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活动中的公司为了建立相互之间更有意义的关系,越来越重视与其他公司,包括与顾客、原材料供应商及各种类型的物流服务供应商的紧密合作。其结果是使许多公司成为供应链成员,第三方物流的概念在这一过程中逐步形成。
“第三方”这一词来源于物流服务提供者作为发货人(甲方)和收货人(乙方)之间的第三方这样一个事实。我国国家标准(GB/T18354—2001)“物流术语”中,将第三方物流定义为:由供方与需方以外的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业务模式。定义中的物流企业自然被称为第三方物流公司。
第三方物流公司可广义地定义为提供部分或全部企业物流功能服务的外部公司。这一广义的定义是为了把运输、仓储、销售物流等服务的提供者都包括在内。在这一行业中既有许多小的专业公司,也有一些大的公司存在。
第三方物流的出现是运输、仓储等基础服务行业的一个重要的发展。从经营角度看,第三方物流包括提供给物流服务使用者所有物流活动。欧美研究者一般是这样定义第三方物流的:第三方物流是指传统的组织内履行的物流职能现在由外部公司履行。第三方物流公司所履行的物流职能,包含了整个物流过程或整个过程中的部分活动。
第三方物流是一个新兴的领域,已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像许多流行的术语一样,第三方物流这一术语的表达运用常因人和因地的不同而使其含义有很大的区别。此外,还有一些别的术语,如合同物流(contract logistics)、物流外协(logistics outsourcing)、全方位物流服务公司(full-service distribution company或FS-DC)、物流联盟(logistics alliance)等,也基本能表达与第三方物流相同的概念。一般的理解,第三方物流供应者并不是经纪人。一个公司要承担起第三方物流供应者的角色,必须能管理、控制和提供物流作业。(www.daowen.com)
此外,从战略重要性角度看,第三方物流的活动范围和相互之间的责任范围较之一般的物流活动都有所扩大,以下定义就强调了第三方物流的战略意义:工商企业与物流服务提供者双方建立长期关系,合作解决托运人的具体问题。通常,建立关系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战略联盟以使双方都获利。
这一定义强调了第三方物流的几个特征:长期性的关系、合伙的关系、协作解决具体的不同问题和公平分享利益以及共担风险。与一些基本服务如仓储、运输等相比,第三方物流提供的服务更为复杂,包括了更广泛的物流功能,需要双方最高管理层的协调。
第三方物流服务中,物流服务提供者需为托运人的整个物流链提供服务,供求双方在协作中建立交易关系或长期合同关系。这两种关系间还可以有多种不同的选择,如短期合同、部分整合或合资经营。物流服务供求双方的关系既可以只限于一种特定产品(如将汽车零部件配送给汽车经销商),也可以包括一组特定的物流活动,甚至还可以有更大的合作范围(如进出库运输、仓储、最终组装、包装、标价及管理)。在计算机行业中,物流服务提供者还可提供超出一般范围的物流服务,如在顾客的办公室安装、组装或测试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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