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如何行使留置权?

如何行使留置权?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例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发生的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享有留置权。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但是甲汽修部拒不交付汽车,主张行使留置权。因为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如何行使留置权?

(一)留置概述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例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发生的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享有留置权。

【案例3-6】 甲将自己的汽车交给乙修理部修理,修理完成后,甲一直没有支付修理费。后来,甲将一台电视放在乙修理部,委托乙修理部保管。问:乙修理部可以留置该电视机,向甲索要汽车修理费吗?

【解析】 由于修理汽车与保管电视机不属于同一合同关系,因此不能主张留置电视机。但是,乙修理部可以主张留置汽车,向甲索要汽车修理费。

(二)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留置权人的权利主要包括:①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②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www.daowen.com)

留置权人的义务主要包括:①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③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三)留置权的实现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案例3-7】 2012年5月,黄某向王某借款60万元,杨某出具书面承诺:自愿以自有汽车作抵押,担保黄某的借款本息全部归还到位。2013年5月,借款到期,黄某只偿还了王某本金3万元及部分利息。为了保证债权的履行,王某于2013年10月找杨某催讨借款,杨某同意将其汽车变卖用于还款,但是该汽车目前在甲汽修部,原来2个月前,杨某驾驶该汽车过程中发生损坏,送甲汽修部修理完以后,修理费高达1万元,甲汽修部多次催杨某付款提车,但杨某无力支付,汽车被甲汽修部留置,2个月的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次日,王某向甲汽修部追讨汽车,主张抵押权。但是甲汽修部拒不交付汽车,主张行使留置权。问:王某、甲汽修部谁该先行使权利?

【解析】 本案中,甲汽修部该先行使权利。因为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甲汽修部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剩余的部分,王某可以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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