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解决文献的逻辑意味着自然资源(或在我们这里是采掘业)的管理方式应该是政治解决的一个功能。这一采掘业治理办法是重要和有用的,因为它把重点放在制度与发展之间的关系上,同时分散了制度作为因果关系的首要地位,而代之将权力和政治置于所有分析的核心。这一框架表明,如果解决方案中的权力平衡不发生重大变化,那试图寻求部门治理方面的重大变革都不太可能成功。这就意味着,为改革所做努力的一个起点应该是分析现有的解决办法,找出在该解决方案内的回旋余地或“裂缝”(霍洛韦,2010年;博恩施莱格,2017年),并从中找出政治上可行的变化。这将与传统的改革战略非常不同,这些战略通常确定技术上理想的变革,并尝试实施这些变革,但最终与现有权力关系的性质和精英之间的协议相抵触。同样,这将有别于那些传统的反对资源开采的做法,这些做法侧重于直接抵制和宣传,但往往缺乏一种用于在精英之间运作和与其谈判、或以任何可能持续的方式改变政治权力的总体平衡的语言和战略。
对采掘业治理采取政治解决办法也是有益的,因为它提供了一套概念和类型学,使人们能够对围绕各种资源开采形式的各类政治进行比较讨论。政治解决方案主张制度变革对于改善采掘业、环境和发展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并认识到制度变革的驱动力主要是政治因素(卡尔,2007年)是一件事,而将这些政治驱动因素理论化、使它们能够在共同的类型学框架基础上进行系统和比较分析则是另一回事。政治解决方案框架提供了这样一个比较分析框架。重要的是,与将大规模采矿、个体和小规模采矿(ASM)和油气开采作为不同研究对象的大量采掘业研究不同,政治解决方案允许在同一框架内讨论这些不同的领域。它还可以将水电和大型基础设施等辅助领域纳入同样的分析。3这是因为主要的组织语言不是与行业相关的语言,而是描述权力、制度和秩序之间关系的语言。
正如政治解决视角有助于分析采掘业治理一样,我们也认为,讨论自然资源开采及其对发展的影响这一问题给政治解决文献带来了新的见解。特别是,对自然资源的关注提出了地点、数量关系和时间等问题,这些问题也有助于解释新的行为体是如何出现并掌握权力的,而其他行为体则逐渐衰落,不再是治理联盟的一部分。我们将在第六章根据四个国家的研究更详细地阐述这些想法。在这里,我们只是简单地概述了为什么对位置/空间、规模和时间/记忆的敏感性的这一弱点(或在许多情况下,完全不存在)是政治解决文献存在的严重局限性。
我们论证这一部分的出发点是“领土化项目”的概念(温赖特和罗伯逊,2003年;威尔逊,2004年;汉弗莱斯·贝宾顿和贝宾顿,2010年)。领土项目是正在努力以符合特定行为体或联盟的政治关切和意识形态关切的方式建设和管理空间。虽然很少有这样的框架,但政治解决本身就是领土项目。如果一个政治解决方案是通过对国家和制度的精英协议来确保社会秩序,那么这个秩序总是指一个特定的地理空间应该如何管理。广义上来说,如果政治解决涉及精英之间的谈判和与被排除在外的派别之间关系的管理,那么作为解决方案基础的领土项目则反映了解决方案各方不同的领土化项目之间的妥协,以及与被排除派别的领土项目的共存(并可能支配)。从这个意义上说,空间的组织是政治解决的结果。但相反的情况也是如此:这些不同的领土项目之间的矛盾和协同作用所设定的条件对解决方案进行了限制。这体现在不同的国家背景下,如何用不同的方法来解决中央集权/分权、单一州/联邦州、单一民族/多元民族和集中控制/领土自治之间的紧张关系。
自然资源的空间性往往是构成行为体及其领土化项目的一个因素。例如,合作采矿者作为政治行为体出现在玻利维亚高地实施自己的领土控制项目,这本身就是国家主导的采矿和现有矿藏的地理分布的结果(因为许多合作联盟是从这些矿山的废墟中产生的)。在赞比亚,矿工组成一个有组织的群体,开始作为矿区铜带省生产同一进程的一部分而出现,然后该群体继续实施以铜带省为中心(更隐性而非显性)的领土项目。与此同时,在加纳,酋长、首领和地方当局继承下来的空间管理结构影响着行为体如何从政治上进行组织以及围绕采矿和石油开发如何提出基于空间和身份的主张。(www.daowen.com)
在每一个例子中,我们都有地方的行为体在执行某种程度上与自然资源地理有关的领土控制项目。此外,在每一种情况下,这些地方的行为体都让人感受到他们在国家政治中的存在,并参与了正在与国家精英就谁应该获得底土资源和(或)采掘业的租金应如何在领土和“中央”之间分享等问题而进行的谈判。这些例子有助于说明这样一种观念,即任何特定的解决方案也是解决中央和地方之间权力和机会分配的办法,这种分配(再加上关于团结和权力下放的自治之相对重要性思想的力量)则是构成政治行为体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秘鲁采矿部门,一些最重要的角色是地方各级政治领导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强大,部分原因是底土资源的地理位置、分权的想法以及地方各级政府的结构相互交叉(例如,沃茨,2004年b)。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地方各级领导人的政治和领土项目是同一种类型。例如,在该国北部,一位区域政府的主席(他本人是该地区社会动员的产物)是阻止矿产投资扩大的关键人物。相反,该国南部的另一位区域政府主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为该区域提供了更大的保护和利益,并以此作为调解资源开采冲突的手段,使一个大型铜矿项目得以开发。在这两种情况下,这些领导人之所以变得重要,是因为地方各级行政权力的存在(否则他们不会成为区域主席),也因为他们所阐述的领土项目的政治共鸣,以及这些项目与采矿地理交叉的方式。
这些例子也很重要,因为它们指出,个人和集体行为体通过围绕自然资源开采开展有争议的政治活动而出现在各个地方,然后凭借能够在国家舞台上行使权力而成为“国家”行为体。这反过来又提醒人们,“国家”精英本质上并不是代表“国家”。这些精英并不是为“国家”而生,也不一定要以国家的主要城市中心为基地。相反,他们被定义为对影响一国大部分或全部领土的决定行使权力的能力。他们之所以成为“国家精英”,是因为他们积累了资源,使他们能够对国家和社会资产和权利的总体分配产生影响。换句话说,所有行为体都是以地区为基础的,但他们对其他地方其他行为体施加影响的能力不同。某些地方更容易产生具有这种国家规划的行为体,而首都确实就是这样一个地方。这两个秘鲁的例子表明,拥有大量矿产资源和可能产生很大租金的领土也容易出现这种行为体。这些行为体所追求的政治项目的类型及其对政治解决的影响,都受到他们出现的地方这些情况和其他性质的影响。
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能够影响国家政治解决、或迫使自己进入国家政治解决核心的地方行为体都是在自然资源的支持下出现的,但很多人确实都这样做了。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然资源视角特别提请人们注意,在任何政治分析中,了解国家解决方案中各方(或强大的被排除在外的派别)以地方为基础的进程和以资源为基础的进程是非常重要的。跨国行为体也有类似的情况。事实上,正如历史上应理解某些行为体的“国家”性质一样,其他行为体的跨国性质也应理解。也就是说,行为体成为跨国行为体,就像行为体成为国家行为体一样。某些行为体是“跨国行为体”,这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他们已经获得了可以在其起源地和其主要地点所在的国家边境之外施加影响力的权力。反过来,这种对全球力量的获取是在其最初原生国家的领土内变得强大的先前过程中产生的。在这里,自然资源的地理学再次变得很重要。例如,像淡水河谷、巴西石油或中国铝业等采矿和油气公司在非洲或拉丁美洲就很有影响力,仅仅因为他们以前在其原产国家就是国家的重要公司和政治行为体。纽蒙特公司(位于秘鲁亚纳科查金矿的主要所有者)起源于美国西部的采矿;必和必拓则起源于澳大利亚的布罗肯希尔山;等等。
虽然这些问题并不是自然资源行业独有的问题,但聚焦采掘业确实有助于将地点、领土和标量关系这些主题置于思考以下问题的前沿,即政治解决方案是如何辩驳而又趋稳平衡的,某些精英又是如何成为精英解决方案一方的。聚焦自然资源也为政治解决方案的讨论做出了一个更重要的贡献。围绕采掘业进行政治争论的历史表明,不只是(效率、民族团结、发展等方面的)抽象概念有助于构成解决方案(希基等人,2015年),记忆也同样有助于构成解决方案。当然,许多东西在国家政治中被记住,但是矿物,以及20世纪的石油,常常以特别响亮的方式被记住。并非偶然的是,在爱德华多·加利亚诺的《拉丁美洲开放脉》(加利亚诺,1971年)一书中,乌戈·查韦斯给巴拉克·奥巴马的这本书记录了几个世纪的开采历史,西班牙在安第斯山脉的采矿具有突出的特点。默纳·圣地亚哥(2006年)认为,石油是墨西哥人身份的核心,对其国有化的记忆在关于如何管理石油行业的辩论中仍显得十分突出。赞比亚对铜的记忆,以及殖民国家对铜的开采,仍然影响着政治联盟和采矿治理建议。在加纳,酋长和传统当局之间关于矿物租金分配的争论往往以可追溯到前殖民时期的历史记忆为基础。在玻利维亚,白银和黄金既代表了前西班牙的伟大,也表达了殖民和帝国的征服和依赖,而锡则唤起了少数20世纪初期家庭的记忆,这些家庭变得异常富裕和强大,而对发展贡献却很少。围绕这些资源的政治永远离不开这些意义。更普遍的是,资源民族主义的思想——这有助于推动国家扩大对采矿和油气的控制——往往充斥着其他国家在过去利用过这个国家资源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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