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优化后: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详解

优化后: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详解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公司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运抵最后卸载的车站满60天为止。

优化后: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详解

一、责任范围

陆上货运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陆运险

陆运险负责赔偿以下情况。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陆运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陆运险的责任外,陆运一切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陆上货运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本公司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

陆上货运保险负 “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陆上和与其有关的水上驳运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运抵最后卸载的车站满60天为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1)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立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立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是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需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2)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3)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索赔期限

陆上货运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目的地车站全部卸离车辆后计算,最多不超过两年。

案例分析

德国集装箱公路联运案例

铁路货物运输中,怎样有效地实现各集装箱办理站 “门到门”运输,是实现铁路物流全过程运输的一个重要环节。德国铁路经过不断改革,探索出了一条集装箱公铁联运的运输方式。

德国运输集装箱的重载汽车由德国、瑞典、意大利、荷兰、法国等不同国家生产,但装载集装箱的拖车标准是一样的,即集装箱拖车可以互换,从而促进了公路集装箱运输在欧洲的发展。

德国铁路改革之初,已经把全德所有铁路货场出售给比利时的ABX公司,ABX公司根据收购德铁货场的具体情况,对市场效益进行分析和重新商业运作,只有极少数货场仍然从事铁路业务,这标志着德国铁路货运几乎不存在与国内管理方式相同的铁路货场。个别铁路货场的公路运输业务由德铁斯廷思物流公司 (StinnesAG)的子公司辛克公司 (SchenkerAG)办理。德国有4500条专用线和1600个货运作业点,原德铁货场的货运业务现主要由这些专用线和货运点办理。为了抢占运输市场份额,失去铁路货场的德铁为专用线和货运点免费提供计算机和货运软件应用程序,免费维修与保养。

一、合同的签订

德国铁路集装箱实现专用线或货运点到顾客之间的运输,有靠专用线或货运点自有汽车运输的,也有靠子公司汽车进行运输的。现在,专用线或货运点和汽车运输公司签订了公铁联运运输合同。(www.daowen.com)

运输合同的签订使专用线或货运点拥有重载汽车使用的优先权。专用线或货运点根据日常运输任务,决定需要的汽车数量,不需要保证汽车运输任务。如果某日下午没有集装箱运输任务,只要专用线或货运点工作人员对重载汽车司机说明,重载汽车就可以自由寻找其他运输任务,但是重载汽车明天必须按要求到专用线或货运点接受新的运输任务。

在德国,普通重载汽车空车 (不含拖车)的造价是7.5万欧元左右,普通重载汽车拖车是2.3万至3.9万欧元。这种价格在德国也是比较贵的。所以,一家普通卡车公司拥有重载汽车数量不是很多,许多卡车公司只是拥有两三辆,和国内的个体运输户很相似。但也有较大的卡车公司,如不来梅的中立运输营业处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NTK)。该公司拥有70多辆卡车,但卡车的产权并不属于公司,公司只是将若干个拥有私人卡车的个体进行有效的整合与组织,并且购置一部分拖车,为每辆加入的卡车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 (GPS),以NTK的品牌为用户服务。这种方式可以提高品牌效应,提高竞争力。

由于运输公司间的竞争加剧,导致各运输公司之间运输合同的内容也不相同,运输合同没有统一标准的格式。德国很早就制定了 《德国承运商人通用标准》,要求运输合同的签订必须在这个框架范围内,具体内容可以补充。

二、运输的组织

办理集装箱运输的专用线或货运点一般设有重载汽车编排部,负责重载汽车的任务分配和费用清算等,但重载汽车的日常维修与保养、运输服务质量、出现事故的处理费用等,都通过合同由运输公司负责。重载汽车的运输半径一般为150公里以内,也有运输半径超过200公里的。

重载汽车运输任务的安排。德国铁路 “门到门”运输的线路是由不同的运输公司组织安排的,虽然运输公司都宣称自己可以代理德国境内甚至欧洲范围的公铁集装箱“门到门”运输,但是由于各个公司经营线路的侧重点不同,所以存在着运输价格的差别 (运输价格在德国是保密的)。

组织集装箱运输的德铁子公司或组织集装箱运输的私营公司在收到客户订单后,根据客户在发、到站取送集装箱的时间要求,及时给发、到站发传真和电子邮件,告知接、送集装箱的运输任务,由发、到站根据时间安排,提前1至2天制定行车命令单,便于及早安排运输任务。私营集装箱运输公司的运输程序和德铁很相似,只不过有价格差别。

重载汽车集装箱的装卸。集装箱在专用线或货运点的装卸由专用线或货运点负责,费用由货主出。重载汽车只负责运输到指定地点,不负责装卸,如果集装箱收、发货人没有起重能力,可以申请由到站派车前来装卸,费用是另外收取的。

重载汽车运输费用的清算。重载汽车的清算单据是德铁行车命令单或私营集装箱运输公司的运输任务单据,按照运输最短径路的每公里费率进行清算。首先由德铁组织集装箱运输的公司或私营集装箱运输公司和集装箱货运人清算,然后和发、到站进行清算,发、到站再和重载汽车运输公司清算。由于公路运输最短径路可以查出,运输价率又有规定,所以在这一点上不存在运输费用的分歧。

运输过程中涉及装卸时间,一般情况下,装卸时间在2小时以内不收费,如果超出2小时将另外收取费用。装卸时间将在行车命令单或运输任务单据上体现,由司机和集装箱收、发货人共同确认。每次重载汽车司机运输完毕,将单据交到重载汽车编排部,一是确认上批任务完成,二是领取下批任务。

2005年1月1日起,德国对通过高速公路运输的重载汽车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也由集装箱收、发货人承担。

三、特种货物的运输

运输危险货物和超大货物的集装箱,根据货物的不同,选用的重载汽车也不同。

德国运输普通危险货物的司机必须每5年进行一次30小时的培训。司机在运输危险货物时,必须配备安全帽、防护镜、铁锹、灭火器等,在集装箱四周必须张贴危险识别标识和国际通用的危险货物代码。对于放射性或炸药等危险货物,将由经过更严格培训的司机运输,集装箱换装站也是指定的。

如果运输超重的集装箱,就需要选派装载超重集装箱的拖车运输。根据不同的情况,选用不同的车辆,这需要重载汽车编排部有目的地选择运输合同单位。运输特种集装箱的费用也不同于普通集装箱的运输费用。

复习思考题

一、基本概念

铁路运输 公路运输 国际铁路联运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单

二、问答题

1.汽车货物运输的组织方式有哪些?

2.公路运输货物的发运有哪些注意事项?

3.什么是国际铁路联运?其特点和作用有哪些?

4.哪些货物类别是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禁止办理的?哪些是限制办理的?

5.国际铁路联运范围包括哪些?

6.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运费是如何计算和核收的?

7.国际铁路联运出口货物运输的流程是怎样的?

8.联运出口货物的交接方式有哪几类?

9.联运进口货物交接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10.国际铁路联运赔偿请求的时效如何规定?货物运到逾期的赔偿额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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