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条款更加详细
许多早期物流服务合同的条款并不详细,这导致了不少误解与不满意。合同商与客户都吸取了教训,现在已不太容易犯早期的错误,对物流合同中应该注意的事项也已有了相当详细的清单。
2.合同方与客户所有层次间沟通的改进
缺乏沟通是和使用者之间建立紧密关系的主要障碍。物流供应商常常抱怨得不到有关中短期的客户业务模式改变或长期战略发展的信息,而客户则抱怨得不到有关系统出了问题时的及时信息。
以密集的信息为基础,可以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建立健康的长期关系。为了保证对关系认识的一致性,应使信息在两个组织间的各个管理层之间流动,并必须使之与每个公司的垂直沟通相结合。
3.联合创新(www.daowen.com)
对物流服务使用者的调查显示,他们对服务标准与作业效率基本满意,但是对创新与主动建议等方面则认为尚有不足之处。而物流合同商则认为,作为物流供给方,必须具有创新的自由,许多公司都抱怨得不到创新的自由,因为合同已严格规定了有关条款。而健康的长期关系需要双方的新思想与新观点及双方共同的创新意愿。
4.评估体系的改进
采用如运送时间、缺货水平、计划执行情况等标准对短期合同物流的审计,并不足以为长期合同项目提供有效评估。对长期合同项目的评估,应该采用短期操作性评估与长期战略性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同时,既要考虑硬的可以统计、测量的参数,也要考虑统计上较难测量的“满意”参数。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的结合,提供了评估托运人和承运人合作关系的框架。
5.采用公开式会计
虽然费用收取水平并不是第三方物流服务中的主要争议来源,但是,定价系统的选择会较大地影响合同双方关系的质量与稳定性,尤其是对专一型的服务。物流服务中单一性外协的缺点是无法与其他供应商的价格进行比较,因此,它们需要经常确认是否得到了与所付出的价格相对等的服务。越来越多的合同物流供应商通过提供详细的成本单,把管理费用单独列出与客户协商,并采用公开式会计及成本加管理费的定价方式,以打消客户的疑虑。因为公开式会计可以把服务于单个客户的成本区别开来,所以仅在专一的物流服务项目中适用。不过,即使在专一服务的情况下,合同双方的冲突也是难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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