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一是创新贸易改革新制度。增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国际航运和口岸服务功能,深化国际船舶、航运、陆运登记制度创新,推动相关登记配套制度改革。适时创新与国际配送业务相适应的海关监管制度,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力发展离岸贸易和转口贸易,放宽海陆空运货物直接运输的判定标准。另外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地方法人性质航运保险机构,加快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完善国际邮件互换功能,提高国际邮件通关效率。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在具有口岸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建设汽车整车、食用水生动物、肉类进口指定口岸以及邮件、快件转运口岸等多功能口岸开放地。
二是完善贸易窗口新功能。加快对标国际标准和借鉴联合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实施贸易数据协同、简化和标准化,对标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同时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覆盖领域拓展至技术贸易、服务外包、维修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将外贸企业资质备案、贸易许可和原产地证办理、货物进出口和船舶出入境申报、出口退税申报等国际贸易主要环节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整合归集通关、物流、金融等口岸及贸易数据信息,实现物流和监管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共享与“单一窗口”各相关部门和行业的标准规范融合对接,最大限度实现覆盖船舶抵离、港口作业、货物通关等口岸作业各环节的全程无纸化,推进贸易领域证书证明电子化管理,促进跨区域通关合作、数据互换和协同监管,加快进出口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和拓展可追溯商品种类,加强数据衔接和协同监管,扩大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商品和机构范围,推进企业信用等级信息跨部门共享。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拓展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制度适用范围,延长单证册的有效期,推进“单一窗口”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口岸信息互换和服务共享,通过银行机构或非银行支付机构建立收费账单功能,便利企业办理支付和查询。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出口货物专利纠纷担保放行方式,加快贸易货物平均通关放行时间。进一步压缩进出口商品和跨境邮件、快件通关放行时间。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试验区创新和拓展大型快递企业、邮政快递企业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设。
三是提升贸易便利新水平。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实施更为便利的加工贸易核销制度,建立以供应链为单元的新型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深入实施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将贸易货物试点从物流仓储企业扩大到贸易、生产加工企业并推广应用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制度。可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国检试验区,创新集成检验检疫综合性改革措施,加强口岸管理部门执法合作,拓展“一站式作业”,除禁止进出口和限制出口以及需要检验检疫的货物外,试行“一线放开、二线高效管住”的货物进出境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货物平均放行和结关时间体系化建设,构建规范的测算标准和透明的公布机制,依照自由贸易协定安排推动实施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和原产地预裁定制度。
二、 推动贸易转型新路径
一是创新贸易发展新规则。在贸易便利化发展上不断创新规则推进贸易领域各环节监管方式改革,优化口岸通关流程,加快提升通关环节货物平均放行时间。培育贸易新型业态和功能,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统筹开展国际国内贸易,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促进进口先进技术和资源类商品集聚,加快扶持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通关、融资、退税、保险等服务,最大限度实现覆盖海陆空抵离、港口作业、货物通关等口岸作业各环节的全程无纸化,推进贸易领域证书证明的电子化管理。加快深化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的试点,推动实施原产地预裁定制度,根据自由贸易协定规定推动实施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推进企业信用等级的跨部门共享,对高信用等级企业直接降低查验率,深化完善安全预警和国际竞争力提升的产业安全保障机制。
二是创新贸易合作新平台。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来扩大服务贸易双向开放。建立以政府部门“服务清单”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贸易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项目对接、海外市场拓展、技术共享等功能的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培育高端饰品、精密仪器、智能机器、集成电路、平板显示等加工贸易新产业集群,搭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平台。在对接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的同时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一带一路”沿线口岸三者之间的信息互换和服务共享平台建设。加快互联互通监管合作新模式在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开展多双边合作交流,在对外投资促进机构和境外投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上加快在法律查明和律师服务、商事纠纷调解和仲裁、财务会计和审计服务等方面业务合作。利用“一带一路”产权交易中心与技术转移平台,加快促进“一带一路”产业科技合作,推进能源、港口、通信、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国际产能合作和建设能力合作。
三是创新贸易转型新方向。加快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转型升级和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产业梯度转移的国际加工基地,完善以“整机+核心零部件+原材料”为核心的全流程产业链,探索“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的内陆加工贸易发展新模式。加快对跨境电商和全球维修等业态的发展,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的“两头在外”航空维修业态实行保税监管。建立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符合国家口岸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优先审理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口岸开放项目。创新服务外包示范及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的建设,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平台完善和提升海关监管、金融、物流等体系建设,加快跨境电商企业建设覆盖重点国别、重点市场的海外仓,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网购保税。加快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国际文化艺术品交易场所,依法合规开展面向全球的保税文化艺术品展示、拍卖、交易业务。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开展橡胶等大宗商品现货离岸交易和保税交割业务。跨国公司、贸易公司可建立和发展全球或区域贸易网络打造区域性离岸贸易中心。在具备资质的供油企业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供应业务加快建设保税油供应基地。
四是创新贸易服务新功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贸易试验区可通过信息通信网络提供跨境服务的模式,并在专业服务领域率先试点服务贸易跨境交付来探索兼顾安全和效率的数字产品贸易监管模式。服务贸易合法资金跨境收付可授予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权限。加快完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来建立服务贸易监测制度,在符合税制改革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探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扩围的税收政策安排。同时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具有较强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的国际航运枢纽,提高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赋予国际铁路运单物权凭证功能,将铁路运单作为信用证依附票据提高国际铁路货运联运水平,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依法合规建设能源、工业原材料、大宗农产品等国际贸易平台和现货交易市场。大力引进国内外航运企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区域总部或营运中心促进航运要素集聚。支持境内外企业和机构开展航运保险、航运仲裁、海损理算、航运交易、船舶融资租赁等高端航运服务以及专业化地方法人航运保险机构,打造现代国际航运服务平台。
三、 培育壮大贸易新业态
一是加快跨境电商贸易发展。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在符合相关监管政策前提下支持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时先理货后报关。鼓励企业建设出口产品“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同时开展保税备货、境内交付模式的跨境电商保税展示业务。完善跨境电商“一点多仓”监管模式来做大跨境电商业务量,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一带一路”和“海丝”沿线国家及地区增设海外仓、中转仓来加快海外商贸物流分销基地建设,做大跨境电商口岸业务流量。
二是加快平行汽车贸易发展。创新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取消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业务时限,完善平行进口汽车审价机制,推动试点企业适用预审价、汇总征税等通关便利化措施。在风险可控和依法合规前提下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平行进口汽车标准合规性整改等业务,推动实现自由贸易试验区汽车平行进口服务和管理平台与海关数据信息系统联网。在符合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全国平行进口汽车大数据中心、客服中心和销售定价中心,开展平行进口汽车售后服务标准建设。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定期举办平行进口汽车展会,在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探索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及其他机电产品(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除外)、一般消费品等平行进口。将整车保税展示交易延伸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同时培育提供整车进口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快创新争取开展二手汽车出口试点服务模式,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进口汽车整车保税仓储业务和保税货物质押融资业务,取消汽车制造行业外资股比及整车厂合资数量等限制。(www.daowen.com)
三是加快维修制造产业发展。创新维修和再制造业务,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项目境内外检测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维修监管模式,开展外籍航运船运维修业务,以及开展工程机械、数控机床、通信设备等进口再制造。探索与国际航空维修业特点和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模式,加大调整降低部分航材进口税率,对航空、船舶部附件保税维修采用“分送集报”监管模式以提高过境便利。加快发展技术创新和与商业模式创新相融合的新兴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对注册在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涉及跨关区的,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现行相关税收政策的前提下,按物流实际需要,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引进飞行驾驶培训、空中旅游观光、通用航空基地运营服务及相关科研机构,鼓励高端先进航空制造、零部件物流、研发设计及配套产业向自由贸易试验区集聚。
四是加快文化贸易产业发展。创新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和文化贸易管理模式。大力促进文化艺术、数字出版、动漫游戏开发、软件开发测试、中医药、技术等服务贸易发展。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创新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保税交易制度,实施商品备案自动审核、货到即时备案、涉税担保实时验放等措施。依法合规开展大宗商品现货离岸交易业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依法合规开展面向全球的保税文化艺术品展示、拍卖、交易业务,加大鼓励发展动漫创意、信息管理、数据处理、供应链管理等服务外包产业。创新文化服务海外推广模式,发展以传统手工技艺、武术、戏曲、民族音乐和舞蹈等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会展、品牌授权相结合的开发模式,鼓励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企业以项目合作方式进入国际市场,试点国外巡演的商业化运作。推进文物通过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出境审核工作,使用文物出境标识和文物临时进境标识推动文化贸易创新,将入境艺术品审批从确定清单到允许入境的时间最大限度压缩10个工作日内。
五是加快服贸平台业务发展。创新跨境服务贸易管理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金融保险、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高端服务领域的贸易便利化。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领头企业和国际品牌,提高服务外包产业国际竞争力。加快拓展与服务贸易相关的货物暂时进口便利,暂时进口货物单证制度适用范围以及延长单证册的有效期。探索兼顾安全和效率的数字产品贸易监管模式,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扩大中医药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准入,推动中医药海外创新发展。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完善挂牌竞价、交易、信息检索、政策咨询、价值评估等功能,推动知识产权跨境交易便利化。加快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合适领域分层次逐步取消或放宽对跨境交付、自然人移动等模式的服务贸易限制措施。
六是加快会展经济产业发展。加快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会展经济创新升级,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外开放平台吸引“海丝”国家、“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商品以保税展示交易或展览品的方式在会展中心开展国际大宗采购业务,推动海关等口岸单位协同创新为该项业务提供高效便捷监管服务。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会展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组建会展相关数据库,实现会展业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加快建设会展经济重点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会展业为中心构建聚合先进制造业技术服务中心等技术平台为电子信息、物联网等重点产业提供综合技术支撑,扩大与国际检测认证机构的互认范围,实现“一站覆盖、一窗受理、一检通行”。
七是加快转口离岸贸易发展。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开展转口贸易及离岸贸易,开展国际中转集拼和转口贸易等业务,为转口贸易企业提供单证审核、结算等方面的便利。加快建设能源、工业原材料、大宗农产品等国际贸易平台和现货交易市场,推进国际集拼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多货主、多货物、多国别的国内外混合拼箱业务,开展进口集拼货物拆箱审批无纸化,赋予国际铁路运单物权凭证功能,将铁路运单作为信用证依附票据,提高货物流转效率。
四、 推进贸易监管新模式
一是加快口岸功能信息监管。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延伸,将进出口货物通关物流信息系统、边检证件办理系统以及报关前单据准备、纳税电子支付、出口退税申报、航空铁路舱单申报和报关、货代、理货、港口等物流企业作业信息纳入单一窗口。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货物通关与检验检疫业务深度融合,实现报关单位注册备案申请“一次申报、一网办理、一本证书”。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开展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率先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新项目试点促进贸易便利化。
二是提升口岸通关提效降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鼓励贸易企业提前报关,加快进出口货物单证、信息流转速度。依托全国通关一体化进程,开展外贸企业全天24小时预约办理通关手续,对高级认证企业力争48小时内完成全部口岸业务操作。加快健全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特殊商品指定口岸、外贸综合服务发展相适应的通关管理机制,进一步在口岸通关提效降费并推进报关、通关与物流并联作业,建设“智慧港口”信息服务平台,减少人工环节,建立口岸通关时效第三方评估机制,全面提升口岸作业效率。
三是完善口岸快速验放机制。加快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完善口岸快速验放机制,深化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将检验检疫作业融入一体化框架和流程,实现“五统一”。加快推广“双随机、一公开”作业模式,应用“先期机检”“智能识别”“集中审像”等方式,提升口岸查验、检验的智能化水平,推动实现物流全链条智慧监管。推进实施“税费电子支付”“自报自缴”“汇总征税”“税收多维担保”等新型税收征管制度,取消纸质海运提单或提货单等单证材料,缩减进出口环节验核监管证件数量以及提高联网比对核查比例。加快海运小提单电子化进程,实施小提单无纸化操作,减少海运单证流转环节和时间。加快复制推广出入境特殊物品审批制度改革举措,建立特殊物品分类管理机制,由传统检疫查验模式改为根据等级判断风险大小实现快速通关。同时加快建立企业诚信管理机制,让企业提高自身安全控制体系,实现对高风险类特殊物品的有效监管。
四是构建贸易货物溯源体系。加快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出口商品溯源体系,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引入全球质量溯源体系,采集跨境贸易商品全链条信息帮助海关实施精准监管。企业在试验区借助溯源体系开拓市场,消费者通过“扫码”等方式获取商品质量安全信息,多方联动推动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将企业运营信息纳入监管系统。在试验区逐步实现基于企业诚信评价和商品风险评估的货物抽检制度,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检验检疫电子服务平台、数据交换平台和检验检疫智能执法系统建设,提高检验检疫对各类新业态的信息监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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