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合同履行规则与约定不明确的处理方式

合同履行规则与约定不明确的处理方式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根据《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按下列规则履行。首先,当事人协议补充;其次,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再次,仍不能确定的,适用《合同法》第62条的规定:①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合同履行规则与约定不明确的处理方式

(一)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

根据《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按下列规则履行。

首先,当事人协议补充;其次,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再次,仍不能确定的,适用《合同法》第62条的规定:

①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②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③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④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⑤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⑥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案例4-15】 A市甲厂因购买B市乙公司的一批钢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问:合同的交货地是哪里?

如果乙公司随后将钢材送至A市甲厂,要求甲厂支付运输费用,甲厂拒绝。问:运费应该由谁承担?

(双方就上述纠纷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

【解析】 合同的交货地是B市乙公司的所在地,因为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义务一方是卖方B市乙公司。(www.daowen.com)

运费应该由乙公司承担。因为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义务一方是卖方B市乙公司。

(二)价格变动时的履行规则

这项履行规则,仅针对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在合同履行中价格发生变化时的处理办法。其内容是,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三)涉及第三人的履行规则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在履行中,由于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其不能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能依据合同内容要求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主张。

(四)履行方式变化时的履行规则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五)当事人发生变化时的履行规则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使其能顺利履行债务。如果没有履行通知义务,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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