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3年2月,编制《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实施细则》。2017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颁发施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市特检院根据该规程及时对检验技术文件进行了调整与修订,编制《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期(首次)检验实施细则》,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范围有所缩减。截至2019年底,宁波市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用总量26351台,全年监督检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5915台次,定期检验20012台次。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即首次检验),是指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检验机构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首次投入使用前或者改造后进行的检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是指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检验机构对纳入使用登记的在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按照规定周期(每年1次)进行的检验。

1995年4月,劳动部颁发《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市检测站开始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全年共培训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254名。

1997年,开始厂内机动车辆的建档和发照工作,至1998年底共发放厂内机动车辆牌照1010台。

1998年10月,浙江省劳动人事厅发布《关于开展厂内机动车辆检验的通知》,规定了厂内机动车辆实行定期监督检验的制度,并相继制定出台《浙江省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实施细则》和《浙江省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报告书》。

2000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将厂内机动车辆纳入特种设备范畴。根据省质监局的相关要求,市检测站正式开展厂内机动车辆的检验(验收、定检)工作,编制了《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实施细则》。至2000年底,完成厂内机动车辆检验58台。

2002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颁布施行《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根据检验规程的要求开展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工作。

2003年2月,编制《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实施细则》。同年6月,国务院颁发施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未把场(厂)内机动车辆纳入特种设备定义中。针对此情况,2003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法〔2003〕206号),明确地方质监部门可以按照“三定”规定,依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场(厂)内机动车辆实施安全监督管理。(www.daowen.com)

2004年,国务院第412号文《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再次明确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一直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场(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检测。

2009年1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将场(厂)内机动车辆纳入特种设备定义中。

2010年3月,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被纳入《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市特检院调整并修订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检验技术文件,编制《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实施细则》。

2011年,完成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7664台。

2017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颁发施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市特检院根据该规程及时对检验技术文件进行了调整与修订,编制《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期(首次)检验实施细则》,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范围有所缩减。

市特检院先后开展多个大型企业使用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工作,主要工程有:宁波万华化学有限公司、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宁波北仑电厂、宁波中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宁波港务局、宁波大梁山啤酒有限公司等。截至2019年底,宁波市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用总量26351台,全年监督检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5915台次,定期检验20012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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