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政策推动机床再制造业发展

政策推动机床再制造业发展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再制造业不断得到国家层面的重视与政策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提出,支持企业开展机动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产品的再制造和轮胎再制造。试点还在继续的同时,再制造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升级。2010年5月,国家11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这是再制造的重要战略里程碑。在“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中提出“推动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

政策推动机床再制造业发展

近年来,再制造业不断得到国家层面的重视与政策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提出,支持企业开展机动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产品的再制造和轮胎再制造。

2005年6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问题,《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1、22号)选择确定了钢铁、有色、化工等7个重点行业的42家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4个重点领域的17家单位,作为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5]

2005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2199号)[6]。2005年12月,济南复强动力公司被确认为首家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标志着中国对再制造进行战略尝试的意愿。如同其他领域,中国在再制造战略的形成过程采取的是渐进式的方式。典型特征是:继济南复强之后,一系列企业被列为试点企业。试点还在继续的同时,再制造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升级。

2010年5月,国家11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再制造的重要战略里程碑。在“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中提出“推动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支撑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措施: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建立再制造产业发展标准体系;规范再制造环保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再制造服务体系建设。共提出6项措完善再制造产业发展措施:编制再制造产业发展规划;完善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相关法规;完善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建立再制造监督管理制度;培养专业人才;加大宣传力度。《意见》为再制造的发展做了战略铺垫,为后来出台一些政策提供了战略依据[7]。(www.daowen.com)

2010年,工信部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10〕303号)。《再制造产品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从2012年才开始认可机床为整机再制造,将其纳入认定管理中[8]。2010年10月,工信部批复了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为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将该基地的核心企业湖南宇环同心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和陕西中大机械集团湖南中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视同为再制造试点企业,予以支持。其中,湖南宇环同心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是国家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以生产精密、高效、数控系列磨床著称,其产品成为汽车内燃机航空航天等行业用户技术改造之首选设备。

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二批再制造试点初选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2009号),原则同意北京奥宇可鑫表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28家单位的实施方案,并确定为第二批再制造试点单位;提出了支持方式和力度:将对试点单位的重点工程、技术研发、旧件回收体系和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给予必要的支持[9]。按照《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801号)的要求[10],对再制造试点单位给予包括信用贷款在内的多元化信贷支持。国家优先将试点单位成熟的再制造技术、工艺和设备纳入国家鼓励的相关名录,将符合条件的再制造产品纳入国家再制造产品推广补贴的范围。

2013年7月3日,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的要求,支持再制造产品的推广使用,促进再制造旧件回收,扩大再制造产品市场份额,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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