空箱提运至集装箱点进行装箱后,重箱即运回本码头准备装船出口。空箱门/门提离港区,货主或内陆承运人应向集装箱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集装箱代理人根据出口集装箱预配清单向货主或内陆承运人签发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和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货主或内陆承运人凭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向码头堆场提取空箱。

②单提空箱。它是指将空箱提运至码头外的集装箱堆场 (CY)。如船公司提空箱至港外堆场,退租箱等。码头箱务管理员应根据船公司或其代理的空箱提运联系单发箱,联系单上一般应写明持箱人、承运车队、流向堆场等,并注明费用的结算方法。

因检验、修理、清洗、熏蒸、转运等原因需向码头提空箱,货代或内陆承运人应向集装箱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集装箱代理人根据委托关系或有关协议向货方或内陆承运人签发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和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货方或内陆承运人凭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向码头堆场提取空箱,码头凭代理的工作联系单发箱。空箱出场时,码头应与船方或承运人做好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和交接手续。

出口空箱的出场手续是:

①订舱配载人 (用箱人一般为货运代理)凭订舱单向船代要箱。

②船代接受用箱申请,开具放箱单给用箱人,作为用箱凭证。设备交接单由船代填写有关栏目后,交用箱人、运箱人。

③用箱人委托运箱人去堆场提箱,堆场填制设备交接单一式三联。

④堆场将设备交接单第一联 (船代留底联)交船代汇总。

⑤堆场将第三联 (用箱人联或运箱人联)交运箱人随集装箱同出堆场。

⑥堆场自留第二联 (由堆场大门留存)。

⑦在设备交接单上签字。提箱人同堆场验收箱子,核查箱号、封号,检查箱体,如发现与单证不符或箱体残损,在设备交接单上注明,并填上出场时间。用箱人、运箱人和检查人员共同在设备交接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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