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商事制度创新目标的优化思考

商事制度创新目标的优化思考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是在监管化创新上,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探索外商投资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创新,要在实施外资准入备案制的基础上率先建立与国际贸易相适应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机制。

商事制度创新目标的优化思考

商事制度创新的目标是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将政府职能、角色和服务从全盘管理转向有限管理,从过度干预转向适度干预,从计划经济和行政指挥转向市场需求、法律法治为主,将直接控制的人治管理转为以间接管理的法治管理,切实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效能和质量。因此,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行商事制度改革就要以法制化改革、市场化监管、制度化变革、监管化创新和环境化提升为目标实现创新。一是在法制化改革上,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平台上加快与国际通行法律规则的对接和测试,尤其是在对企业设立、投资并购、知识产权、劳动就业、环境保护领域加强法律法规体系的探索创新,先行先试能够与国际化法治监管环境相对接的国际规则,制定如知识产权保护、仲裁制度、权益保护以及环保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市场秩序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建立、行政效率提升和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加快与国际法律法规的接轨。二是在市场化监管上,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政府投资管理模式,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以符合现代市场经济为要求,以市场规律、企业需求为主导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完善企业管理税务管理、风险投资产权交易等部门对企业及个人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营造与国际标准和国际化接轨的市场环境。三是在制度化改革上,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政府制度化管理创新,创新有利于市场准入快捷、市场监管高效、市场竞争公平等制度化建设。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速探索和制定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尤其是在财税体制、信用体系、监管模式及涉外经济管理等方面加快与国际制度的对接和接轨,真正形成管理制度上的创新改革。四是在监管化创新上,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探索外商投资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创新,要在实施外资准入备案制的基础上率先建立与国际贸易相适应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放宽和扩大现有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和投资备案制度,全面实施商事主体登记与许可经营项目审批分离的新型商事登记制度,加快创新事后监管,在信息披露、审计会计、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运用中加强公共服务监管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创新中介组织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管理。五是在环境保护上,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加快企业投资管理流程改革,以“互联网+”为依托全面实现在网上申报、登记、审批等综合性政府行政服务,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政务窗口服务效率,依法维护各类投资者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国内外企业提供公平有序、高效便利的市场服务环境。(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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