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山东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有序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全省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累计超700万人,累计发放居住证800多万张,居全国各省市区第4位。济南成为全国第三个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省会城市。市民化政策不断完善,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并围绕落实实施意见,配套出台一系列文件,形成了“1+N”政策体系。编制实施《山东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规划》,实现市民化规划设区市和城镇化试点县全覆盖。实施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与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挂钩机制,累计下达市民化奖励资金76亿元,安排城镇化试点专项资金 6.3亿元。
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取得积极进展,市民化政策逐项落实落细,加快推进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进程。在学有所教方面,从2016年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在就业服务方面,实施“山东省就业创业能力提升3项行动”,创建“四型就业社区”[1],加强社区就业创业服务,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在保障全覆盖方面,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在病有所医方面,全省远程医学中心省内联网医院达到300余家,实现县级以上医院全覆盖,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100%,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74元,开通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2 000余家。在住有所居方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补贴范围。(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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