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探索文化交流服务的创新路径

探索文化交流服务的创新路径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引导文化企业进行特色发展、融合发展和创新发展,共同形成面向区域和行业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

探索文化交流服务的创新路径

一、 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升级

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力推进“文化+”和“互联网+”战略,使互联网等高新科技在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等各环节得到有效的应用,全力推动文化产业与制造、建筑、设计、信息、旅游、农业体育健康等相关产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融合创新发展。一是加大文化新型业态的培育。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发展和推进以文化创意内容为核心,以数字技术等方式进行的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的互联网数字文化产业,加快培育形成文化产业发展新亮点。重点要在提升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化等新兴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上鼓励创新,同时要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二是积极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力推进和促进高新科技在演艺、娱乐、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传统文化行业中的应用,创新传统文化行业在内容创作、传播方式和表现手法等方面的创新,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传统文化行业发展活力。要加大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进程,积极促进共享和利用水平。要鼓励和引导网络服务、游戏游艺歌舞娱乐等行业的转型升级和提高,全面提高现代企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专业的市场化和国际化发展水平。三是加快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装备制造业和消费品工业的深度融合创新,加大提升文化产品的附加价值,以文化创意为引领,加快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力度。要鼓励和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的深度融合,以文化创新提升旅游创新,以旅游创新扩大文化的传播和消费。同时要积极探索和推动文化产业与农业的有机结合,创新开发农业文化遗产,支持发展集田园观光、教育展示、文化创意于一体的特色农业创新发展路径。鼓励和支持文化产业在体育竞赛表演、电子竞技、健康养老产业、中医药文化等新业态的创新结合发展。

二、 引领文化产业发展布局

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为引领,根据不同文化产业的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文化产业优势互补、相互协调、联动发展的布局体系。一是加强文化产业建设。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和完善具有特色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国际交流合作机制。要围绕文化产业协同发展创新搭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文化产业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国内外优秀文化产业的交流与合作,以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与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为抓手,充分发挥文化产业经济发展增长点。二是统筹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意、技术、人才、资金的优势,打造特色文化产业群,要支持具有文化特点鲜明和主导产业突出的地区和领域建设特色文化产业基地。要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平台全力推进具有竞争潜力的特色民族文化产品进入国内国际市场,促进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与民族文化的传承。要提供一站式文化服务平台,鼓励国内“一带一路”沿线文化企业“走出去”跨区域经营,建设具有代表性的特色文化产品生产和销售基地,实现文化和旅游互为目的地和客源地的新优势。三是搭建对外文化贸易平台。要充分利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创新优势,加快文化保税区的建设,形成具有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出口平台,鼓励和引导境内外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行业带动性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机构入驻自由贸易试验区。要稳步推进服务外包文化企业发展,加快促进文化企业自主创业、自主创新,加大研发核心科技产品,打造特色优势品牌。要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及时提供海内外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鼓励文化企业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技术标准制定。

三、 培育文化市场各类主体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培育和壮大各类文化市场主体,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推动形成不同所有制文化企业共同发展、大中小微文化企业相互促进的文化产业格局。一是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同时鼓励产业关联度高的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进行联合重组,要支持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来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充分发挥在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中的示范作用,推动建立健全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探索推进与国外具有竞争力的现代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革。要加大创新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落地发展,全力引导非公有资本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序进入、规范经营、大胆创新,营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和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环境。二是支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扶持文化领域的创新创业发展,支持“专、精、特、新”等类型的中小微文化企业在区内快速发展。要鼓励各方资本参与文化领域创新创业,支持文化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文化领域创新创业和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信息咨询、投融资、知识产权等各项服务。要支持鼓励利用互联网创业平台、交易平台等新型创业载体发展文化产业,拓宽中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发展渠道。三是完善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引导文化企业进行特色发展、融合发展和创新发展,共同形成面向区域和行业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要支持和创新建立文化产业园区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强化动态管理和完善退出机制。要加大对中小微文化企业和文化领域创业者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支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力解决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困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 扩大文化产品服务供给

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创新供给带动需求扩展,加大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方式,优化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结构,提升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一是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引导文化产业着力提升文化产品的内涵和质量。要鼓励文化企业深入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创意产品的创新开发。要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和社会力量深度合作,创作和创新具有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适应市场需要、满足现代消费需求的优秀文化创意产品。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传播手段创新,全面提高文化创意产品原创能力和营销水平,加强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创作与供给。二是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方式。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引导文化企业提供具有个性化、大众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采用个性定制、精准营销、社群共生、网络共享等模式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要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提升品牌培育意识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积极培育拥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文化企业品牌和文化产品品牌。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力实施文化企业品牌建设行动计划,显著提升文化品牌公共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快文化品牌的智库建设,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文化品牌实验室。三是重视发挥传统文化工艺。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鼓励传统文化工艺在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品牌意识和市场意识的设计改进、材料改善和制作改良,全面提高传统文化工艺产品的整体品质和市场竞争力。要鼓励和支持个人及相关单位激发文化创造活力,立足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现代生活需求形成丰富的传统工艺题材和产品品种,使传统文化工艺能够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应用。要鼓励个人、单位和企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产品商标,培育有民族或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工艺知名品牌。支持各地搭建文化平台,将传统工艺品的设计、生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和文化旅游等有机结合。

五、 加强引导文化产业消费

在自贸易试验区形成引领个性化、多样化的文化消费发展趋势,改善文化消费条件,释放文化消费需求,挖掘文化消费潜力,建立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一是改善文化消费条件。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优化文化消费设施环境。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参与机制,改进和完善政府投入方式,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文化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加强文化消费项目的拓展和创新。要加大开发文化消费服务平台和文化消费信息数据库平台,完善文化消费综合信息服务,加强文化消费监测分析。积极创新发展新型文化消费金融支持和服务模式,创新文化消费信贷产品,进一步提高文化消费便利化水平,多渠道加大对文化消费配套设施的投入力度,打造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文化消费综合体。二是释放文化消费需求。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优化文化产品供给结构,打造各具特色的文化精品,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要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税费补贴、积分奖励等多种手段,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要引导文化企业适应数字化、网络化发展趋势,发展文化电子商务,减少流通环节和成本,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的文化消费体验。要利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制度创新激发群众文化消费意愿,培育文化消费习惯,提高文化消费能力,引导文化企业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逐步建立促进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文化消费权益保护。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加快推进文化消费领域产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化对建设安全可信消费环境的支撑作用。加快建立健全简便、灵活、高效的文化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调解功能,适时建立民间文化消费仲裁机构。四是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鼓励文化企业通过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新设、兼并、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收购文化企业、演出剧场和文化项目实体。支持文化企业投资兴办海外文化出口贸易基地,建立境外文化产品和服务营销网点,推广和创设具有中国元素和中国风格的自主文化品牌,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国际市场营销网络。不断鼓励文化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性知名展会和对接洽谈活动,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www.daowen.com)

六、 健全文化业投融资配套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拓宽社会资本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机制。一是拓宽社会资本进入领域。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推广文化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参与重大文化项目和设施建设。要用好各类型政府投资工具支持文化产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各项政策措施,社会资本投资符合国家重点扶持方向的文化行业门类和领域可给予扶持。二是创新文化融资方式。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文化产业融资模式,推动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有效对接。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文化金融产品。要积极探索文化资产管理、文化产业融资租赁、文化保险等业务创新。鼓励发展文化金融专营机构、特色支行、文化类小额贷款公司等专业化机构。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扩大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和债券融资规模。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股权融资,引导面向文化领域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规范发展。三是优化文化融资服务。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工作。支持建立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推进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确权、登记、托管和流转服务。要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文化产业特点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广无形资产评估、流转和抵质押融资,完善文化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和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同时完善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建立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保险、版权质押等投融资服务体系,构建多层次文化企业投融资风险补偿分担机制。

七、 加速文化市场体系建设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加强文化产业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完善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加强文化产品流通,健全文化市场监管体系。一是增强文化科技创新能力。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围绕文化产业发展需求提升文化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研发水平。要支持数字文化资源开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快文化产品数字化和协同化步伐,加强文化领域重要装备、工艺、系统、技术平台等相关研究。要加快文化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要增强文化行业标准化意识,提升标准化应用水平,构建文化行业标准规范体系。要完善文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技术转移和科技项目成果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文化生产力。二是完善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文化市场业态,鼓励各类企业依法从事传播渠道建设,支持建立互联互通、安全高效的文化产品流通体系。要发挥各类信息网络设施和平台的文化传播作用,提升文化产品传播数字化和网络化水平。加强人才、技术、信息、产权和中介服务市场建设,支持版权代理、文化经纪、评估鉴定、担保、推介等文化中介机构发展。三是健全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和执法综合改革。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以文化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公开为监督约束手段,以警示名单和黑名单为基本制度,以行业协会开展信用评价、分类评定为辅助,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协同监管机制。要积极探索适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特点的监管方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要进一步整合文化市场执法权,加快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要加快建设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法律法规支撑体系,形成责权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系。

八、 完善文化市场体系配套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围绕文化产品提供方和需求方的有效对接强化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打通社会资本与文化产业对接渠道,促进高端文化艺术品引进来和走出去。完善版权创新、保护和服务体系,加快建立版权交易中心,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一是推进知识产权管理创新。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要制定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建立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发布制度。要创新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管理模式,规范无形资产保护、开发、利用及转让,探索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要鼓励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文化知识产权的传承与发展,引导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重点文化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支持在文化产业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二是培育知识产权优势领域。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组织“一业多会”试点,加强文化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要推进优势与特色版权产业发展,加快培育以动漫游戏、网络传媒、文化娱乐广告设计、文化软件服务、工业品外观设计等为重点的版权产业。要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充分发挥产业集群优势,推进产业集群商标和区域品牌集群建设,加快创立和培育文化演艺、文化创意、专业设计、文化节展等文化服务品牌。三是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强化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信息的动态分析与对策研究,开展文化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技术和出口产品的知识产权预警工作。要加大开展网络文学、音视频、游戏、动漫、软件等行业侵权盗版专项治理,查处侵权和传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信息的网站,曝光违法违规网络接入企业。要建立版权与公安、文化、工商通信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协同执法机制,形成共同参与的版权执法工作格局。加强国际贸易中的文化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出入境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九、 融入国际文化产业分工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全面提升对外文化贸易的质量和能级,将文化产品和服务输出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手段。主动参与国际文化产业分工协作,研究制定对外文化贸易相关政策措施,加快优秀文化产品、服务和文化企业走出去,提升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一是培育文化企业国际合作竞争优势。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构建对外文化贸易和海外版权交易服务平台,拓宽文化企业境内外交流渠道。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要积极为外向型文化企业开拓海外主流贸易渠道,组织文化企业参加各类国际性文化贸易活动或综合性服务贸易展览会,搭建国际贸易和项目合作的对接平台。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发挥自身优势深度参与国际文化产业分工协作,全面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鼓励各类企业和资本通过新设、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开展文化产业投资合作。要依托跨境电商的先发优势,建设国际营销网络扩大境外优质文化资产规模和拓展国际文化业务。二是搭建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平台和渠道。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完善对外文化贸易政策体系,健全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年度更新和发布机制,积极培育外向型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培育打造一批省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基地,鼓励文化企业借助电子商务等新模式新渠道拓展国际业务。要加强对外文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向文化企业发布海外文化市场信息。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开展交流推广活动,促进互联互通,构建文化产业生态体系。三是拓展文化产业国际交流合作新空间。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吸引外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我国法律法规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鼓励文化企业通过独资、合资、控股、参股和并购等多种方式在海外创建分支机构,兴办文化经营实体,实现海外落地经营,拓宽营销渠道。推动文化产业领域有序开放,提升引进外资文化产品质量和水平。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研究国际文化消费市场空间,寻求文化产品、服务和资本与国际市场的最佳对接口。支持文化出口企业与国际著名文化制作、经纪、营销机构合作,开拓国际市场,配合“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沿线城市积极开展对外文化贸易,扩大沿边地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文化贸易往来,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文化贸易的优势和潜力,形成全方位对外文化贸易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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