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年人口总量大,位居全国第一。2020年,山东常住人口10 152.75万人,占全国比重7.20%,仅次于广东(12 601.25万人),位居全国第二。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1 536.41万人,占全国老年人口总数的8.06%,高于广东(5.67%)、河南(7.03%)、江苏(7.20%)、四川(7.43%)等人口大省,位居全国第一(见表10-1)。
表10-1 2020年全国人口大省分年龄人口数量一览表 单位:万人
2.老年人口比重较大,位居全国前列。2020年,山东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W)为15.13%,即100个人中就有15个老年人,处于中度老龄化阶段,位于辽宁(17.42%)、重庆(17.08%)、四川(16.93%)、上海(16.28%)、江苏(16.20%)、吉林(15.61%)、黑龙江(15.61%)之后,位居全国第八,较全国老年人口比重(13.52%)高出1.61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比重分级标准见表10-2。
表10-2 老年人口比重分级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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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国际上通常以4%和7%把人口发展模式划分为年轻型、成年型和老年型。基于此,结合山东省老龄化程度发展状况制订该分级标准。
3.老少比略高于全国水平,人口红利潜力较大。2020年,全国老少比(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与0~14岁人口比重)为75.24%,山东省老少比为80.60%,较全国高出5.36个百分点,低于北京(112.37%)、天津(109.51%)、辽宁(156.56%)、吉林(133.30%)、黑龙江(151.31%)、上海(166.20%)、江苏(106.47%)、重庆(107.36%)、四川(105.17%)等,位居全国第13。
4.老年人口抚养比较大,养老负担沉重。2020年,山东省总抚养比为51.31%,较全国总抚养比(45.98%)高出5.33个百分点,位列全国第8。其中,山东省老年人口抚养比22.90%,较全国老年人口抚养比(19.74%)高出3.16个百分点,排在重庆(25.48%)、四川(25.28%)、辽宁(24.37%)、江苏(23.61%)之后,位居全国第五(见表10-3)。
表10-3 2020年山东及全国老年人口比重、老少比、老年人口抚养比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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