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区域性公共产品理论的发展历程

区域性公共产品理论的发展历程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区域性公共产品是一个较为晚近的理论与概念,最先只是作为国际公共产品的一种补充。这样的表述,来将公共产品理论塑造为霸权稳定论的核心。这种补充性是区域公共产品理论存在的前提。事实上,区域性公共产品的提出确实从理论上与实践上促进了发展中国家与相对落后区域的经济发展与政治稳定。因此,通过一定的合作平台促使各国自愿联合提供区域公共产品便成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途径。

区域性公共产品理论的发展历程

一般认为,“公共产品”最初是由保罗·萨缪尔森(Paul A. Samuelson)于1954年提出的一个经济概念。根据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一书中的观点,商品包括普通私人消费商品和集体消费商品,其中集体消费商品就是后来托德·桑德勒(Todd Sandler)在《集体行动的逻辑》(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一书中描述的所谓纯粹的公共产品,(4)这种商品允许每个人消费它们,而不会导致任何其他个人消费的减少,即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与之相对应,私人消费商品则兼具完全竞争性和排他性。(5)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的是准公共产品,也称混合公共产品。20世纪60—70年代,詹姆斯·布坎南(J.M. Buchanan)等人进而从竞争性和排他性的角度对准公共产品的类型进行了讨论和补充,由此逐渐形成了公共产品的一般性分类(见表1-1)。

表1-1 公共产品的一般性分类

资料来源:参考高蒙蒙:《区域性公共产品相关研究综述及展望》,《复旦国际关系评论》2018年第1期,第71—88页。

萨缪尔森在麻省理工学院的同事查尔斯·P.金德尔伯格(Charles P. Kindleberger)在其1981年的文章中,使用“公共物品”这一概念对其霸权稳定理论进行了进一步阐述,由此将“公共产品”的概念正式引入了国际政治领域。此后,国际公共产品理论逐渐建构起来。

区域性公共产品是一个较为晚近的理论与概念,最先只是作为国际公共产品的一种补充。查尔斯·P.金德尔伯格(Charles P. Kindleberger)与罗伯特·吉尔平(Robert Gilpin)这两位新现实主义学者是最先使用“国际经济体系的稳定运转需要某一个具有压倒性经济实力的霸权国来充当‘稳定器’”。这样的表述,来将公共产品理论塑造为霸权稳定论的核心。(6)但由于霸权稳定论的核心是指宏观层次上的“国际公共产品”,而且这种体系与霸权国的能力与意愿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现实主义者预言随着美国这个霸权国的“必将衰弱”,国际秩序将陷入混乱。随后,自由主义兴起,将“制度”这样相对独立的公共产品塑造为“霸权之后”的“稳定剂”,但“制度”的创造与维护依旧有赖于“霸权国”的能力与意志。

由此,在“霸权国是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方”这个语境下,区域性的公共产品从何而来?此时的区域性公共产品只是“国际公共产品”的“区域延伸”。这种延伸有三种含义:第一,区域性公共产品是霸权国“国际公共产品”的副产品;第二,区域性公共产品是霸权国在区域内提供的“俱乐部产品”,是霸权国区域战略的一种有条件的“外溢效应”;第三,区域性公共产品要依附于霸权国国内与对外战略的调整。

在这样的理论背景之下,最初区域性公共产品产生的逻辑在于:霸权国实力的衰落与提供意愿的降低使得国际公共产品的赤字程度远远大于为一个特定区域提供公共产品,而“大国私物化”的举措又引起国际社会的警惕不满,于是,霸权国遂被动与主动地减少国际公共产品提供,转而由地域内国家联合提供为本区域服务的区域性公共产品。因此,此阶段区域公共产品的雏形就已经出现了,但它仅仅是对国际公共产品的缺陷的一种“应激反应”与补充。这种补充性是区域公共产品理论存在的前提。(7)

随着全球问题日益凸显,许多学者试图将国际公共产品概念拓展为全球公共产品(Global Public Goods),抽离其中的霸权成分,而以“治理”代之,从而与国际公共产品的“霸权”属性区分开来。这种“分离”来自将全球公共产品塑造为解决贫困问题的全球治理“良方”。而此时,区域性公共产品在实践中成为推进国际援助有效性的一种“激励器”,区域的划分对援助的精确性与有效性带来了一定增进。正如美洲开发银行的报告所分析的那样:区域性公共产品可以用更细致的层次划分与概念界定,促进全球发展问题在各区域的解决。事实上,区域性公共产品的提出确实从理论上与实践上促进了发展中国家与相对落后区域的经济发展与政治稳定。此时,区域性国际公共产品在实践中确实获得了新形态,但从供给主体与方式来看,还是离不开西方大国的“不完全供给”。这种不完全供给体现在:①区域性的援助还是由西方大国提供,挂靠于西方援助体系;②西方的援助原则包含“政治要求”,并不是无偿、无条件的。因此,国际援助问题下的区域性公共产品的研究主要是从西方发达国家的角度出发,考虑的不是需求一方的问题,而是从供给主体角度进行思考,对国际发展援助的有效性并无益处,更重要的是,这种研究对于区域内国家间的发展合作少有笔墨,缺少了最重要的视角。

直到区域性公共产品被用解释于区域一体化和区域合作,区域公共产品理论才逐渐脱离宏观的霸权治理模式,进入中层理论范畴。其原因在于,一方面,按照“霸权稳定论”的逻辑,霸权国供给模式无法避免“边际成本递增、边际收益递减”的问题,当存在他国的“搭便车”现象,霸权的衰落必不可挡,导致区域内的国家只能联合起来补上这个供给缺口;另一方面,在区域层次,由于全球化的推进与跨境问题的大量出现,域内各国自愿联合供给的意愿不断增强。因此,通过一定的合作平台促使各国自愿联合提供区域公共产品便成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途径。

区域公共产品理论关注的重点在于成本如何分摊与利益如何分配,当这些问题解决之后则开始考虑如何有效地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有别于传统的国际公共产品,区域公共产品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其所涵盖的范围较小。基于这个特点,小范围内的集体行动能够更为精确地解决成本分摊和利益分配问题,各国的权责量化与选择也更容易统计,这就减少了“私物化”与“搭便车”的可能性。另外,在大部分区域合作中,区域大国一般不会成为该区域的主导,即使美国在区域合作当中也不会一味地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否则,这种合作就难以持续,或者仅此一次而已。长久的互动合作有赖于双方较为平等的合作模式。这是区域合作与大国外交的一个区别所在。因此,区域公共产品可以有效避免被某个大国“私物化”,尽管这并不意味着各国在供给中绝对平均地分担成本和分配收益。(8)(www.daowen.com)

最后,从源头上看,区域性公共产品这个概念最早是由托德·桑德勒(Todd Sandler)提出的。(9)随后,瑞典官方(EGDI)发布了《区域性公共产品与国际发展合作的未来报告》,进一步完善了区域性公共产品的概念以及如何用来解释发展合作等问题。(10)托德·桑德勒(Todd Sandler)则率先采用了汇总方法(Aggregation Technologies)对“区域性公共产品”进行分类,并用于解释发展援助。(11)2002年,美洲开发银行在《区域性公共产品:从理论到实践》一书中,结合各国的援助案例与区域性公共产品的理论发展,为区域公共产品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作出了卓越的尝试。(12)2017年,亚洲开发银行又出具了一份报告,总结了其50年来在亚洲地区提供的区域性公共产品的成果与经验。(13)

国内学者的研究令区域性公共产品有了新的发展。樊勇明首先完成了将区域性公共产品从“发展援助”理论到“区域合作”理论的转变,使其与东亚的区域合作相结合,焕发出新的生命力。(14)特别是其在与学生合作完成的《区域公共产品理论与实践——解读区域合作新视点》与《区域国际公共产品与东亚合作》两本书中,逐步完善了构建较为完整的区域性公共产品分析框架,并与东亚区域合作的实践相结合,为接来下的理论扩展研究作出了重大贡献。(15)随后,张建新教授主编的《国际公共产品与地区合作》(16)黄河教授主编的《“一带一路”与区域性公共产品》两本书中,(17)从各个领域深化与拓宽了区域性公共产品的适用性。此后,区域性公共产品不仅适用于东亚的具体实践,也用于分析欧亚(18)东南亚、(19)非洲、(20)美洲等区域的研究。研究的主体也不再限于中国学者,开始从日本、美国等国家的视角进行区域公共产品的国别研究。随着次区域合作逐步扩展,不少学者也开始运用区域性公共产品理论分析次区域合作,如图们江次区域合作(21)以及澜湄次区域等。(22)

根据樊勇明的定义,区域性公共产品指“那些只服务于特定区域或跨区域,其成本又是由区域内或区域间国家共同分担的安排、机制或制度。”(23)区域性公共产品的影响范围可大可小,和全球性公共产品的最大区别在于其溢出利益一般局限在有限数量的国家之中。(24)相比全球性公共产品,区域性公共产品具有如下优势:涵盖范围较小,区域性公共产品一般局限在有限的区域内,因此,更能针对区域不同情况,满足更加精准的需求;由于涵盖范围有限,各国付出的成本和提供的公共产品更加清晰,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搭便车”的行为;(25)区域内国家往往有共同的文化背景和相似的价值观,因此,在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更容易达成一致、协调统一。

区域性公共产品由于其更加精准的供给和门槛更低的提供要求、能够满足区域国家个性化的偏好,因此,逐渐在世界各地蓬勃发展起来。(26)不同于区域性功能合作,区域性公共产品也包含安全保障、军事援助、政治领导等非功能性合作的领域。(27)现有的区域性公共产品的实践进一步推广了这一新的公共产品模式。欧盟以及东盟等地区组织的发展为区域性公共产品的发展提供了基础,这些组织尝试以区域为范围提供公共产品,取得了一定成果,印证了“有关国家可以通过区域内合作的办法,联合起来共同生产、提供和维持本地区和平与繁荣所需的各种公共产品”的论断。(28)但由于区域性的特点和公共产品的共性,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给也面临着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和缺乏支持区域需求的经验、缺少区域合作文化、“搭便车”等问题。(29)

目前关于区域性公共产品理论的研究内容主要涉及概念的发展完善、内容的分类、供给模式、有效供给问题等方面。

在区域性公共产品中国化的过程中,其概念也随着适用范围的拓展而得到细化。例如,杨海燕就针对基础设施公共产品的特征而提出了“区域性混合产品”的概念,对基础设施类公共产品进行了更细致的分类。(30)钱亚平在考察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供给模式之后提出了“次区域性公共产品”的概念,主要从地域范围的相邻、地方政府供给为主等特点将区域性公共产品进行了层次划分。(31)

在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需研究方面,区域公共产品提供的困境与供给有效性是学界关注的重点。庞珣运用博弈论模型对国际合作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公共产品产品的公共性不完全、国家异质性和利益相关性等特征使国际合作成为可能,而且合作具有非平衡性和层叠性的特点,因此,利用这些特点能有效克服公共产品中的集体行动困境问题。(32)陈翔梳理了小国集团合作提供公共产品的内外部动力,从自主偏好与力量汇集两个变量考虑了小国集团有效提供区域安全公共产品的逻辑;(33)生延超等学者则通过建立经济学的供给模型对新兴大国内部跨区域经济合作中公共产品的供求进行均衡分析,进而得出经济规模是供求均衡的重要因素,利率是决定因素的路径方法的结论。(34)

综上,本书得出以下结论:区域性公共产品的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首先,在概念上虽然已经十分完整与成熟,但在“次区域公共产品”“混合公共产品”“安全类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公共产品”等更为细致的概念划分上还缺少理论框架和案例的支持;其次,区域公共产品深受“霸权稳定论”理论的影响,在分析视角上更多偏重于供给方的研究,缺少对于需求方以及区域整体需求的分析,这种视角的缺失不利于新兴国家区域合作的进一步发展。最后,供需问题是区域性公共产品的核心问题之一,现有研究却多集中在如何建立有效的供给机制上,忽略了对需求方的归纳分析以及对供给主体的自身治理能力与提升的关注。因此,在分析供给机制、风险管控的同时,强化对需求角度与供给主体能力提升的研究是清晰把握区域性公共产品均衡或失衡状态,以及可能走向的一个必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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