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盐池县政府实施金融扶贫创新策略

盐池县政府实施金融扶贫创新策略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打造全国金融示范县,总结提升金融扶贫“盐池模式”,盐池县政府在2018年制定了全面、科学的政策强化措施,试图在强化诚信体系建设、金融扶贫风险防范机制、小微企业及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融资、村级金融便民服务网点建设、金融风险防控等的基础上,秉持遇难题、破难题的勇闯精神,寻求再创新、再突破。三是继续扩大财政贴息和补贴范围,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种养大户及龙头企业贷款贵的难题。

盐池县政府实施金融扶贫创新策略

为打造全国金融示范县,总结提升金融扶贫“盐池模式”,盐池县政府在2018年制定了全面、科学的政策强化措施,试图在强化诚信体系建设、金融扶贫风险防范机制、小微企业及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融资、村级金融便民服务网点建设、金融风险防控等的基础上,秉持遇难题、破难题的勇闯精神,寻求再创新、再突破。

1.形成金融扶贫合力

一是推进互助资金健康发展,培养信用意识,夯实金融扶贫体系的社会基础。互助资金按照“不再增资、不再扩面、防范风险,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原则运行(企业给予互助资金捐赠除外)。加强互助社的内部监管,做到管理规范化。对运行良好的A类、B类互助社,要监督各互助社严格执行资金运行规则,农户先入社并交纳入社资金后再借款,社员还款时必须全额归还,保证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认真落实好“社财乡管”要求,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审计制度,一年进行一次互助社理事长责任审计和绩效考核

二是继续加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四级信用体系,评定结果真实可用,解决全县信用评定等级不一致、政策执行不一致的难题。继续建立完善乡村组户“四级信用体系”,每个乡镇、村都要成立信用评定小组,按照“1531”评定模式对评定结果核查定级,实现全县信用评定的全覆盖,对符合条件的信用乡、村、组、户进行评级授牌并落实优惠政策;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全覆盖,将60—65岁和非恶意“黑名单”贫困户纳入评级授信范围全部授信。

三是引导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金融扶贫,充分发挥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的互补优势,形成金融扶贫合力。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着眼全县脱贫富民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县政府关于脱贫富民的各项政策,积极主动承担起助推脱贫富民的重大责任,对接8个乡镇,实行涉农资金存放与扶贫贷款投放规模挂钩,支持各帮扶银行统筹行内资源,创新、开发专项信贷产品,组合使用金融工具,切实发挥金融扶贫主力军作用,助推全县脱贫富民任务如期完成。

四是扩大金融服务网点覆盖面,实现贫困村的金融便民服务网点全覆盖,消除偏远乡镇金融服务网点空白,优化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大村建服务站、小村建便民点”的基本原则,完成各行政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点)建设,为农户提供小额取现、转账、便民缴费等基础金融服务。

2.进一步解决贷款贵、贷款难的难题

一是放宽扶贫贷款获贷条件,发挥扶贫风险补偿作用,着力解决贷款年龄受限和非恶意“黑名单”贫困户贷款难问题。以国务院扶贫办信息系统录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准,放宽申贷年龄限制,将具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意愿、参加保险的贫困户申贷年龄放宽至65岁,互助资金贷款可放宽到70岁。由金融局、人民银行负责,各商业银行配合,对历史遗留的“黑名单”进行排查统计,落实“黑名单”分类释放制度,对非恶意形成的,在清偿本金后退出“黑名单”。对已退出“黑名单”的贫困户,享受与普通农户同等的贷款便利,对60—65岁以及非恶意“黑名单”建档立卡户进行倾斜,提高贷款额度,扩大贷款量,解决这部分人贷不上款的难题。

二是完善扶贫融资担保方式,优化金融服务方式,解决龙头企业、小微企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贵、贷款难的难题。县级各部门努力建立政、银、企、社、民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注入产业助贷金。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向全县特色支柱产业滩羊养殖、黄花菜种植、设施农业、小杂粮种植等领域的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微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及光伏扶贫户等提供担保贷款;对经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贫类贷款利率进行上限控制,并按照基准利率优惠贴息。(www.daowen.com)

三是继续扩大财政贴息和补贴范围,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种养大户及龙头企业贷款贵的难题。通过整合财政资金,对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商业银行贷款10万元以下的基准利率全额贴息。为盐池融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以基准利率融资1.5亿元开展农业产业化扶贫项目,按1%补贴运营管理费,为贷款发展特色产业的借款人补贴担保费(2%左右)。对带动农民产业发展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微企业以及致富带头人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贴息。

3.深化金融机制创新,全力防范金融风险

一是对金融扶贫“盐池模式”进行不断巩固和总结提升,增强持续发展动力。通过把金融工具链接在产业链上,把行政资源、金融资源和市场资源有效衔接起来,发挥“县、乡、村、组”四级联动功能,发挥财政、金融、产业、保险“组合拳”作用。推行“信用+产业+金融”的金融扶贫模式,实现信用评级、产业支持、财政引导、担保跟进、保险护航、银行放贷、风险防范、党建保障等环节的有效协同和联动,组合运用“财政+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各类财政金融工具链,以支持扶贫产业链。创新适合各类经管主体的信贷产品,积极开办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灵活运用林权、集体资产收益权等作为担保条件,设计贷款产品,为全县种养业和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运输等提供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

二是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安全,促进金融和经济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在不断改革创新的过程中,盐池县充分认识到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努力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管住扶贫小额信贷“总闸门”,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对免担保、免抵押贷款进行银行数量管控,对农户贷款进行上限管控。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金融信贷分工协作机制,降低金融风险;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努力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严密防范化解信贷风险信用风险、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险市场风险等引发的金融风险,切实防范金融网络技术和信息安全风险。

4.优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率

一是提高扶贫贷款审批效率,简化扶贫贷款的审贷流程,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效率。促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政府风险补偿金和各类担保基金的对接,集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各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前期调查和评级授信;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放宽基层分支机构贷款审批权限;进一步简化扶贫贷款审贷流程,提高扶贫贷款审批效率。努力实现对农户小额贷款的审批时限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其他贷款的审批时限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引导各商业银行开发信贷产品,发放“金扶卡”,全面执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有效降低贷款门槛和贷款成本。充分利用盐池智慧扶贫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立金融统计共享系统,实现全县金融数据精准统计、信用信息共享,推动各商业银行对信用评级信息的互通互认,提高贷款效率。

二是加大龙头企业金融支持,带动区域内重点产业培育,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充分运用现有的农业融资担保平台,支持全县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引进证券金融机构落户盐池,帮助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全县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直接融资达到10亿元以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和鼓励贫困户以资产入股有实力、有公信力的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推行托管、托养、托销等合作模式,通过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带动,实现企业发展和农户增收的“双赢”目标。

三是强化金融扶贫服务保障,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完善金融扶贫政策机制,保障金融扶贫高效运转。第一,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组织领导工作,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政策协调、定期协商、信息共享和风险防控。第二,强化对扶贫小额信贷、扶贫保等金融扶贫政策的宣传,建立“金融+信用+产业+民风”的金融扶贫大环境,通过扶贫政策大讲堂、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等形式,让贫困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第三,建立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统计监测制度,完善涵盖信贷投放、信贷产品、利率和基础金融服务信息的监测体系,动态跟踪监测各金融机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情况,为实施政策效果评估提供支撑。第四,对金融机构量化考核,由金融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对各金融机构在上年助推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的基础上,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奖励。第五,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金融月度专报,对金融扶贫工作不主动去抓或工作没有效果、排名靠后的乡镇,采取通报、约谈乡镇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等方式追究乡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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