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概念本质特征的,必须是科学社会主义所特有的,同时又是正面的、本质的、动态的,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共同构成有机整体。
1.特有非共有
能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概念本质特征的,必须是科学社会主义所特有的。“特有”,一指区别于资本主义,二指区别于其他的社会主义派别,三指区别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历史的辩证法昭示:高举马克思主义大旗、奉行科学社会主义的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全国人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探索从传统计划经济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些非本质层次的次要特征自然不可能成为本质特征,无法成为“中国特色”组成部分。
2.正面非负面
能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概念本质特征的,必须是正面的。改革开放前盛行的个人收入分配上的“大锅饭”,“文革”中盛行的“红彤彤”“早请示晚汇报”,诸如此类的现象虽然属于“特有”,但属性负面,当然无法成为“中国特色”组成部分。(www.daowen.com)
3.本质非表象
能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概念本质特征的,必须是深层次足以反映本质经济关系的特征。“本质”要求成为“中国特色”的,也不可能是派生的非本质问题。如我国钢产量、轿车产量、造船吨位等几十种产品的生产量,连年稳居世界第一,成绩斐然,这是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成果,属于表象,不可能显示为“中国特色”组成部分。
4.动态非固态
能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概念本质特征的,又必须是动态的。社会主义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在发展,今天进入了习近平新时代;经过几十年的艰辛探索,发现中国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那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通过总结经验,我们走出了“斯大林模式”,实行了市场化改革;载入基本经济制度所确定的“公有制主体”应当是目标模式,不可能是初级阶段的过程特征,否则就无法进行所有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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