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十三五”期间,西北区域新能源累计装机容量由0.74亿千瓦增长到1.25亿千瓦,累计增长68.11%,平均年增长率为17.66%。
西北区域“十三五”期间新能源发电装机及占比
新能源发电量和占比持续提升,新能源利用率不断提高。2016年,西北区域新能源发电量为812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比重为12.98%;2020年,新能源发电量达到1691.9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比重为18.15%。“十三五”期间,新能源发电量累计增长108.36%。
西北区域“十三五”期间新能源发电量及占比
新能源利用率96%
“十三五”期间西北地区采取管理、市场、技术等多种措施,多专业协同,新能源弃风、限光矛盾大幅缓解,新能源利用率逐年提升。到2020年年底,西北电网已经成为国内新能源发展最快、占比最高的区域电网。投运世界接入光伏电站最多的新能源自动电压控制系统。在国内首创新能源柔性调度机制,率先实现了新能源机组参与电网快速频率响应。在青海连续开展“绿电”7日、9日、15日和“百日三江源”供电实践。新能源利用率提升25个百分点(从2016年的70.87%到2020年的95.7%),树立了清洁发展的典范。
西北电网“十三五”期间新能源弃电量
西北电网“十三五”期间新能源利用率(www.daowen.com)
新能源消纳助力节能减排。“十三五”期间,通过消纳新能源,西北区域累计节约标煤2.21亿吨,减排二氧化碳5.74亿吨,减少灰渣排放0.62亿吨,减少烟尘排放0.02亿吨。
西北区域累计节约标煤2.21亿吨
中国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一方面,挤压常规电源市场空间;另一方面,需要常规电源提供灵活调节服务。为了实现常规电源与新能源的利益协调,“三北”地区普遍产生了清洁能源替代常规火电的发电权交易,清洁能源替代自备燃煤机组的清洁替代交易,以及新能源与火电之间的调峰辅助服务等利益调节型交易需求。
发电权交易是合同交易的一种形式。合同交易是在不影响相关方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市场主体合同电量的有偿出让和买入。“十三五”期间,深入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发电权交易实现清洁能源替代的实施意见》(国家电网交易〔2018〕722号),建立区域内跨省发电权交易专项市场,逐步实现发电权交易由定期开市向连续开市过渡,成为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激发省间市场活力的有效市场化交易方式。
2019年西北跨省发电权交易成交电量(单位:亿千瓦时)
2020年西北跨省发电权交易成交电量(单位: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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