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一是全面梳理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中的各项制度办法,促进预算管理标准规范、集中统一。二是完善项目库管理,强化无项目不得编列预算的原则,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加强对项目的预算评审和绩效目标评估工作,优化预算编制流程,夯实拓展“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建立对部门和市县改革的实地督导和跟踪检查机制。三是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中全面引入绩效管理手段,加强财政信息系统统一大平台建设,为强化动态监控、信息共享和高效规范管理提供支撑。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一是制定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绩效指标库的应用和动态管理。二是制定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优化评价工作流程,加强对评价工作的跟踪监控。三是强化各地、各部门绩效信息公开责任,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报告报送人大会议审阅,通过与预算安排挂钩进一步强化绩效结果的硬约束。
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制订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体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和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探索推进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政策,完善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政策,按照中央部署修订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通过完善制度、加大输血力度提高北部生态发展区、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市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区域财力均衡。
推进落实税制改革。一是落实增值税改革和个人所得税改革,制定地方实施改革工作方案。二是开展环境保护税实施分析评估,研究优化环境保护税税率方案,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有关制度。三是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调研,提出我省水资源费改税方案。(www.daowen.com)
深入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一是加快推动《关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落地见效。二是继续跟进中央自然资源、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科技等领域方案制定情况,研究提出我省意见。
协同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一是加快出台我省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意见,加快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体系,做好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工作。二是研究开展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工作。三是加大力度推进实有账户资金监管试点改革,继续深化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稳步推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基建财务管理“放管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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