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九大报告对金融改革的发展目标提出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同时,《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也对金融改革发展提出了详细的目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全国统一市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财政制度,建立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体制。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推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杠杆率。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推进汇率和利率市场化,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加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保险资产交易机制。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完善国有金融资本和外汇储备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有效运用和发展金融风险管理工具。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目前,按照金融改革发展的目标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制度创新的要求,金融制度开放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形成了金融开放的基本制度框架。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与人民银行相继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出台了《关于上海自贸试验区银行业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资本市场支持促进上海自贸试验区若干政策措施》《保监会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等一系列支持意见,随后人民银行又对第二批广东、福建、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从自由贸易(FT)账户系统、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离岸金融以及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等多个方面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金融改革开放搭起了基本框架。二是建立了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操作模式,实现以“分类别、有管理”的资本账户开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首先建立了以资本约束机制为核心的宏观审慎和本外币一体化的境外融资制度,并上调了经济主体从境外融资的杠杆率,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以在宏观审慎的框架下自主从境外借入人民币或外币资金。但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资本账户开放的情况来看,自由贸易试验区还要进一步鼓励区内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并且大力推动以开展直接投资项下区内和境外间的本外币双向资金池业务以及集团内区内和境外间的融资业务,同时推进区内企业开展跨境信贷业务和债券融资业务。进一步扩大人民币存款利率浮动的上限,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的上限,逐步建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利率形成机制。加大放松试验区内对银行业的管制,推进区内市场体系建设,推动设立以人民币计价交易为中心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和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等,并向试验区内和境外投资者开放。三是扩大了人民币跨境使用功能,加速了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金融创新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平台开展了经常与直接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人民币境外借款、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等业务,丰富了人民币跨境使用渠道和境外人民币回流的渠道。四是改革了外汇管理体制,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别于2014年和2015年发布了《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则》和《进一步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不仅放宽了对外债权债务的管理,改进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的管理,还完善了结售汇管理,允许区内企业(不含金融机构)的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同时自由贸易试验区还要针对外汇业务建立更为宽松可控的外汇管理制度,吸引各类跨国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订单中心、结算中心等机构,将期货保税交割的试点扩大到试验区外的企业,进一步放宽融资租赁的外汇管理政策,对试验区内的金融租赁公司境外租赁业务实行备案制,同时将服务贸易纳入试点账户收支范围,大力拓展离岸账户理财和融资等业务功能。五是推进了利率市场化改革。在扩大人民币存款利率浮动上限的同时给予试验区内金融机构更大的负债定价权限,增强了金融机构主动负债管理的能力。同时顺应国际利率市场化的趋势,加快试验区内商业银行经营方式的转变,在稳定存贷业务的同时逐步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在整个收入结构中的比重。推出了市场化的存款保险制度来降低政府信用对银行存款风险的隐形担保,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六是开展了离岸金融业务。建立了以内外分离、适度渗漏为基本的离岸金融发展模式。严格区分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离岸金融业务,在账户设置、政策管理上将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严格分离。同时放宽离岸外汇管制,实行有弹性的金融政策,开放了外资银行和组建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使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群体,能够推进和开展商业银行规范化的业务经营,并对离岸业务实行资产风险管理,建立健全了自控机制和内部稽核制度,确保离岸业务积极稳妥地推进。七是完善了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建立了宏观审慎的本外币境外融资制度,明确了企业和金融机构均可按规定资助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的额度和结构,扩大了经济主体从境外融资的规模与渠道,同时通过建立对境外融资规模币种和期限相应的风险管理规则,有效地避免了外债的膨胀和币种错配,防范外债危机的出现。(www.daowen.com)
虽然金融制度创新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了突破和成绩,但在实际运行和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要注重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金融开放创新与市场企业的需求和预期差距,包括企业在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外汇管理体制运行方面,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和构建金融风险防范防火墙等方面的需求和预期。目前对于这些方面的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都出台了相对应的支持文件和保障措施,但在具体的实践和操作中效果还不明显,部分企业的需求和预期还不能完全满足。因此对于企业的金融需求,自由贸易试验区还要进一步加大开放的研究和出台更加具体的实操措施。二是要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的力度和步伐。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的初衷就是要以先行先试的步伐和魄力开创金融制度的创新,但是从自由贸易试验区已有的改革创新试验来看,目前多数改革试验进入了瓶颈期,并且对改革创新的推动和带动作用不高,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红利乏力。为此还需要大力改变现有的瓶颈期状况,加大试验改革的力度来推进金融制度的创新。三是要关注金融改革开放创新中的政策集成和协调落实问题。金融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各金融主管部门甚至多个不同的职能部门协同合作推进,这样综合集成后的金融创新政策才能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落地实施。但目前改革中的政策还存在集成性较差和协调力度不足的问题,这对金融创新工作的制度和落实推进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四是还要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透明度的问题。国家间对于金融开放和透明度非常重视,因此金融政策的制定和开放一定要具有明确的相关法规政策,并且制定的法规政策还要具有透明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假如制定的金融政策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前期还在开放后期则要收紧,那么就会造成公众和市场对金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产生怀疑,进而影响金融政策的效力,严重的还会影响金融生态环境,使我国的金融发展在国际上造成不良的影响力。为此在金融政策的制定和颁布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与国际上的金融制度相互借鉴和接轨,尽量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和全面性,避免因为金融制度缺乏公开性和透明性造成严重的金融风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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