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立
1993年3月,余姚市劳动局研究决定设立余姚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并上报余姚市人民政府。
1993年6月,余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设立余姚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为全民事业单位。同年9月,余姚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正式开展检验工作。
2006年10月,为优化配置资源合理规划布局,由市编办批准,将余姚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成建制划入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作为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派驻在当地的工作站,并更名为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余姚工作站,不作为独立法人机构。
2009年7月,更名为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余姚检验站(以下简称“余姚检验站”)。
职能配置
余姚检验站主要负责余姚市区域内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具体业务范围:20t/h及以下锅炉(电站锅炉除外)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余姚区域内锅炉的制造监督检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锅炉介质检验;电梯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安全阀校验;为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支撑;做好重大活动会议期间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开展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及使用安全管理培训。
余姚检验站旨在为余姚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供便利,更好地支撑当地特种设备监管,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安全生产工作。(www.daowen.com)
人员构成
余姚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成立时有工作人员3人,2007年增至15人。
2019年12月,余姚检验站共有工作人员29人。其中站长1人,综合室主任1人;检验人员22人(机电类14人、承压类6人、水质类2人),安全阀校验员1人,业务受理人员5人,报告录入人员1人。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22人,专科学历5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2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10人,初级职称7人;检验师13人,检验员9人。
表1.9 余姚检验站历任正副职一览表(截至2019年12月)
检验条件
余姚检验站坐落于余姚市兰江街道开丰路201号,建筑面积约555平方米,拥有设施齐全的业务受理大厅、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仪器室、水质检测室和安全阀校验室,现场检验仪器设备共计100余台。
机构设立时的部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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