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抓收支管理的政治担当,保障全省财政平稳运行。财政收入实现增幅平稳、质量提升。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万亿元、可比增长7.9%,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规模连续28年居全国各省市区首位;收入质量稳步提高,全省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0.5%,比上年提高2.1%。财政支出实现结构优化、效率提升。重点领域和民生事业保障有力,民生类支出1081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7%。支出进度明显加快,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广东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在全国排名分别比上年同期提升9个、17个名次。
二是聚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作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配合财政部起草《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研究推动科研经费跨境使用,促进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港澳共享发展成果发挥示范效应。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规定实施调低增值税两档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留抵退税政策,减半征收小微企业所得税,停征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暂免征收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探索实施差异化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助力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打造新增长极,专项支持湛江巴斯夫等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阳江海上风电产业基地建设,以及揭阳滨海新区粤东新城等新区建设;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打造生态屏障,大幅增加省财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平均每个生态县获得补助额度同比增加50%;推动珠三角优化发展,专项补助南沙、横琴、中新知识城等重大平台建设,支持惠州埃克森美孚等重点项目建设。(www.daowen.com)
三是统筹财政资金精准投入,为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实施提供财力保障。支持推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落实“实体经济新十条”,省财政安排28.44亿元继续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安排16.79亿元支持培育世界级制造业集群。落实“利用外资十条”,安排5亿元支持和奖励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总部或投资制造业,支持境外投资者利润再投资。落实“民营经济十条”,省财政安排6.8亿元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体系、信贷风险补偿体系,促进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落实“促进就业九条”,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适度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等成本。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取得突破。落实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从2018年起省财政三年投入100亿元,力争在前沿性、引领性技术领域取得新成效;支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2018—2020年,省级财政统筹相关资金130亿元,支持增强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能力。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省财政十年投入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约1600亿元的计划,2018年省财政安排257亿元,为历年最多;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从2018年起省财政3年安排75亿元,对欠发达地区每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5000万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2018年起省财政三年合计安排683亿元,集中用于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支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2018年起省财政统筹安排约90亿元支持三批约30家高水平医院建设,让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保障。从2018年起全省各级财政三年安排236亿元,通过“五加一减”(即增加补助人数、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设立绩效奖励、增加为群众办实事专项、调减县级负担比例等措施),推动欠发达地区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支持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围绕省委实施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九大行动计划,从2018年起省财政五年统筹安排85亿元,推动红色资源有效利用和传承发展。推动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支持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法检财物统管工作机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支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和村居法律顾问等,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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