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一) 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
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海洋强国的要求,加快推进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发展海洋经济,形成对外开放新高地。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二) 功能定位及发展目标
表5-46 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基本情况
(三) 特殊任务及发展探索
一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允许港澳地区服务提供者按规定设立独资医疗机构,支持整形美容、先进医疗技术研发和孵化等行业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医疗机构可按有关规定开展干细胞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加快创新药品审批上市,对抗癌药、罕见病用药等临床急需创新药品实施优先审评审批。优化生物医药全球协同研发试验用特殊物品的检疫查验流程。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引入和创建国际医学组织,承办国际医学会议,给予医疗人才、先进医疗技术优先准入。鼓励在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专职医师职称晋升等方面先行先试。
二是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推进海洋工程装备研究院及重大研发、试验验证平台和智慧码头建设,发展涉海装备研发制造、维修、服务等产业。支持建设现代化海洋种业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加快优质水产苗种的检疫准入。优化海洋生物种质及其生物制品进口许可程序,加强海洋生物种质和基因资源研究及产业应用。推进国家海洋药物中试基地、蓝色药库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将海洋药物按规定纳入国家医保目录。试验区内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各类涉海金融服务,涉海高校、科研院所、国家实验室、企业与国内外机构共建海洋实验室和海洋研究中心。搭建国际海洋基因组学联盟,开展全球海洋生物基因测序服务。
三是深化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高标准建设中韩(烟台)产业园,创新“两国双园”合作模式。加强中日、中韩海关间“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构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以及检验检疫、标准计量等方面高效顺畅的合作机制。与日本、韩国合作确定鲜活农副产品目录清单,加快开通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创新自由贸易协定缔约方之间班轮卫生检疫“电信申报、无疫通行”监管模式。
二、 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
(一) 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
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着力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二) 功能定位及发展目标
表5-47 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基本情况
(三) 特殊任务及发展探索
一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建设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服务产业创新平台、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推进5G 试商用城市建设,打造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积极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旧机电产品维修和再制造,开展高端装备绿色再制造试点。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允许港澳台地区服务提供者按规定设立独资医疗机构,加快质子放射治疗系统、手术机器人等大型创新医疗设备和创新药物审批。鼓励外资设立研发中心,建设国别合作创新园区、协同创新中心、海外创新机构。完善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体系,创新知识产权融资产品。完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方便快捷的质物处置机制。推进职务发明创造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开展外国高端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建立住房、子女入学、就医社保服务通道。创新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及监管模式。
二是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建立多式联运中心,建立以“一单制”为核心的便捷多式联运体系。授予自由贸易试验区铁路对外开放口岸资质。规划建设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建设大宗商品集散中心,加快海外物流基地建设。搭建新亚欧大陆桥陆海联运电子数据交换通道。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口岸执法机构的机制化合作。推动将中欧班列(连云港)纳入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推动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扬子江生态文明创新中心,完善长江“生态眼”多源感知系统。
三、 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一) 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
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要求,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着力建设西南中南西北出海口、面向东盟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引领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二) 功能定位及发展目标
表5-48 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基本情况
(三) 特殊任务及发展探索
一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方式,与东盟国家共建联合实验室、创新平台、科技园区。充分发挥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作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与交易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方便快捷的质物处置机制。建立面向东盟的国际科技合作组织,深入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开辟外籍及港澳台人才绿色通道,建立科技创新引才引智计点积分制度。
二是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支持广西与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完善合作机制,实现物流资源整合和高效匹配。开通和加密北部湾港国际海运航线,北部湾港开行至中西部地区的海铁联运班列,与中欧班列无缝衔接。加快构建经西部地区联通“一带一路”的大能力铁路货运通道。加密中国-中南半岛跨境货运班列、国际道路运输线路。建立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班列全程定价机制,在东盟国家主要港口设立铁路集装箱还箱点,加快推进实施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依托现有交易场所依法依规开展面向东盟的大宗特色商品交易。支持在中国-马来西亚“两国双园”间形成更加高效便利的国际产业链合作关系。推动中国-马来西亚全球电子商务平台落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强与东盟国家在通关、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合作,大力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发展面向东盟的临港石化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产业精细化水平,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强与东盟国家在汽车产业的国际合作,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投资项目按照《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办理。发展以东盟国家中草药为原料的医药产业。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医疗机构与东盟国家依法同步开展重大疾病新药临床试验。试验区内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的技术能力,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干细胞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项目。加快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与东盟国家加强北斗导航、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业合作。支持中国-东盟博览会服务区域从中国-东盟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延伸。在国际会展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下,博览会扩大原产于东盟国家农产品的展示。
三是形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加快建设服务西南中南西北的国际陆海联运基地。深化泛北部湾次区域合作,加快推进中国-东盟港口城市网络建设。钦州港提升集装箱干线运输水平,北部湾港重大港航及公共项目用海用地。设立航运、物流区域总部或运营中心,开展国际中转、中转集拼、航运交易等服务。开展北部湾港至粤港澳大湾区的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深度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加快推进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推动经友谊关口岸的中越直通车范围延伸至西部重要节点城市。创新边境口岸出入境车辆电信检疫监管制度,加快推进跨境运输车辆牌证互认。鼓励发展中国-东盟跨境汽车自驾游,积极推动车辆、人员自助通关。支持边境小额贸易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边境贸易管理更加便利化,推进企业信用管理。充分发挥中国-东盟边境贸易凭祥检验检疫试验区作用,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工作。开展跨境劳务谈判,规范边境地区外籍劳务人员试点工作。(www.daowen.com)
四、 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一) 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
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要求,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建设国际商贸物流重要枢纽、新型工业化基地、全球创新高地和开放发展先行区。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建成贸易投资自由便利、高端高新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开放创新、政府治理包容审慎、区域发展高度协同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二) 功能定位及发展目标
表5-49 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基本情况
(三) 特殊任务及发展探索
一是推动高端高新产业开放发展。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收担保制度,允许展会展品提前备案,以担保方式放行展品,展品展后结转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予以核销。生物医药和生命健康产业开放发展,优化生物医药全球协同研发的试验用特殊物品的检疫查验流程。建立新药研发用材料、试剂和设备进口绿色通道,免除企业一次性进口药品通关单,实行一次审批、分次核销。适度放宽医药研发用小剂量特殊化学制剂的管理,在试验区内建立备货仓库,简化一公斤以内的药物样品、中间体出境空运手续。建立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和公共技术平台,开展基因测序技术临床应用,开展感染微生物、罕见病等基因质谱试点,开展医疗器械跨区域生产试点。设立医药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建设国家进口高端装备再制造产业示范园区。试点数控机床、石油钻采产品等高附加值大型成套设备及关键零部件进口再制造。放宽高端装备制造产品售后维修进出口管理,适当延长售后维修设备和备件返厂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入境维修复出口免于实施装运前检验。完善装备制造出口产品退换货制度,允许出口企业按照“先出口后回收”方式办理境外用户退换货业务。允许进口入境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二手研发专用关键设备。简化对非民用进口机电设备免3C认证手续。
二是引领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监管“沙盒机制”,推进绿色金融第三方认证计划,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披露试点,建立绿色金融国际标准。加快培育排污权、节能量、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碳排放权、水权、新能源现货交易。股权众筹试点在雄安股权交易所先行先试,发展大数据交易、数据中心和数字内容等高端数字化贸易业态。建立数字化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参与数据资产国际贸易规则和协议制定。兼顾安全和效率的数字化贸易监管模式,推进公共数据利用改革试点。建立大数据资产评估定价、交易规则、标准合约等政策体系。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资产交易,推进基于区块链、电子身份(eID)确权认证等技术的大数据可信交易。开展数据资产管理、安全保障、数据交易、结算、交付和融资等业务,建设从雄安片区到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的直达数据链路。支持发展数据服务外包业务,在数字商务发展示范区内建立影视、游戏和音乐等数字内容加工与运营中心,依法依规开展数字内容加工与运营服务。针对数字商务发展示范区内数字内容相关行业企业,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通过内容审查、行业自律、守信激励、黑白名单等方式实现监管全覆盖。
三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建立总部设在雄安片区的国际科学共同体或科技组织,已在北京、天津取得生产经营资质、认证的企业搬迁到试验区后,经审核继续享有原有资质、认证。符合条件的北京、天津企业将注册地变更到试验区后,继续使用原企业名称。建立人才跨区域资质互认、双向聘任等制度,在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根据个人意愿予以保留或调整。
五、 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一) 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
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沿边开放的要求,着力打造“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的重要通道,建设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的重要节点,推动形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放前沿。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交通物流通达、要素流动自由、金融服务创新完善、监管安全高效、生态环境质量一流、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二) 功能定位及发展目标
表5-50 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基本情况
(三) 特殊任务及发展探索
一是创新沿边经济社会发展新模式。依托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开展国际产能合作。适时出台姐告边境贸易区管理条例,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与周边国家推动实施“一次认证、一次检测、一地两检、双边互认”通关模式。推动机动车牌和驾驶证互认,简化临时入境车辆牌照手续,外国运输车辆可进入红河片区、德宏片区。深入推进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对毗邻国家输入的农产品、水产品、种子种苗及花卉苗木等产品实行快速检验检疫模式。建设境外农业经贸合作区,稳步解决跨境农业合作返销农产品检验检疫准入。“走出去”企业以境外资产和股权、林权、采矿权等权益为抵押获得贷款。积极推进与毗邻国家签署跨境人力资源合作协议,建立外籍务工人员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为来试验区开展商贸、旅游等活动的外国人提供入出境便利。开辟境外人员入境就医紧急救助通道。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贸、科技人员可向审批机关申请办理一次审批、一年多次有效出国任务批件。简化内地人员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提交的资料和手续。在国际会议、对外邀请、使节来访等需审核审批事项上,建立外事审核审批直通车制度。鼓励企业设立海外研发中心,支持云南与周边国家共建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是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加快推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陆路大通道建设,构建区域运输大动脉。建设昆明国际航空枢纽和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积极争取昆明航空枢纽建设所需的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国际航权。依托昆明电力交易中心逐步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跨境电力合作交易平台。开展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国际多式联运试点,推进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进程。加强冷链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快推进中缅、中越、中老、中老泰等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企业在周边国家运营(或参与运营)的货运车辆进入云南境内停靠和装卸货。建设成品油与天然气储备库。试点牛肉、天然橡胶等产品储备制度改革,支持红河片区、德宏片区建立大宗产品储备基地,依托现有交易场所依法依规开展有色金属、咖啡、橡胶、畜产品等优势产品交易,设立农产品、有色金属拍卖中心。加快创新药品审批上市,对抗癌药、罕见病用药等临床急需的创新药品实施优先审评审批。建立仿制药研发公共平台,加大对仿制药政策支持力度,引进境外仿制药公司和技术人员。云南疫苗产品开展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和国际注册,建立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旅游合作机制,打通连接多国的边境旅游环线,推出自驾游等跨境旅游产品,鼓励设立边境旅游试验区和跨境旅游合作区。
六、 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一) 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
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成向北开放重要窗口的要求,着力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打造对俄罗斯及东北亚区域合作的中心枢纽。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建成营商环境优良、贸易投资便利、高端产业集聚、服务体系完善、监管安全高效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二) 功能定位及发展目标
表5-51 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基本情况
(三) 特殊任务及发展探索
一是培育东北振兴发展新动能。推动国防工业体系与地方工业体系深度融合,积极发展航空航天、海工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人工智能等军民融合重点和新兴产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成立股份制电力现货交易机构,鼓励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年租政策,采用协议方式续期。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开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试点,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股权期权激励、优先购买股份等方式,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按国家有关规定可在科技研发企业兼职并获得报酬。高校、科研院所可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建设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新建扩建黑龙江石墨新材料实验室、哈尔滨网络安全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支持企业设立高寒、边境地区人才津贴。
二是建设以对俄罗斯及东北亚为重点的开放合作高地。建设面向俄罗斯及东北亚的交通物流枢纽。哈尔滨片区设立内陆无水港,根据运输需求及境外铁路建设情况,适时启动绥化至黑河铁路扩能改造,推进绥芬河至俄罗斯格罗杰阔沃区间铁路扩能改造。加快推进哈尔滨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积极争取哈尔滨航空枢纽建设所需的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国际航权。绥芬河片区设立铁路危险化学品办理站,建设进口能源资源国家储备基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自周边国家进口钾肥。成立独立法人的对俄罗斯购电运营主体,将俄罗斯电力使用范围扩大到黑河片区。试验区内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农业合作,建设境外农业合作园区,鼓励企业对境外投资合作所得回运产品开展贸易和加工。加快推进对俄罗斯饲草准入进程,在一线口岸设立种子种苗、冰鲜水产品等进口指定监管作业场地。建立与口岸贸易额、过货量、鼓励类与限制类产品等综合因素挂钩的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加快发展黑河黑龙江大桥桥头区经济,探索“两国双园”合作新模式。加快黑河寒区国际汽车研发试验基地建设。推进黑河口岸游轮(艇)界江自由行,研究大黑河岛设立国际游艇码头口岸。推进中俄博览会永久会址建设展会展品提前备案,以担保方式放行,支持举办大型国际冰雪赛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