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赛斯公司有一批货物(鲜蜂王浆,70箱,净重700kg,毛重1050kg),拟采用空运。货主开始向当地货运代理公司询价寻找代理运输商。如何报价?如果揽货成功又该如何完成运输?
(一)揽货报价
1.揽货
承揽货物是空代业务的核心环节。货代在具体操作时,要及时向客户介绍公司的业务范围、服务项目、各项收费标准,特别是向出口公司介绍优惠运价、公司的服务优势等。
具体流程如下:
(1)接受客户询问,记录报价八要素信息,包括:货物品名;重量、体积;包装;目的机场;要求时间;要求航班;运单类别;所需运输服务。并与客户确认是否需要货代代办报检、报关、保险,是否有产品进出口经营权等信息。
(2)针对客户的询价要求,根据公司的报价系统,选择最佳航线和最佳承运人,争取最低运价,向客户报价。
(3)填写业务反馈信息表。
2.报价
报价由三部分构成:航空运费、声明价值费和其他费用。
(1)航空运费(weight charge):是指承运人将一票货物自始发地机场运至目的地机场所收取的航空运输费用。该费用根据每票货物所适用的运价和货物的计费重量计算而得。
航空运费=计费重量×适用运价不正常运输的货物种类和代号
(2)声明价值附加费:《华沙公约》中对由于承运人自身的疏忽或故意造成的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规定了最高赔偿责任限额,这一金额一般被理解为每千克20美元或每磅9.07英镑或其他等值货币。如果货物的价值超过了上述值,即增加了承运人的责任,承运人要收取声明价值费。否则即使出现更多的损失,承运人对超出的部分也不承担赔偿责任。货物的声明价值(valuation charges)是针对整件货物而言,不允许对货物的某部分声明价值。声明价值费的收取依据货物的实际毛重,计算公式为
声明价值附加费 =(货物声明价值-货物毛重×20美元/kg)×声明价值附加费费率
声明价值费的费率通常为0.5%。大多数航空公司在规定声明价值费率的同时还规定声明价值费的最低收费标准。如果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来的声明价值费低于航空公司的最低标准,则托运人要按照航空公司的最低标准缴纳声明价值费。
(3)其他费用:在组织一票货物自始发地至目的地运输的过程中,除航空运输外,还包括地面运输、仓储、制单、国际货物的报关等环节,提供这些服务的部门所收取的费用即为其他费用。一般只有在承运人或航空货运代理或集中托运人提供服务时才收取。包括货运单费、垫付款、危险品处理费和运费到付手续费等。
①货运单费。又称航空货运单工本费,为填制航空货运单的费用。货运单费应填制在货运单的“其他费用”栏中,用两字代码“AW”表示。若由航空公司来收取,则填“AWC”;如果由航空公司的代理人来收取,则填“AWA”,此项费用归销售代理人所有。中国民航规定均填“AWC”,意为此项费用归出票航空公司所有。
②垫付款和垫付费。
a.垫付款指在始发地机场运输一票货物时发生的部分其他费用。这部分费用仅限于货物地面运输费、清关处理费和货运单工本费。此项费用填入货运单的“其他费用”栏。例如:“AWA”表示代理人填制的货运单,即上述货运单费;“CHA”表示代理人代替办理始发地清关业务;“SUA”表示代理人将货物运输到始发地机场的地面运输费。垫付款仅适用于货物费用及其他费用到付,且按目的地国家可接收的货物;垫付款由最后一个承运人向提货人收取;垫付款的数额不能超过货运单上全部航空运费总额,但可允许达到100美元标准。注意,在有些国家不办理垫付款业务。
b.垫付费是对于垫付款的数额而确定的费用。代码为“DB”,归出票航空公司所有。在货运单的“其他费用”栏中表示为“DBC”。垫付费数额为垫付款的10%,但每一票货物的垫付费不得低于20USD或等值货币。
③危险品处理费。对于收运的危险品货物,除收取航空运费外,还应收取危险货物收运手续费,代码为“RA”。在货运单“其他费用”栏内,表示为“RAC”。自中国至IATA业务一区、二区、三区,每票货物的最低收费标准均为400元人民币。
④运费到付货物手续费(CC Fee)。在运费到付时,收货人除支付货物的航空运费和其他费用外,还应支付到付货物手续费。此项费用由最后一个承运航空公司收取,并归其所有。各个国家CC Fee收费标准不同。对于运至中国的运费到付货物,到付运费手续费为货物的航空运费和声明价值附加费总和的2%。最低收费标准为CNY100。
空运出口报价单见表3-3-1。
表3-3-1 空运出口报价单
(二)委托运输
货代要与托运人签订国际货物托运书 。国际货物托运单是托运人办理货物托运时填写的书面文件,也是据以填开航空货运单的凭据,表单上列有填制货运单所需各项内容,并印有授权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在货运单上签字的文字说明。它既是一份契约文件也是货代理后续工作的依据。其格式如图3-3-1所示。
图3-3-1 航空货物托运单
托运书的填写要规范和认真。具体内容见表3-3-2。
表3-3-2 托运书的填写要求
(三)配舱订舱
1.预配舱
货代汇总所接受的委托和客户的预报并输入电脑,计算出各航线的件数、重量、体积,按照客户的要求和货物重、高情况,根据各航空公司不同机型对不同板箱的重量和高度要求,制订预配舱方案,并对每票货配上运单号(一般情况下,航空公司会将运单定期发放给与其有运价协议的航空货代公司)。
2.预订舱
货代根据所制定的预配舱方案,按航班、日期打印出总运单号、件数、重量、体积,向航空公司预订舱(因为此时货物还没有入仓库,预报和实际的件数、重量、体积会有差别,留待配舱时再做调整)。
3.配舱和订舱
核对货物的实际件数、重量、尺寸与托运书的预报数量的差别,按照机型、板箱型号进行配载,对舱位、板箱有效利用、合理搭配。
预订舱单见表3-3-3。
表3-3-3 预订舱单
【实践小贴士】
对于一次批量较大,要采用包机运输的,需提前办理包机手续。一般情况下,至少需在发运前1个月与航空公司洽谈,并签订协议(以便航空安排运力,办理包机过境、入境、着陆等有关手续),如货主找空运代理办理包机,则应在货物发运前40天提出申请,并应填写“包机委托书”。
(四)接收货物、接收单证
1.接单
包括托运单、报检报关委托书、报检单、报关单、发票、箱单、合同副本等。
以上单据的审核要点如下。
(1)发票、装箱单:发票盖公司章(业务科室、部门章无效),表明价格术语及价格(包括物价样品的发票)。
(2)托运书。
①货物品名栏(包括体积及尺寸),填写是否过于笼统,如“鱼罐头”不应笼统地写为“食品”。物品,对于危险品则应要求注明其专用名称和包装级别。
②收货人姓名和地址栏,代理人应了解收货人所在城市名称是否属于不同国家中的重名城市。
③托运人签字栏,是否有托运人的签字。
(3)报关单:注明经营单位的注册号、贸易性质、收汇方式,在申报单位处加盖公章。
(5)许可证:合同号、出口口岸、贸易国别、有效期要符合要求,与其他单据相符。
(6)商检证:商检证、商检放行单、盖有商检放行章的报关单均可,商检证上应有海关放行联字样。
(7)进料/来料加工核销本:要审查进料/来料加工核销本上的合同号与发票是否相符。
(8)索赔/返修协议:要正本,双方盖章;外方没盖章的,签字也可以。
(9)到付保函:运费到付的,必须提供。
(10)关封:必须提供关封。
2.接收货物
接单后,由于货主要求代办国内段运输,公司安排车辆将发运的货物运送到货代公司指定的仓库,并注意检查货物。实践中,到门服务或到接货地点提取货物。
(1)基本要求。托运人的货物包装要求坚固、完好、轻便;为了不使密闭舱飞机的空调系统堵塞,不得使用带有碎屑、草末等材料做包装;包装上要详细写明收货人、通知人和托运人的姓名和地址;若包装出现轻微破损的情况,应在货运单的“Handing Information”中详细标注对包装材料的具体要求。
(2)对包装材料的具体要求。
①液体类货物。瓶装、罐装或桶装的容器内至少有5%~10%的空隙,封盖严密,每个容器的容量不得超过500毫升,还需外加装有内衬物和吸湿材料的木箱包装,并在木箱上加“易碎物品”标贴。
②易碎物品。每件重量不超过25kg,包装上贴“易碎物品”标签。
③精密仪器和电子管。若为多层包装,则内衬物要有一定弹性,包装上贴“易碎物品”和“不可倒置”。
④混运货物。若为分别包装,则不得包含下列货物:贵重货物、动物、骨灰、外交信函、行李包等。
航空公司对货物的最小尺寸要求:10cm×20cm×30cm。
3.标记和标签
接货后,认真检查货物是否贴有标记,没贴的补上,同时给每件货物贴上标签。
(1)标记:记号。内容包括: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合同号。
(2)标签。
①识别标签:说明货物的运单号码、件数、重量、尺寸、始发站、目的站的一种运输标志,分为挂签和贴签。
②特种货物标签:说明货物性质的各类识别标志,分为活动物标签、危险品标签和鲜活易腐物品标签。
③操作标签:比如向上、保持干燥。
【学生任务】
请根据鲜花的特点和运输要求,收集或设计适用的标签。
(五)填制运单
1.航空运单
航空运单是承运人签发给发货人表示已收妥货物接受托运的货运单据,是航空货物运输的凭证,是订立契约、接受货物和运输条件及关于货物的重量、尺码、包装和件数等的初步证据。它仅是一种收据,不是货物的物权凭证,是不可转让的运输单据。填制航空运单是空运出口业务的最重要环节,运单填写得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货物能否及时、准确到达目的地。航空运单是发货人收结汇的主要有效凭证。
直接运输的货物,填制航空运单,并将收货人提供的货物随机单据钉在航空运单后面; 集中托运的货物,必须先为每票货物填开航空货代公司的分运单,然后再填开航空公司的主运单,所有分运单与随行单据装入一个信封,钉在主运单后面。
2.性质和作用
航空运单是承托双方的运输合同,本身不能代表其项下的货物,也不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通常不具有可转让性。
航空运单的主要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是承托双方之间缔结货物运输契约的凭证;
(2)是承运人接收货物的证明文件;
(3)是运费结算凭证和运费收据;
(4)是国际进出口货物办理报关的必备单证;
(5)可作为保险证书;
(6)是承运人组织货物运输的依据。
航空运单各联及用途见表3-3-4。
表3-3-4 航空运单各联及用途
3.航空运单的填制(www.daowen.com)
航空运单有主运单和分运单。航空主运单是由航空公司签发的货运单。航空分运单是由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或集中托运人(即航空货代)签发的航空运单。
航空运单有正面、背面条款之分,虽然不同航空公司有自己的航空运单格式,但各航空公司所使用的航空运单大多借鉴IATA所推荐的标准格式,差别并不大(表3-3-5)。
填制基本要求如下。
(1)航空运单要求用英文大写字母打印,各栏内容必须准确、清楚、齐全,不得随意涂改。
(2)航空运单已填内容在运输过程中需要修改时,必须在修改项目的近处盖章,注明修改货运单的空运企业名称、地址和日期。
(3)航空运单的各栏目中,有些栏目有阴影。其中,有标题的阴影栏目仅供承运人填写;没有标题的阴影栏目一般不需要填写,除非承运人有特殊需要。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①始发站机场:需填写IATA统一制定的始发站机场或城市的三字代码,这一栏应该和⑪栏相一致。
INTA统一编制的航空公司代码,如我国的国际航空公司代码是999。
运单号。
②发货人姓名、住址(Shipper’s Name and Address):填写发货人姓名、地址、所在国家及联络方式。
③发货人账号(Shipper’ s Account Number):只在必要时填写。
④收货人姓名、住址(Consignee’s Name and Address):应填写收货人姓名、地址、所在国家及联络方式。与海运提单不同,因为空运单不可转让,所以“凭指示”之类的字样不得出现。
⑤收货人账号(Consignee’s Account Number):同③栏,只在必要时填写。
⑥承运人代理的名称和所在城市(Issuing Carrier’s Agent Name and City)。
⑦代理人的IATA代号(Agent’s IATA Code)。
⑧代理人账号(Account No.)。
⑨始发站机场及所要求的航线(Airport of Departure and Requested Routing):这里的始发站应与①栏填写相一致。
⑩支付信息(Accounting Information):此栏只有在采用特殊付款方式时才填写。
(C、E).去往(To):分别填入第一(二、三)中转站机场的IATA代码。
(D、F).承运人(By):分别填入第一(二、三)段运输的承运人。
⑫货币(Currency):填入ISO货币代码。
⑬收费代号(CHCS Code):表明支付方式。
⑭运费及声明价值费(weight charge/valuation charge,WT/VAL):
有两种情况:预付(Prepaid,PPD)或到付(Collect,COLL)。如预付在14A中填入“*”,否则填在14B中。需要注意的是,航空货物运输中运费与声明价值费支付的方式必须一致,不能分别支付。
⑮其他费用(Other):也有预付和到付两种支付方式。
⑯运输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在此栏填入发货人要求的用于运输的声明价值。如果发货人不要求声明价值,则填入“NVD(No Value Declared)”。
⑰海关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ustom):发货人在此填入对海关的声明价值,或者填入“NCV(No Customs Valuation)”,表明没有声明价值。
⑱目的地机场(Airport of Destination):填写最终目的地机场的全称。
⑲航班及日期(Flight/Date):填入货物所搭乘航班及日期。
⑳保险金额(Amount of Insurance):只有在航空公司提供代保险业务而客户也有此需要时才填写。
㉑操作信息(Handling Information):一般填入承运人对货物处理的有关注意事项,如“shipper’s certification for live animals(托运人提供活动物证明)”等。
㉒A~㉒L货物运价、运费细节。
㉒A货物件数和运价组成点(No. of Pieces RCP,Rate Combination Point):填入货物包装件数。如10包即填“10”。当需要组成比例运价或分段相加运价时,在此栏填入运价组成点机场的IATA代码。
㉒B毛重(Gross Weight):填入货物总毛重。
㉒C重量单位:可选择千克(kg)或磅(lb)。
㉒D运价等级(Rate Class):针对不同的航空运价共有6种等级,分别是M(Minimum,起码运价)、C(Specific Commodity Rates,特种运价)、S(Surcharge,高于普通货物运价的等级货物运价)、R(Reduced,低于普通货物运价的等级货物运价)、N(Normal,45 kg以下货物适用的普通货物运价)、Q(Quantity,45 kg以上货物适用的普通货物运价)。
㉒E商品代码(Commodity Item No. ):在使用特种运价时需要在此栏填写商品代码。
㉒F计费重量(Chargeable Weight):此栏填入航空公司据以计算运费的计费重量,该重量可以与货物毛重相同也可以不同。
㉒G运价(Rate/Charge):填入该货物适用的费率。
㉒H运费总额(Total):此栏数值应为起码运费值或者是运价与计费重量两栏数值的乘积。
㉒E货物的品名,数量,含尺码或体积(Nature and Quantity of Goods [ incl. Dimensions or Volume]):货物的尺码应以cm或in为单位,尺寸分别以货物最长、最宽、最高边为基础。体积则是上述三边的乘积,单位为cm3或in3。
㉒J该运单项下货物总件数。
㉒K该运单项下货物总毛重。
㉒L该运单项下货物总运费。
㉓其他费用(Other Charges):除运费和声明价值附加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根据IATA规则,各项费用分别用三个英文字母表示。其中前两个字母是某项费用的代码,如运单费就以AW(Air Waybill Fee)开头。第三个字母是C或A,分别表示费用应支付给承运人(Carrier)或货运代理人(Agent)。
㉔~㉖分别记录运费(Charge)、 声明价值费(Valuation Charge)和税款金额(Tax),有预付与到付两种方式。
㉗、㉘分别记录需要付与货运代理人(Due Agent)和承运人(Due Carrier)的其他费用合计金额。
㉙需预付或到付的各种费用。
㉚预付、到付的总金额。
㉛发货人的签字。
㉜签单时间(日期)、地点、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
㉝货币换算及目的地机场收费记录。
表3-3-5 航空运单
续表
以上所有内容不一定要全部填入空运单。IATA也并不反对在运单中写入其他所需的内容。但这种标准化的单证对航空货运经营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航空货运业向电子商务的方向迈进有着积极的意义。
【知识链接】
OFLD 卸下、拉货 SSPD 漏(少)装
OVCD 漏卸(运过境) Damage 破损
Mislabeled cargo 贴错标签货物 Missing label 标签脱落
MSCA 少收货物 FDCA 多收货物
MSAW 少收货运单 FDAW 多收货运单
【学生任务】
思考:航空主运单与分运单的关系与流转。
(六)报检、报关和装板箱
1.报检、报关
将发货人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内容录入电脑,并在报关单上加盖报关单位的报关专用章,然后将报关单与有关发票、装箱单、货运单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备齐向海关申报。海关审核无误后在用于发运的货运单正本上加盖放行章、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
2.签发运单
货运单盖好放行章后还需到航空公司签单。航空公司的地面代理规定,只有签单确认后才允许将单、货交给航空公司。
3.编制出仓单
配舱方案制订后就可开始编制出仓单。出仓单主要载明出仓单日期、承运航班的日期、装载板箱形式及数量、货物进仓顺序编号、总运单号、件数、重量、体积、目的地三字代码和备注。
4.提板箱,装板箱
航空货运主要以集装箱、集装板的形式装运。订妥舱位后,航空公司吨控部门根据货量发放“航空集装板、箱”的凭证。货代凭此证向航空公司箱、板管理部门领取箱、板,同时领取塑料薄膜和网。
航空货代一般将2m3以下的货物交由航空公司拼装;大于2m3的大宗货物或集中托运拼装货物,一般均由货代自己装板箱。
提板箱时要注意:不要用错集装箱、板;不要超装箱板尺寸;货物要垫衬,封盖好塑料纸;封装整齐,结构稳定;对于大宗货物或集中托运货物,尽可能将整票货物装一个或几个箱板内运输,多余的货物也尽可能装一个箱、板,防止散乱、遗失。
(七)交接发运和费用结算
1.交接发运
(1)交单。
交给航空公司的单据包括:主运单和分运单、航空货物清单、出库仓单、装箱单、国际货物交接清单。
在实际操作中,航空货代一般在航班时间内向航空地面代理交接。
(2)交货。
把与单据相符的货物交给航空公司,交货前必须粘贴或拴挂货物标签,根据标签清点和核对货物,填制“国际货物交接清单”。
大宗货和集中托运货以整箱、整板称重交接;零散小货按票称重,计件交接。
航空公司审单验货后,在交接签单上验收,将货物存入出口仓库,单据交吨控部门,以备配舱。
2.信息跟踪
航空货代从接受委托开始,一直到将货物交收货人的整个过程,应始终与委托人及有关人员保持密切的信息往来。
货物装机后,货代即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对方准备付款、赎单、办理收货等,直至完成货物运输。单、货交接给航空公司后,航空公司会因种种原因,如航班取消、延误、溢载、故障、改机型、错运、倒垛或装板不符规定等,未能按预定时间出运,所以货运代理公司从单、货交给航空公司后就需对航班、货物进行跟踪。
需要联程中转的货物,在货物出运后,要求航空公司提供二、三程航班的中转信息。有些货物事先已预订了二、三程,也还需要确认中转情况。有时需直接发传真或电话与航空公司的海外办事处联系货物中转情况,及时将上述信息反馈给客户,以便遇到不正常情况及时处理。
3.费用结算
一般是货代公司与发货人、承运人、机场地面代理、国外代理人之间进行费用结算。
(1)与航空公司结算费用:支付航空运费及代理费,同时收取代理佣金。
(2)机场地面代理结算费用:向机场地面代理支付各种地面杂费。
(3)与发货人结算费用:向发货人收取航空运费、地面杂费、各种服务费和手续费。
(4)与国外代理人结算费用:国外段运费和利润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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