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节主要考虑供应商在不做事先承诺且投资外生的情况下,分别基于固定加成定价合约和基于百分比加成定价合约时,外生投资对披露政策的影响,从而对供应商和制造商各自利润的影响;还比较了在相同的外生变量下,供应商事先做出承诺与供应商不做事先承诺时的供应链成员的利润,即比较不同的信息共享方式对供应链成员利润的影响。图3.3供应商与制造商基于事先不承诺情况下进行博弈的行为顺序
前两节考虑了一条包含一个供应商和一个制造商的供应链,在供应商确定成本信息的披露政策的背景下,制造商通过对供应商进行投资,协助降低产品成本,并根据基于披露成本信息政策和基于隐藏成本信息政策两种情况,对比了在基于固定加成定价合约和基于百分比加成定价合约下,供应商和制造商相应的利润。本节主要考虑供应商在不做事先承诺且投资外生的情况下,分别基于固定加成定价合约和基于百分比加成定价合约时,外生投资对披露政策的影响,从而对供应商和制造商各自利润的影响;还比较了在相同的外生变量下,供应商事先做出承诺与供应商不做事先承诺时的供应链成员的利润,即比较不同的信息共享方式对供应链成员利润的影响。在本节中,首先,我们采用斯坦克尔伯格博弈模型对供应商不做事先承诺的情况下供应链成员的行为进行模型构建,其中与前两节不同的是,供应商对投资水平先行做出决策,然后,制造商在观察到供应商的决策后对是否披露其成本信息进行决策,并执行披露政策,即披露或者隐藏信息。
基于供应商不做事先承诺且投资额I 外生情况下,供应商与制造商进行博弈的行为顺序如图3.3 所示。与前两节相同,S 代表供应链上游的供应商,M 代表供应链下游的制造商,双方具体的决策顺序如下:首先,制造商M 确定投资水平I ;其次,供应商获得实际的成本信息,决定是否向制造商披露成本信息,并执行披露政策;再次,制造商根据供应商的披露政策,更新产品成本信息,从而确定制造商单位产品利润;最后,由供应商确定批发价。(www.daowen.com)
图3.3 供应商与制造商基于事先不承诺情况下进行博弈的行为顺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有关企业间信息共享的激励研究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