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法人分类及其特征

法人分类及其特征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不同标准,对法人可以作不同的分类。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按《民法通则》的规定,可以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两大类。企业法人指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体。国家机关只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才成为法人,才是民事的主体。

法人分类及其特征

按不同标准,对法人可以作不同的分类。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一)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又称法人企业。按《民法通则》的规定,可以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两大类。企业法人指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体。目前,农民可以设立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法人,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企业法人。

(二)机关法人

机关法人是指依法行使职权,从事国家管理活动的各种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国家机关只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才成为法人,才是民事的主体。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能以国家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只能以平等民事主体,而不能以法定管理职能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只能以本机关所必需的后勤服务保障为限,而不能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等营利性活动。机关法人不以登记方式成立,而依法以决议、命令、决定等方式成立。(www.daowen.com)

(三)社会团体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又称社会团体。我国的社会团体是由我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具备法人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包括人民群众团体,社会公益团体(如基金会),行业协会(如科协、商会、书画社等),学术研究团体(如各种学会),宗教团体,各种俱乐部等。

(四)事业单位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又称事业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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