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按照党的十九大要求,今后3年要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金融领域存在乱象,诸如金融机构单纯追求规模粗放经营、国内准政府信用的存在、金融机构贷款易投向效率较低的国有企业、农商行与省联社的提名权之争、影子银行的膨胀等。金融乱象产生的原因,应该从中国经济转型过程来看。金融扭曲实际上只是一个镜像,它反映了实体经济存在的问题,反映了整个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简而言之,“金融乱象是实体经济和整个体制机制问题的镜像反映”。中国经济要转型,必须完善国家治理。加强国家治理能力,必须从微观机制、市场机制的角度,把公司治理、政府与市场、监管者与被监管者、财政与金融、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等关系理顺。只有这样,市场经济中才不会存在市场乱象和金融扭曲,金融市场的价格才能更好地反映微观主体的信用。
“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如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如何以底线思维谋求主动,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笔者在《金融乱象问题》、《金融安全问题》、《防范金融风险》、《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四篇文章中分别从根源、改革方向和监管改革思路等角度系统论述了上述判断。
首先必须认识到,“金融安全是改出来的,不是保出来的”。从根本上说,“保”是基于底线思维,是非常态下应对危机的机制和措施,“保”的是底线,只有形势恶化到底线时才需要“保”。就金融风险而言,“保”就是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在底线之上,过度追求“保”必然会妨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不仅会固化既有结构性矛盾,导致风险积少成多、积小成大,还会催生道德风险和新的风险点,无助于消除风险产生、积累和传染的根源。(www.daowen.com)
因此,防范金融风险要托底于“保”而立足于“改”,改革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唯一出路。改什么?一方面,如前所言,要切实推进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另一方面,金融体制,特别是监管体制的完善也十分重要。应致力于维护系统性金融稳定,完善现代金融体系,改革监管体制。
探寻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是当前防风险的重要政策着力点。究竟什么样的金融监管体系才能够实现安全与效率并重、既严格又富有弹性、可以有效平衡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呢?重点是要妥善处理几组关系。从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的关系看,中央银行的货币调控离不开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配合,中央银行履行金融稳定职能需要获得相关金融监管信息,中央银行行使最后贷款人的职能、开展危机救助需要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配合。从监管体制的激励相容要求看,监管目标应清晰明确,监管权责应对等,监管政策应公开透明。从金融监管与市场机制的平衡看,准确界定监管与市场的关系,既应从“大处着眼”,将金融监管视为金融治理体系的一部分,也应从“小处着手”,对金融风险属性加以区分,使政府监管主要用来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从有效平衡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关系来看,金融监管应对不同形式的金融创新采取差异化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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