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所有制理论看来,似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由国家作代表,实行国家所有制是天经地义、不可移易的。当用实践标准加以检验的时候,就会发现,几十年来国有经济效益低下、易生官僚腐败等顽疾表明国有制模式必须加以改革,否则社会主义就没有希望。因此,改革30年来所确立的指导性理论首先与国有经济相关联。
(1)基本经济制度理论。意味着公有制经济从“单一”成为主体,走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私有制从消灭对象到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同等享有国民待遇,根本上否定了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唯成分论”。
(2)国有经济控制力理论。不必拘泥于公有制比重,十七大因此更强调发挥国有经济的“三个力”——活力、控制力、竞争力,用以体现主导作用。正如人体各个部分的地位,头部与四肢是无法用体积和重量来衡量的一样,只要国家控制了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部门、行业和企业,尽管其经济总量在GDP中的比重并不占优,却是举足轻重的“头脑”部分,它们主导、支配、控制、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其他部分。
(3)公有制实现形式理论。实现形式=资产组织形式+经营方式。迄今已经找到的资产组织形式有非国有独资、合资、股份制(参股、控股)、股份合作制、合伙制、社会基金所有制、兼并、收购、出售、破产等。与不同所有制相对应的经营方式如下:股份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效实现形式,合作制是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股份合作制是中小型公有制企业的有效实现形式,承包制和租赁制等私人经营方式是小型公有企业的有效实现形式,私人经营也是个体经济和小规模私营企业的有效实现形式等。(www.daowen.com)
(4)按要素分配理论。这意味着与所有制结构变化相适应建立起个人收入分配结构,从单一按劳分配走向按劳分配主体、按要素贡献分配,鼓励资本、技术、信息、土地、房产等要素加大投入并参与收益分配。
(5)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理论。这一理论暗含着:以形成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中产阶级为标志,以进一步发展非公经济为抓手,以增加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前提,以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稳定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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