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培安提出,健康扶贫的核心内容是让农村贫困地区人口能够“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4]基于对健康扶贫的深度领会,盐池县在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的过程中,一方面确保群众能够参与健康保障和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机会;另一方面,盐池县还在实践中逐渐探索出一条不仅让群众看得起病,而且让群众不因疾病影响家庭正常生活的充满希望的健康扶贫之路。
1.从看不起病到看得起病
经济来源少、收入低、没钱医治,是盐池县贫困群众就医的最大阻碍。因此,为了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盐池县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加强保障救助力度,降低群众治病的经济负担。
(1)四个保障“强基础”
为进一步发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精准扶贫功能,从根本上解决建档立卡人员老无所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盐池县从参保“入口”减轻其缴费负担,实现应保尽保。盐池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施策,具体由盐池县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牵头负责落实,各相关单位协办,各乡镇及帮扶责任部门通过筹资代缴、干部助缴等举措,引导贫困户参保、续保,以保障盐池县所有的农村居民患病后可以得到及时治疗和救助,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针对贫困人员缴费能力弱的实际情况,2017年年初盐池县政府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一是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Ⅰ级、Ⅱ级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高龄人员,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规定补助标准给予资助后,再由县财政全部资助,使参保标准达到城乡居民医保二档标准。二是鼓励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人群提高其参保标准,对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含二档)以上的,由政府补助一档费用。三是为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每年缴纳90元大病补充保险和每户每年100元家庭综合意外保险,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外的农村人口缴纳大病补充保险90元/人及家庭综合意外保险100元/户,两险均由财政补贴60%。四是为全县残疾人,每人免费缴纳100元/年残疾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5]通过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档次、缴纳综合家庭意外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三大保障体系建立,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盐池县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后,其政策范围内医疗费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
大病补充保险和家庭综合意外保险属于盐池县“扶贫保”项目的重点保险。盐池县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宁夏保监局《关于开展精准扶贫“扶贫保”工作的通知》《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承诺为民办10件实事责任分工的通知》的要求,积极探索和创新保险扶贫的有效方式,发挥商业保险在助力脱贫攻坚方面的作用,着力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抵御风险的能力。“扶贫保”项目精准定位盐池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整合了意外伤害、大病医疗、借款人意外、特色农业等一揽子风险保障,为贫困人口提供菜单式的保险服务,积极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助力脱贫攻坚。
据盐池县近年参保率的统计数据,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从2014年参保的135807人到2018年基本实现盐池县常住人口全覆盖,3299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截至2018年11月,对缴纳2019年城乡医保二档以上的14286人建档立卡户补助一档保费,目前补助185.718万元。对低保、五保等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进行分类补助,最低补助60元,最高补助505元。针对大病补充保险和家庭综合意外保险县财政也筹资进行了相应补助,2017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2016年的60元提高到90元,县财政筹资874.1万元为10913户3240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全额补助,为101855名非建档立卡自愿缴纳保费的农户补贴60%,县财政为134263人共计补贴了1163.9万元。残疾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方面,县财政每年的补贴人口超过3000人。
(2)四个报销“筑防线”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中外记者会上指出:在贫困人口当中,很多是因为大病致贫或大病返贫。所以要在巩固基本医保的基础上,把治大病的问题作为重点来抓。把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结合起来,运用“大数法则”,放大资金效应,使更多的人享受大病医保。而且还要扩大病种,同时把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通过“互联网+医疗”,让大病患者得到优质资源。[6]盐池县在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吴忠市健康扶贫政策的基础上,大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家庭综合意外保险作为筑牢盐池老百姓健康的四道防线。
第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15年1月1日起,盐池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纳入宁夏回族自治区统筹,实行统一参保范围、统一政策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服务、统一协议管理和统一信息系统。
盐池县城乡居民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三个缴费档的居民都可以在以县医院、中医院为主的县级医疗机构按35%的比例报销。在乡镇卫生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60%的比例报销;在村卫生室或者社区卫生服务站按70%的比例报销,年内封顶线为330元;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按照缴费一档、二档、三档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了50%、60%、65%,缴费一档、二档、三档的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报销额度分别达到7万元、12万元、16万元。从2012年开始,盐池县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实行创新医保支付制度试点,改变以前只有在乡村医疗机构才可享受的普通门诊报销的制度,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率先开展在县级医疗机构实行普通门诊报销。2016年,县外住院3329人,平均报销比例为44.1%,报销费用2457万元;县级医院住院11623人,平均报销比例为66.1%,报销费用2950万元;乡镇卫生院住院3694人,平均报销比例为70.0%,报销费用392万元。
案例:王乐井乡刘四渠村郭记洼村一名73岁的村民,家里仅他和妻子两个人,2017年他被诊断为膀胱癌并丧失劳动能力,由于手术花费较大,妻子陪护看病,仅依靠低保维持生活,因此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他在盐池县中医院的手术治疗费用让整个家庭陷入困境。幸运的是,盐池县从2017年开始实施的健康扶贫政策帮助他购买了“扶贫保”,2017年医药费用总计7341.9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5752.21元,县财政兜底766.18元,个人实际支付了823.56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凸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方面让不同地区的群众都享受到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体现了公平性。另一方面,通过社会互助共济,实现了疾病风险在更大范围内的分担,能够有效减少群众患大病的后顾之忧,减轻群众的家庭经济负担。
第二,大病医疗保险。2013年7月1日起,盐池县实施了大病二次报销政策。由医保统筹基金为所有参保的城乡居民每年人均注入25元大病保险资金,2015年增加到32元。2016年共筹措商业保险资金448万元,参保的城乡居民年度累计个人自付在9300元以上的,由商业保险给予支付,支付比例为50%—73%,全年共为950人报销大病医疗费490.95万元。
案例:冯记沟乡丁记掌村一名村民,年逾六旬,因长期患有脑梗以及颈椎病,缺乏劳动能力,其妻子也因残疾而无法进行体力劳动,自己几乎没有生活收入,日常生活全部依赖于国家的各种补贴救助才能得以维持,被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在盐池县健康扶贫的政策下,政府给他资助了多种保险费用。2017年,他因颈椎管狭窄在宁夏附属医院总院住院,各种医药费共计85061.49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46489.15元,大病医疗保险报销了14813.12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18518.73元,县财政补助240.49元,个人实际支付5000元。
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32元提高到37元,因病致贫患者起付线由9300元降至3000元,并对贫困患者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在普惠性的基础上再提高5—7个百分点。
第三,大病补充医疗保险。2016年盐池县率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创新推行“扶贫保”,为贫困户量身定制了以“大病补充保”为基础的“2+X”菜单式扶贫保险。盐池县财政投入1000万元设立风险补偿金:在一个保险周期内如果保险公司亏损,则由风险补偿金承担60%;如果保险公司盈利,则将盈利部分60%返还风险补偿资金池。2016年筹资204.28万元,为贫困户每人缴纳60元大病补充保险,大病二次报销后贫困群众个人自付部分,由保险公司按照60%—80%比例进行报销,最高报销8万元,2016年共报销115笔103.3万元。
2017年,盐池县将“扶贫保”筹资标准进一步提升到90元/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不设起付线,不实行分级累进计算法,不分疾病种类进行报销,报销总金额从8万元提高到20万元。对于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其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医疗费仍超过3000元的,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费用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对于参保的一般患病群众,其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医疗费用在5000元至大病起付线9300元之间的按50%报销,在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之上的,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费用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即个人自付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80%,个人负担20%,其中个人自付的目录外医疗费用(对属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认定的、该疾病治疗必需的、无法替代的药品和医疗器材费用),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补偿70%,个人负担30%,大病补充保险每人年度最高报销以20万元为限。2017年先后为528名患者报销545.80万元。截至2018年11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3325人次1960.25万元。
花马池镇裕兴村建档立卡户中一村民,家中5口人,孙女于2016年被确诊为噬血细胞综合征。他说:“近30万元的医疗费我们最后只花了5000元,都是国家的政策好啊,如果不是政府为我们办了这么多惠民的实事,这巨额的医疗费我们普通老百姓怎么可能负担得起!2016年夏天,我2岁的小孙女被确诊为噬血细胞综合征,当时就是为了治病孩子父母带着她跑遍了北京的医院,在北京待了两年连过年都没回家一趟,我知道他们夫妻俩在外面省吃俭用给孩子看病,但又是医药费又是房租的,干啥都得要钱,那个时候家里真的是要揭不开锅了……后来村里将我们家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让我们享受到了健康扶贫的好政策!能看得起病了比干啥都高兴!”
第四,家庭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为防止因意外造成致贫返贫现象发生,盐池县将家庭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作为阻断贫困的一道防线。
案例:柳条井沙窝子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村民,在2016年3月29日由于突如其来的大雪掩埋了通往大水坑镇的道路而发生车祸身亡。一家的顶梁柱没了,让妻子和儿子陷入了恐慌,不知道未来的生活该如何继续。县扶贫办党组书记带着保险公司的人来到他家了解具体情况后,将为贫困户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的详细赔付情况告诉了他的妻子,其妻起初一脸迷茫地说:“我一个妇道人家,啥都不懂,家里大事小事都是他操心,听他说我们家是贫困户,扶贫办给买保险,但具体什么保险,自己没有仔细听,根本不知道还能赔偿。”经过保险公司的核算,当场支付意外保险赔付2万元。拿着2万元钱,其妻哭了:“真是党的扶贫保好啊,这两万块钱救了我们家的命。”缓过劲后,她说:“这么多人都鼓励我,我不能就这样倒下去,我要站起来,为自己负责,为孩子负责,做家里的顶梁柱。不能当永远的贫困户,有扶贫保为我们贫困户撑腰,我们家一定要苦干,争取早日脱贫。”
案例:花马池镇苏步井村建档立卡户一村民,家中4口人,两个孩子已上高中,母亲患有心脏病,全家种十几亩薄地再无其他经济来源,经济条件差。基于“扶贫保”政策,盐池县扶贫办出资400元为他全家4人分别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险。2016年5月29日他驾车在307国道行驶,因操作不当与一辆重型卡车相撞,导致本人当场死亡。扶贫办给他承保100元保险费,4人平均保额是2.25万元,他本人承保100元,3人平均保额是3万元,经国寿综合意外保险公司勘验,为他们家理赔了5.25万元,极大地减轻了他们家庭的经济负担。
盐池县财政为1091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缴纳100元家庭综合意外保险,为3016名残疾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实施全额补贴,为非建档立卡的35503户自愿缴纳的农村家庭补贴60%。每户意外伤害保险总保额9.9万元,其中意外死亡或伤残保额9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额9000元。截至2018年11月共为908户报销283.13万元。
(3)四个救助“兜网底”
社会救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贫困人口和遭受意外事件者的生活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兜底作用。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就是反贫困的最后堡垒和整个社会最后的安全网。[7]对突发性贫困、丧失劳动能力的群众实施兜底性的救助政策,集社会多方力量为特殊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能够更好地发挥盐池县社会救助制度的兜底功能。
第一,民政局城乡医疗救助。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与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同等医疗救助政策。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二次报销、大病补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为3万元到10万元的,按50%进行救助,超过10万元的按60%予以救助。对低保户、高龄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五保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不设起付线,按70%予以救助。
2016年县民政局共救助特殊困难群体5081人,发放救助金478.07万元,重特大疾病患者257人,发放救助金226.93万元;2017年救助1714人次,救助金102.4万元;2018年门诊救助10871人次,发放救助金92.7万元,医疗救助6009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596.8万元。2017年最高救助金额由8万元提高到16万元,并在现行报销政策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www.daowen.com)
案例:冯记沟乡暴记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村民,年近六旬,全家5口人,主要靠种地、养羊谋生。不幸的是,2016年1月,他突感身体不适,经医院检查确诊为直肠癌,前后治疗花费了20.09万元,巨额医疗费使整个家庭生活陷入了困境。好在政府“扶贫保”政策为他买了扶贫保险。按照农村医保、人寿保险等相关政策标准,农村医保理赔68954元、大病保险报销49063元、大病补充保险报销52695元、民政医疗救助15791元、乡镇救助5000元,共计金额191503元,20多万元的医药费最后个人自付费用仅9397元,极大地减轻了他们家庭的经济负担。
第二,民政临时救助。一些家庭或个人在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其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时,或者在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的情况下他们的基本生活在短期内仍处于困顿时,盐池县民政局都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于那些事发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者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等情况时,甚至可采取先行救助,事后再按规定补齐相关资料,以此有效解决贫困人口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进一步提高救助时效性。临时救助金额较小的,民政局可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报民政局备案。对于极度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根据具体情形分类分档设定救助标准。对于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脱贫再返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适度提高临时救助额度。
针对困难群众因突发意外、生病等原因,造成临时性、突发性家庭生活困难的,将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最高救助不超过5000元。2016年共救助6520人,发放救助金661.65万元。2018年临时救助864户221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84万元。
第三,慈善救助。通过三次报销两次救助后,生活仍然较为困难的,积极争取各类慈善救助。盐池县慈善救助主要包括宁夏政协兴华爱心基金救助、盐池慈善协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两癌”救助项目和盐池扶贫慈善基金。贫困患者可根据政策内剩余医疗费用总额,按救助标准申请各类救助。
2016年盐池县慈善协会共实施医疗救助160人次,发放救助金55.6万元;“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救助16人,救助金额16万元;宁夏政协兴华爱心基金救助重特大疾病贫困户6人,救助金额23.3万元。
第四,卫生发展基金救助。2016年11月,盐池县率先在全自治区成立了卫生发展基金会。卫生发展基金会由盐池县委县政府注资400万元,同时也发动宁夏回族自治区爱心企业130多家,共募捐资金和物资2464万元,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首个县级卫生发展基金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就医个人负担政策内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的,宁夏盐池卫生发展基金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救助。具体实施按照:10000—20000元救助50%,20001—30000元救助60%,30001—50000元救助70%,50001元以上的救助80%,且年度救助限额50000元。通过民政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和宁夏盐池卫生发展基金会形成四大救助体系,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及全县持证残疾人得到充分救治,通过各种医疗保障和救助后将个人政策内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下。
盐池县不断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力度,在四个保障广覆盖的基础上,推行“四报销、四救助”的保障政策,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的原则,确保每一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难群众不落队,为他们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保障服务,让盐池群众真正实现健康脱贫。
2.从看得起病到不影响生活
“风险是均等的,不分贫与富。”盐池县探索“扶贫保”由特惠向普惠转变,目前实现了大病补充医疗险、家庭成员意外伤害险农村人口全覆盖,并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的兜底作用,实现救助资金的安全、高效配置,给患病群众多一些保障。同时,将“早发现、早干预、重预防”作为当前健康扶贫工作的重点内容,以实现群众少生病、生病不影响生活质量的目标。
(1)提标扩面“促民生”
随着健康扶贫工作的开展,盐池县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坚持“民生优先”的原则,重点解决底线民生,及时解决热点民生。通过提标扩面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紧贴盐池实际,紧贴群众需求,在盐池群众看得起病的基础上,实现让疾病不影响群众生活的目标。
第一,保费资助范围逐步扩大。2018年盐池县进一步加大“扶贫保”中大病补充保险和家庭综合意外保险的补贴力度。盐池县将全额保费补贴对象由2017年的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扩大至全县农村人口,实行先缴纳后补助的方式,即保费先由农户缴纳,人寿保险公司负责统计汇总,卫计局、扶贫办负责给农户补助资金的具体工作方式。2018年县财政共为全县农村人口101109人补贴1266.55万元,有效解决了贫困群众的后顾之忧。
第二,救助兜底保障大幅扩容。2017年7月,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盐池县社会救助进一步扩大兜底范围,并对2017年1月以后符合政策的相关费用进行进一步报销,以减轻群众生活负担。一是实行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兜底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年度内在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扶贫保”、民政救助等救助报销后,住院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不超过总医疗费用的10%或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的费用,超过部分由县级财政和宁夏盐池卫生发展基金会予以兜底保障。[8]二是实行贫困患者门诊兜底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慢性病(城乡医保规定的门诊30种慢性病)患者年度内在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各类报销和救助后,个人自付门诊医疗费用不超过总费用的15%。
案例:盐池县花马池镇沟沿村的一村民,2017年年初,因患白血病住院治疗,先后共住院救治三次,最后确诊为淋巴细胞白血病,总共花费545087.48元,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共报销301680.06元,报销后个人自付243407.42元;经“四报销四救助”保障政策,大病补充保险报销33983.55元,民政医疗救助61036元,宁夏盐池卫生发展基金救助71693.93元,财政兜底救助71693.93元,最后个人只付了5000元。
第三,“先诊疗后付费”与“一站式”兜底结算相结合。基于盐池县“四报销、四救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群住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兜底结算服务。一是对于因病致贫返贫、未脱贫建档立卡户,其住院后产生的费用由自治区“一站式”兜底结算系统直接核算。二是对于其他建档立卡住院患者,若是在县内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由医疗机构直接进行“一站式”兜底结算,在县外医院住院的患者,出院后则需到县社保局医保服务中心窗口进行“一站式”兜底结算。
第四,门诊报销标准进一步提高。对门诊购买医疗机构短缺药品,即非基本药物的贫困人口,实施“三定一限”保障措施,即定医院复核、定药店购药、定补助比例和年度补助限额。实行定点药店进价出售,补助比例为政策内费用的50%,年度补助在2万元以内。截至2018年11月,审核通过60人,有16人享受购药补助,共补助2.3万元。同时,对农村60岁以上患有腰腿痛疾病的老年人,在门诊购买治疗药品补助670元,使报销额达1000元。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群众满意度迅速提升。
(2)十免一补“早干预”
近年来糖尿病、脑中风等疾病发病率逐年升高,很多疾病由于发病缓慢难以及时察觉,发现的时候可能已经出现了并发症或是到了晚期。因此,盐池县将提前干预作为健康扶贫工作的关键内容之一,并覆盖多类不同人群,制定“十免一补”的具有针对性的差异化政策。
一是免费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贫困户、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和基本公共卫生等服务。二是免费为待孕妇女提供服用的叶酸片,预防胎儿神经管畸形。三是免费为贫困户孕妇提供唐氏筛查和胎儿四维彩超检查,预防胎儿肢体和智力畸形,对非贫困户孕妇减免一半费用。四是免费为6—24月龄婴儿发放营养包。五是免费为0—6岁儿童体检。六是免费为贫困户7—9岁儿童进行窝沟封闭治疗,预防龋齿。七是免费为农村妇女进行“两癌”筛查。八是免费为适宜人群免费接种乙肝疫苗。九是免费对全县建档立卡户患有原发性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购买药物治疗的费用,由医保门诊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政府给予100%的补助,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50%。十是免费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
案例:王乐井乡边记洼村叶渠子村一村民今年59岁,全家两口人,他因2014年患有高血压、糖尿病,2016年诊断为肾性贫血,全年定期透析治疗,丧失劳动能力,妻子陪护看病,无收入来源,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他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住院治疗肾性贫血一次,每周周一、周三、周五在门诊定期透析,服用高血压药物治疗,糖尿病长期打胰岛素,医疗费用花费较大,整个家庭生活陷入困境。通过政府为其购买的“扶贫保”,他在2018年10月因肾性贫血,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透析治疗的7747.43元医药费,有6972.69元得到报销,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3420.14元、民政医疗救助1962.81元、兜底保障救助1589.74元,个人实际支付774.74元。2018年1月至今,每周在门诊定期透析治疗,他通过办理慢性病门诊报销,其产生的4.7万元门诊费用正在报销中。2018年他们一家还被纳入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享受了免费体检。
医疗补助是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专科医院门诊购药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2000元,按实际超出费用补助,每人每年补助累计不超过的数额为建档立卡户4000元、非建档立卡户2000元。对Ⅲ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人发放看护管理补贴,每人每年建档立卡户2400元、非建档立卡贫困户1200元。
(3)健康提升“重预防”
唐代医药学家孙思邈将疾病分为“未病”“欲病”“已病”三个层次,认为“上医医未病,中医医欲病,下医医已病”,并告诫人们要“消未起之患,治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但是,在实际生活中,重预防、治未病是最难以实现的目标。盐池县逐步认识到,目前存在县医院病人越来越多、慢性病发病率爆炸式增长的问题,县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深刻剖析原因后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将诊疗重心前移。
第一,加大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力度。一是对布氏杆菌病的防治。滩羊养殖是盐池的传统产业,布氏杆菌病作为人畜共患传染病,在牧区发病率较高。盐池县进一步完善布氏杆菌病“三位一体”管理服务模式,积极做好布氏杆菌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强化现行布氏杆菌病患者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达90%以上相关政策宣传。农牧局切实做好畜间布氏杆菌病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控制传染源,强化源头治理,做好羊只免疫接种工作。二是对结核病的防治。开展重点人群结核病主动筛查、规范诊疗服务和全程管理,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建设。以“三新一加强”为工作核心,降低盐池县结核病发病率,使涂阳结核病人治愈率达到85%以上、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0%以上。
第二,提升医疗服务软硬件基础建设,为群众健康做后盾。一是增强健康扶贫硬实力。为了提高居民体检率,提高居民健康意识,给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置“健康一体机”80台、救护车4辆、医疗巡诊专用车3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分别设置“健康管理中心”“治未病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医馆”全覆盖。二是优化健康扶贫软环境。探索县级医院延伸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考编外人员72名,建立了“一个中心、六个站”社区服务网点。与北京顺义区医院、福州二院、宁医大附院、自治区中医院等三甲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组建了由县级医院牵头、覆盖全县8个乡镇卫生院的“县域医共体”。建立盐池县医疗健康精准扶贫云平台,通过“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管理系统,将患者进行分类精准跟踪随访与治疗。
第三,强化群众健康卫生意识。一是推进爱国卫生工作。主要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厕所革命·决胜小康”“村镇环境治理”等工作。二是开展健康扶贫巡讲。在各乡镇开展“健康盐池大讲堂”活动,进行健康扶贫政策、健康教育等知识宣传,共培训3000余人次。制作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折页及彩页共计8万余份,制作了健康扶贫宣传“微电影”和“动漫宣传片”各一部。
脱贫是底线,富民才是目标。于健康扶贫而言,看得起病是底线,最为关键的是帮助盐池群众树立健康管理意识,从源头控制疾病的发生率,并通过政府的一系列社会保障措施,从而真正做到不让疾病影响群众的日常生活,最终实现盐池县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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