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预报船舶动态船舶到港前10日、7日、5日、3日、1日,向进口舱单的收货人或通知人发“船期预报”,并向收货人确认舱单内容是否正确,补充中文货名等。
1.建立航次档案
船舶到港前,收到船公司或其他代理的传真舱单/放货特别指示(如有)等有关资料,建立相应的船舶航次档案。
2.初步审核相关资料
初步审核传真舱单,主要根据海关要求审核舱单上每票货物的中文货名、收货人、质量、件数等。
3.预报船舶动态
船舶到港前10日、7日、5日、3日、1日,向进口舱单的收货人或通知人发“船期预报”,并向收货人确认舱单内容是否正确,补充中文货名等(集装箱班轮除外)。
4.电脑预录入
在客户确认舱单传真件后,在电脑系统上输入舱单的各项内容,输入时注意提单号、收货人、卸货港、存货地、中文货名、规格型号、件数、毛重、体积、箱号等的准确性。(www.daowen.com)
5.处理往来函电
对于船舶到港前收到的船公司或其代理有关修改进口舱单的函电指示,在电脑系统上做相应更改,并尽快通知外勤业务员在给口岸单位的舱单上做相应的修改。
6.处理扣货通知
(1)收到扣货通知后,应在台账和该票程提单正反面盖“暂不放货”专用章并登记时间,通知货主货已到,但暂不放货。
(2)接到放货通知后,立即在台账和提单正反面加盖“可以放货”专业章并登记时间、签名,同时通知货主办理提货。
(3)放货通知和其他进口资料一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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