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城镇空间均衡发展

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城镇空间均衡发展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纳入国家重点项目清单、国家军事设施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以及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实行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建设用地依法依规批准后,由国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合理布局新增长空间。重点支持德州、烟台、临沂、菏泽四大省级新区发展,打造区域发展战略支点,为国家和省重大战略落地预留发展空间。

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城镇空间均衡发展

强化增量空间精准投放。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对重大项目用地予以重点保障。对纳入国家重点项目清单、国家军事设施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以及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实行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建设用地依法依规批准后,由国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省级统筹指标,优先保障关系社会民生的项目、省政府公布的重大实施类项目、省重点外资项目用地,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支持的重大项目。

合理布局新增长空间。按照资源禀赋、承载能力和功能定位,引导各类新增长空间布局。重点支持德州、烟台、临沂、菏泽四大省级新区发展,打造区域发展战略支点,为国家和省重大战略落地预留发展空间。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青岛、烟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和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内,推行“标准地”供地比例由30%扩展到全部工业用地。(www.daowen.com)

引导各类城镇精明增长。各市县在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规模指标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城镇发展特点和趋势,分类提出人口和用地规模的调控措施。城市、县城和建制镇的新增人口人均建设用地分别控制在100m2/人、110m2/人、120m2/人以内。村庄居民点和新建农村新型社区人均建设用地符合现行的《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不宜超过100m2/人;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村庄适当预留新建用地,以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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