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审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简化了的普通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运用的一种独立的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一般是指那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争议不大、影响较小的案件。
(二)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普通程序是诉讼程序中的基础程序。
1.起诉与受理 起诉是审判程序发生的根据,起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其二,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其三,属于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案例8-5】 退休工人刘某去电影院看电影,散场时因出口拥挤被人挤倒摔伤,因此住院治疗共花医疗费300元。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为他寻找被告赔偿损失,但刘某说不出是谁挤倒他的。法院能否受理刘某的起诉?
【解析】 法院不能受理刘某的起诉。因为起诉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刘某不能提供被告信息,所以法院不能受理。(www.daowen.com)
2.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于确定的日期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
3.依法做出判决或裁定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依法做出的判定,它的形式是判决书。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对诉讼过程中有关程序问题和其他必须及时解决的问题所做的判定,它的形式是裁定书。
(三)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判,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程序。
上诉应当符合以下3个法定条件:其一,必须是符合条件的上诉人对符合条件的被上诉人提起上诉。其二,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日,逾期不提起上诉,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便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上诉,案件即告终结。其三,必须提出上诉状。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尽快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上诉案件的审理与裁判结果:确认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的,应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应依法改判;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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