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构建一带一路新型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思路

构建一带一路新型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思路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带一路”倡议已成为中国的区域公共产品方案,其试图通过与沿线国家加强互联互通,改变“一带一路”沿线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现状,以共商、共建和共享的方式实现合作共赢。在中国主导下,“一带一路”倡议正在构建区域性公共产品供应的新型格局,推动沿线各国发展战略的互通互联。

构建一带一路新型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思路

在拉丁美洲不断出现多国家贸易协议、东欧国家加快融入欧洲一体化步伐的同时,中国作为当前世界多极化秩序中重要的支柱之一,向世界提出了“一带一路”的构想。“一带一路”倡议已成为中国的区域公共产品方案,其试图通过与沿线国家加强互联互通,改变“一带一路”沿线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现状,以共商、共建和共享的方式实现合作共赢。

2019年3月,中国与意大利签署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自此,作为七国集团之一的意大利成为第一个加入此倡议的西方发达国家。卢森堡、瑞士紧随其后,也同中国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时至今日,距离“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已过5年,从起初国际社会对其的质疑和误解到如今达成明朗化的多方共识,印证了这一区域性公共产品在满足各国谋求可持续发展和繁荣时不可或缺的存在。

在中国主导下,“一带一路”倡议正在构建区域性公共产品供应的新型格局,推动沿线各国发展战略的互通互联。同当下全球公共产品供应严重不足的状态相比,区域公共产品具有其独特的优势:作为国内公共产品和全球公共产品的中间方,能够有针对性的覆盖这个区域范围内的国家,促进国家间的共同发展。有学者总结,其合理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其一,区域国家根据合作机制提供公共产品可以避免公共产品私物化,更有效的减少小国“搭便车”现象。(1)其二,区域性公共产品的收益范围使得其成本远远低于全球公共产品,因此,区域内具有公共产品提供能力的国家数量较多,国家参与积极性更强一些。(2)

过去5年以来,在面对区域内由资源退化、市场波动、不同社会阶层和国家间贫富差距拉大带来的社会动荡问题,“一带一路”倡议通过促使国家间新形式的合作,使得信息、知识和技术通过协调和共享网络进行交流,为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创建了更稳定的基础,国家间对话与合作更加平等;通过建立行动、筹资投资相互链接的各类机制、制度和组织,使得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大大提高,调动了各国参与的积极性。

目前,关于“一带一路”区域性公共产品的相关研究受到国内外学者高度关注,主要围绕中国在“一带一路”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角色定位、合理性和现实性、供给困境与模式探寻、基础设施类公共产品供给的相关研究等。但关于区域公共产品治理和供给能力建设的理论探讨少有涉及。当然,与其他公共产品一样,“一带一路”这个新问世的区域公共产品也面临着需求大于供给的问题。这个由中国发起的新型公共产品,即使供给效率较高,但同样不可避免“搭便车”“囚徒困境”和“集体行动困难”等传统国际公共产品面临的障碍。(www.daowen.com)

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随着技术发展、生产和市场全球化、地区间国家相互依赖加深,本地区对公共产品的需求迅速增多;其二,在面对影响各国共同利益的问题上,不同国家的反应速度有较大差异,导致集体行动迟缓,国家层面制定的政策中,缺乏针对区域层面的具体目标和内容,使得国家层面行动具有局限性;其三,“一带一路”的供给模式是根据区域现实环境为依照、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独特新模式,同传统公共产品联合供给模式相比,缺少合理有效的规范化国际组织和制度化安排,其约束力和监管惩罚力呈弱势状态,所以,“一带一路”区域公共产品在供给过程中易面临机制建设的缺失。(3)总结以上因素,最根本的原因是“一带一路”区域性公共产品的治理与能力建设缺失基本的系统理论支撑,相关领域的概念缺失、重视程度过低、指导路径模糊导致政策制定与实践行动受到影响。

一直以来,学术界对于“一带一路”倡议相关的研究中,对于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国家治理与能力建设方面并未形成理论体系,有待深入探讨。公共产品存在的合理性在于,它是可以增加正面外部性或减低负面外部性的发展资源。(4)当我们忽视公共产品治理与能力建设时,这种负面外部性的减少和正面外部性的增加就会受到影响。例如,区域公共产品共同供给方之一的某国,由于自身公共产品治理和建设能力的不足,对实行本国政策的职权划分不明和部门执行力过差,使得对此区域范围内的其他国家产生负面外部性,导致对签订的共同协议的完成度大打折扣,并未达到预期之中各行为体之间紧密和高效的合作,反而影响了各国间的和谐稳定与共同进步。

国家治理是构成该地区治理与全球治理的基本条件,是维持和巩固合作与一体化进程的初始条件。国家治理的能力建设成为促进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的重要条件。学者Roberto Nogueira认为,治理可理解为行为体之间谋求共识和协调行动的一系列安排,并通过解释政府能力、制度质量和国家能力等概念,分析了国家治理能力在促进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中的重要性。(5)笔者试图以治理与能力建设这一新颖的视角为“一带一路”的中国供给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方案,同时为“一带一路”区域性公共产品的治理与能力建设理论体系构建抛砖引玉。笔者认为制度质量和国家能力将会影响“一带一路”参与行为体的贡献能力,继而影响政策和行动的有效性,因此,制度质量和国家能力本身也成了一种公共产品。本章将分析中国可如何利用上述因素促进“一带一路”各国共同发展和提高区域公共产品供给能力,随后,通过引入具体成功案例,提出更具实践意义、适合本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战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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