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航空集中托运
由于航空运价随着货物计费重量的增加而逐级递减,货物重量越重,航空货运代理人或集运商就可以从航空公司获取更加优惠的运价,因此,集中发运大批量货物的运营模式成为众多代理人追求的目标。航空集中托运就是指集中托运商 (Consolidator)将多个托运人的货物集中起来作为一票货物交付承运人,用较低的运价运输货物。货物到达目的站,由分拨代理商 (Break Bulk Agent)统一办理海关手续后,再分别将货物交付给不同的收货人。
图4-2 航空集中托运示意图
二、快件与快递运输
(一)快件业务的分类
快件业务从所发运快件的内容看主要分成快件文件和快件包裹两大类。
快件文件以商务文件、资料等无商业价值的印刷品为主,其中也包括银行单证、合同、照片、机票等等。快件包裹又叫小包裹服务,包裹是指一些贸易成交的小型样品、零配件返修机采用快件运送方式的一些进出口货物和物品。
航空快递的业务性质和运输方式与普通航空货运有较多相近之处,可以视为航空货运的延续或发展。因而,国内许多航空货运代理公司都兼营快件业务,同时也有专门的快件公司从事国际航空快件业务。
(二)航空快递的特点
航空快件运输 (尤其是包裹运输)与普通航空货物运输相比,其基本程序和需要办理的手续相同,所需的运输单据和报关单证也基本一样,都要向航空公司办理托运;都要与收、发货人及承运人办理单货交接手续;都要提供相应的报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但是航空快运作为一项专门业务而独立存在,亦具有其他运输方式所不能取代的特点和作用。
1.快递公司有完善的快递网络
快递是以时间、递送质量区别于其他运输方式的,它的高效运转只有建立在完善的网络上才能进行。这种网络要求任何始发地、中转地、到达地都能以服务于网络这个目的进行,同时网络具有相当强的整合能力。
2.以收运文件和小包裹为主
从收运范围来看,航空快递以收运文件和小包裹为主。
文件包括银行票据、贸易合同、商务信函、装船单据、小件资料等,包裹包括机器上的小零件、小件样品、急用备件等。快运公司对收件有最大重量和最大体积的限制。
3.使用特殊单据POD
从运输和报关单来看,航空快运业务中有一种其他运输形式所没有的单据即 “交付凭证”(Proof of Delivery,POD)。POD是航空快运中重要的单据。它由多联组成(各快运公司的POD不尽相同),一般有发货人联、随货同行联、财务结算联、收货人签收联等,其上印有编号及条形码。POD类似于航空货运中的分运单,但比航空分运单的用途更为广泛。
4.流程环节全程控制
从服务层次来看,航空快运因设有专人负责,减少了内部交接环节,缩短了衔接时间,因而运送速度快于普通航空货运业务和邮递业务,这是快运业务有别于其他运输形式的最本质、最根本的一点。
5.高度的信息化控制
从服务质量来看,航空快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都处于电脑的监控之下,快件每经一个中转港或目的港,电脑都得输入其动态 (提货、转运、报关等),派送员将货送交收货人时,让其在POD上签收 (日期、姓名)后,电脑操作员将送货情况输入电脑,这样,信息很快就能反馈到发货方。一旦查询,立时就能得到准确的回复。这种运输方式使收、发货人都感到安全、可靠。
(三)航空快递的分类
1.门到门服务 (Door to Door)
快件公司接到发件人需要发货的电话,立即派人到发件人处取件后,将取到的快件根据不同的目的地进行分拣、整理、核对、制单、报关。利用最近的航班,快件公司通过航空公司 (或快件公司自己的班机)将快件运往世界各地。快件到达中转站或目的地机场后,由中转站或目的地快件公司负责办理清关手续、提货手续,并将快件及时送交收货人手中。
2.门到机场服务 (Door to Airport)
运输服务只能到达收件人所在城市或附近的机场。快件到达目的地机场后,当地快递公司及时将到货信息通知收件人,收件人可自己办理清关手续,可委托原快递公司或其他代理公司办理清关手续,但需额外缴纳清关代理费用。采用这种运输方式的快件多是价值较高,或是目的地海关当局对货物或物品有特殊规定。
3.专人派送服务 (Courier on Board)
这种方式是指发件地快递公司指派专人携带快件在最短的时间内,采用最便捷的交通方式,将快件送到收件人手里。这种方式一般是在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下,为了确保货物安全、确保交货时间而采用的。
三、特种货物运输
(一)鲜活易腐货物
鲜活易腐货物是指在一般运输条件下易于死亡或变质腐烂的货物,鲜活易腐货物在装卸、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由于气温变化和运输延误等因素可能导致其变质或失去原有价值。常见的鲜活易腐货物有鲜花、植物、水果、蔬菜、新鲜的肉类、海鲜、正在孵化的禽蛋、疫苗和医疗设施等。此类货物一般要求在运输和保管中采取冷藏、保温等特别的措施,以保持其鲜活或不变质。
1.所需文件
(1)货运单。货运单品名栏 “Nature and Quantity”应注明 “Perishable”字样;同时注明已订妥的各航段航班号和日期。在货运单 “Handing Information”栏内应注明其他文件的名称和注意事项,并将装有各种卫生检疫证明的信封钉在货运单后面,随货运单寄出。
(2)必要的检验合格证明和卫生检疫证明,符合有关到达站国家关于此种货物进出口和过境规定。
(3)托运人应书面提出在运输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及允许的最长运输时间。
2.标签
除识别标签外,货物的外包装上还应拴挂 “鲜货易腐”标签和 “向上标签”。
3.订舱
托运人在交运此类货物之前必须预定所需的舱位。
鲜活易腐货物应安排直达航班。如果一定要有多个航班转运时,必须获得所有参加运输的承运人关于订妥吨位及选择运输路线的确认,否则不可接受非直达航班运输的鲜活易腐物品。
4.运输
(1)承运前必须查阅各个国家对鲜活易腐物品进出口、转口的运输规定,确认在始发地、中转地、目的地能够提供操作设备。
(2)鲜活易腐货物应优先发运,尽可能利用直达航班。
(3)鲜活易腐货物运达后,应由航空公司或其地面代理立即通知收货人来机场提取。
(4)如果在周末和节假日无法办理清关手续,应尽量安排货物在工作日到达中转站或目的站。
(二)活动物
IATA每年出版一期 《活动物规则》(Live Animal Regulations,LAR),其中包括了有关活体动物运输的各项内容,如包装种类、操作和仓储标准等,目的是保证活动物安全到达目的地。收运活动物应以LAR为依据,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1.所需文件
(1)活动物证明书 (Shipper's Certificate for Live Animals)
托运人每交运一批动物,应填制活动物证明书一式二份。证明书应由托运人签字,一份交承运人留存,一份和其他证件一起附在货运单上寄往目的站。
填写完活动物证明书,托运人声明动物健康状况良好,并根据LAR中的规定和有关承运人、国家的要求对货物进行了适当的包装,符合空运条件。
(2)货运单
货运单的品名栏内必须写明与LAR中一致的动物俗名和动物的数量,注明已订妥的各航段航班号和日期。
活动物不能与其他货物同用一张货运单,即活动物不能与其他货物混运。
(3)其他文件
如动物卫生检疫证明、有关国家的进出口许可证等。
2.标签和标记
托运人必须在活动物的容器上用清晰、持久的字迹详细注明与货运单相一致的收货人的姓名,还应注明有关特殊饲养的方法及应注意的事项。
装有活动物的容器上应贴有 “动物”标签 (LIVE ANIMAL)和 “不可倒置”标签(THlS SIDE UP);若所装动物在叮、咬或接触时能放射毒素,应同时贴有 “有毒”标签 (POISONOUS);实验用动物专用容器上应贴 “实验动物”标签 (LABORATORY ANIMALS)。
3.运输
(1)必须在订妥全程舱位之后方可收运。只有部分机型的下货舱可以通风和控制温度,因此动物装载在下货舱内运输时,应考虑不同的飞机所提供的运输条件。
(2)动物运输应尽量利用直达航班;如无直达航班,应尽量选择中转次数少的航班。
(3)应注意动物运达目的站的日期,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动物运达后延误交付,造成动物死亡。
(4)动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原因而发生的病、伤或死亡,承运人不负责任,除非证明是由于承运人造成的责任。
(5)由于托运人的过失或违反承运人的运输规定,致使动物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对承运人或第三者的伤害或损失时,托运人应负全部责任。
(6)动物在运输途中或到达目的地后死亡 (除承运人的责任事故外)所产生的一切处理费用,应由托运人或收货人承担。
(三)危险物品
凡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等性质,在航空货物的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对财产造成损害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或物质称为危险物品 (Dangerous Goods)。
危险物品手册 (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DGR)以运输专用名称的顺序公布了各类危险物品的名称、包装、标签、数量限制等方面的要求。发货人的责任是按照规定给出货物正确的、完整的名称、书面证明以及使用正确的包装、标签。代理人的责任是在把货物交给航空公司之前检查所做的一切是否符合标准。只有货物的包装达到安全水平,方可接收此货物。
1.危险物品的分类
根据所具有的不同危险性,危险物品分为九类,其中有些类别又分为若干项,本书仅作简要介绍。
第一类:爆炸品 (Explosives);
第二类:气体 (Gas);
第三类:易燃液体 (Flammable Liquids);(www.daowen.com)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易燃物质 (Flammable Solids;Substances Liable to Spontaneous Combustion;Substances which,Emit Flammable Gases in Contact with Water);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Oxidizing Substances and Organic Peroxide);
第六类:毒性物质和传染性物质 (Toxicant and Infection Substances);
第七类:放射性物质 (Radioactive Materials);
第八类:腐蚀性物质 (Corrosive-RCM);
第九类:杂项类 (Miscellaneous Dangerous Goods)。
2.所需的文件
(1)危险品申报单 (Shippers Declaration for Dangerous Goods)
托运人必须填写一式两份的危险品申报单,签字后一份交始发站留存,另一份随货物运至目的站。危险品申报单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适当的货物名称;
②货物等级或分组;
③UN或ID号码:危险品的具体号码;
④Packing Group:货物危险程度;
⑤包装数量及种类;
⑥危险品包装指南;
⑦可否装在客机;
⑧是否放射性物质。
申报单必须由托运人填写、签字并对申报的所有内容负责,任何代理人都不可替代托运人签字。填写危险品申报单,托运人应确认货物已完全准确地给予描述、分类、包装、标识和标图以及货物完全符合运输要求和国际、国内的政府规定。
(2)货运单
货运单必须按要求正确填写,同时在货运单中的 “Handing Information”注明有关正确信息。
3.危险物品的标签与标识
危险品的运输应同时在每件货物上粘贴危险性标签和操作标签。主要危险物品的标签与标识如图4-3所示。此外,还应显示危险品的运输专用名称、UN编号、特殊操作要求等内容。
图4-3 主要危险品标识图
4.运输原则
(1)预先检查原则
危险物品的包装件在组装集装器或装机之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包装件在完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才可继续进行作业。检查的内容包括外包装无漏洞、无破损,包装件无气味,无任何漏泄及损坏的迹象。
包装件上的危险性标签和操作标签正确无误、粘贴牢固,包装件的文字标记 (包括运输专用名称、UN或ID编号、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姓名及地址)要书写正确,字迹清楚。
(2)方向性原则
装有液体危险物品的包装件均按要求贴有向上标签 “THIS SIDE UP”,在搬运、装卸、装集装板或集装箱以及装机的全过程中,必须按该标签的指向使包装件始终保持直立向上。
(3)轻拿轻放原则
在搬运或装卸危险物品包装件时,无论是采用人工操作还是机械操作,都必须轻拿轻放,切忌磕、碰、摔、撞。
(4)固定货物、防止滑动原则
危险物品包装件装入飞机货舱后,装载人员应设法固定包装件,以防止危险物品在飞机飞行中倾倒或翻滚,造成损坏。
(四)超大超重货物
超大货物一般是指需要一个以上的集装板方能装下的货物,这类货物的运输需要特殊处理程序以及装卸设备。
超重货物一般是指每件超过150kgs的货物,但允许货物的最大重量主要还取决于飞机的机型 (地板承受力)、机场设施以及飞机在地面停站的时间等。
1.订舱
货物重量、体积受到每种飞机机型的最大载重、机舱容积和舱门大小的限制。如果一票货物包括一件或几件超大超重货物,订舱时应说明货物的重量和尺寸,并在货运单内单独列明,承运人可提前制订装载计划并准备必要的固定设施。
2.运输
托运人应提供装卸超大、超重货物的设施。重货尽量装在集装器的中间位置,如果装载的货物未超过集装箱的2/3容积,则需固定。
(五)贵重货物
凡托运人交运的一批货物中,含有贵金属、现金、证券、宝石、手表等,以及声明价值毛重每千克超过 (或等于)1000美元或等值货币的任何物品均称为贵重货物。
1.所需文件
(1)货运单
货运单必须注明详细的托运人、另请通知人和收货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注明已订妥的各航段航班号和日期;贵重货物不可与其他货物混为一票货物运输;对于航空公司有要求的,托运人应在货运单上注明货物的声明价值。
(2)其他文件
其他文件的名称和操作要求在 “Handling Information”栏内注明;托运人应提供目的地国家要求的证明或许可。
2.标记与标签
除识别标签和操作标签外,贵重货物不需要任何其他标签和额外粘贴物,货物的外包装上不可有任何对内装物作出提示的标记。
3.订舱
贵重货物优先使用直达航班。收运贵重货物前,必须订妥全程舱位,并符合有关承运人的运输条件,托运人应预先将货物的航班安排情况通知收货人;如需变更续程承运人,必须得到有关承运人的许可;贵重货物如需特别安全措施,应特别注明,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4.运输
(1)运输贵重货物,尽量缩短货物在始发站、中转站和目的站机场的时间,避开周末或节假日交运。
(2)贵重货物在装机或装集装箱过程中,至少应有3人在场,其中1人必须是承运人的代表。
(3)装在集装箱内的贵重货物,装机站负责监护装机至飞机舱门关闭,航班离港后,装机站应立即用电话或电报通知卸机站,并做详细记录,卸机站接到通知,应安排专人监督卸机直至货物入库。
(4)如果发现贵重货物有破损、丢失或短少等迹象,应立即停止运输,填写货物不正常运输记录并通知有关部门;中转站接收中转的贵重货物,应进行复核,发现包装破损或封志有异,应停止运输,征求始发站的处理意见。
(5)收货人提取货物前,应仔细检查货物包装,如有异议时,应当场向承运人提出,必要时重新称重,并详细填写运输事故记录。
(六)作为货物运送的行李
作为货物运送的行李 (Baggage Shipped As Cargo),又译为无人押运行李或无人陪伴行李 (Unaccompanied Baggage)。旅客在乘机时的交运行李,只要在其客票的免费行李额内,可免费交运。如果行李的重量超过了免费行李额,旅客可支付逾重行李费,或将行李送至货运部门作为货物托运。作为货物运送的行李不一定与旅客同机到达目的地。
作为货物运送的行李,仅限于旅客本人的衣物和与旅行有关的私人物品,包括手提打字机、小型乐器、小型体育用品,但不包括机器设备、机器零件、货币、证券、珠宝、表、餐具、镀金属器皿、皮毛、影片或胶卷、照相机、票证、文件、酒类、香水、家具、商品和销售样品等。
1.文件要求
(1)货运单
收运此种货物,需将旅客的客票号码、所乘班机的航班号、乘机日期等填入在货运单 “Accounting Information”一栏,同时在 “Nature and Quantity of Goods”一栏内应填明 “Unaccompanied Baggage”,表示 “无人押运行李”。
(2)客票
在客票 “Endorsement”签注栏内应注明 “UNBAG”字样以及货运单号码、件数和重量等内容。
(3)其他文件
对此类货物的运输,有些国家要求列有行李内容和价值的清单。
2.运输
(1)如旅客要求将行李的钥匙随同货物一起运往目的站时,应请其装入自备的结实信封内,在信封上写明收货人和托运人的姓名、地址,然后由航空公司收运部门封妥,订在货运单之后;同时在货运单 “Landing Information”一栏中应填明 “Key of Unaccompanied Baggage”。
(2)在运输过程中,为了便于识别旅客交运的行李和作为货物运送的行李,在作为货物运送的行李上应加挂货物标贴。
(3)行李的外包装上应详细注明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地址。
(4)如旅客要求无人陪伴行李同机到达时,应事先做好安排,订妥全程航班和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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