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提出
中共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加大西部开放力度”,“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进一步强调要推进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作为我国改革开放总体战略布局进程中的重大举措,自由贸易港建设是新时期全球化和国内改革发展深刻变化的必然产物,是立足于陆海统筹时代来临、国家战略方向转移、政府职能转变、增长方式升级和积极参与国际经贸新秩序构建的破题之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范围包含海南全岛,比之前获批的18个自贸区面积总和还大。赋予海南经济特区改革开放新的使命,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国际国内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彰显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决心的重大举措。因此,中央决定在海南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意义非凡,是站在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背景下的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改革试验。
二、 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战略定位与建设目标
(一) 战略定位
发挥海南岛全岛试点的整体优势,紧紧围绕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把海南打造成为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
(二) 发展目标
对标国际先进规则,持续深化改革探索,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开放型生态型服务型产业体系。到2020年,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国际开放度显著提高,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法治环境规范、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生态环境质量一流、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贸试验区,为逐步探索、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体系打好坚实基础。
三、 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功能
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按照海南省总体规划的要求,以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科学安排海南岛产业布局。按发展需要增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以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主要开展国际投资贸易、保税物流、保税维修等业务。在三亚选址增设海关监管隔离区域,开展全球动植物种资源引进和中转等业务。
四、 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 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一是大幅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对外资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化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在种业、医疗、教育、旅游、电信、互联网、文化、金融、航空、海洋经济、新能源汽车制造等重点领域加大开放力度。取消蔬菜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外资股比限制。将增值电信业务外资准入审批权下放给海南省,取消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上网用户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外资股比限制,允许外商投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允许设立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中方控股)。放宽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至51%。取消船舶(含分段)及干线、支线、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外资股比限制。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须通过与中国政府批准的具有对外合作专营权的油气公司签署产品分成合同方式进行的要求。取消国际海上运输公司、国际船舶代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允许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设立的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承揽区内建筑工程项目,不受项目双方投资比例限制。允许取得我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境外专业人士作为合伙人,按相应资质标准要求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取消新能源汽车制造外资准入限制。
二是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对进出海南洋浦保税港区的货物,除禁止进出口和限制出口以及需要检验检疫的货物外,试行“一线放开、二线高效管住”的货物进出境管理制度。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数据协同、简化和标准化,实现物流和监管等信息的全流程采集,实现监管单位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以口岸管理部门的通关物流状态信息为基础,整合作业信息,形成完整的通关物流状态综合信息库,为企业提供全程数据服务。加强口岸管理部门执法合作,推行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实施海事、交通、船检三部门船舶证书信息共享。积极推进货物平均放行和结关时间体系化建设,构建规范的测算标准和透明的公布机制。扩大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商品和机构范围。依照自由贸易协定安排,推动实施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和原产地预裁定制度。拓展暂时进口货物单证制度适用范围,延长单证册的有效期。平行进口汽车企业可以使用价格预裁定、汇总征税等通关便利化措施。创新出口货物专利纠纷担保放行方式。支持开展海关税款保证保险试点。简化野生动植物出口许可程序。
三是创新贸易综合监管模式。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全面实施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两头在外”航空维修业态实行保税监管。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维修监管模式,开展外籍邮轮船舶维修业务。完善进口商品风险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安全风险监测,实施安全问题调查制度。建设重要产品进出口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重点敏感产品全过程信息可追溯,与国家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对优质农产品出口免于出具检验检疫证书和备案。优化生物医药全球协同研发的试验用特殊物品的检疫查验流程。完善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布局,加强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建设,打造重要跨境电商寄递中心,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设立大宗商品期货保税交割库。
四是推动贸易转型升级。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跨境电商、全球维修等业务。建立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海南享受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政策,建立特色服务出口基地。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完善和提升海关监管、金融、物流等支持体系,建设覆盖重点国别、重点市场的海外仓,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网购保税。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国际文化艺术品交易场所,依法合规开展面向全球的保税文化艺术品展示、拍卖、交易业务。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开展橡胶等大宗商品现货离岸交易和保税交割业务。跨国公司、贸易公司建立和发展全球或区域贸易网络,打造区域性离岸贸易中心。具备资质的供油企业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供应业务,建设保税油供应基地,将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权下放到海南省邮政管理局。
五是加快金融开放创新。充分发挥金融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作用,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大力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开放,为贸易投资便利化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六是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按照“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构筑全方位立体化开放通道。支持“一带一路”国家在海南设立领事机构,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技术转移等科技创新合作。推动海口、三亚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扩大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航权安排,提高机场航班保障能力,吸引相关国家和地区航空公司开辟经停海南的航线。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自由贸易园区在投资、贸易、金融、教育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与功能对接。
(二) 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
一是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依托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大力发展国际医疗旅游和高端医疗服务,对先行区范围内确需进口的、关税税率较高的部分医疗器械研究适当降低关税。开展干细胞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项目,依托现有医药产业基础,开展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鼓励中外航空公司新开或加密海南直达全球主要客源地的国际航线。举办国际商品博览会、国际电影节、中国(海南)国际海洋产业博览会等大型国际展览会、节庆活动以及文化旅游、国际品牌等适合海南产业特点的展会。优化国际会议、赛事、展览监管,进一步简化展品检疫审批管理。引进国际化的规划、建筑工程、建筑设计、仲裁、会计、知识产权、医疗健康、影视、会展等专业服务机构推进服务要素集聚。授权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定港澳专业人才执业管理办法,具有港澳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专利代理等服务领域专业人才经备案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打造联通国际国内的全球性商贸物流节点,促进港口、机场、铁路车站、物流园区等物流信息互通。加强冷链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打造出岛快速冷链通道,提供高质量的冷链快递物流服务。在交通运输领域完善快件处理设施和绿色通道,提高国际快递处理能力,服务带动跨境电商等相关产业集聚。建设以天然橡胶为主的国际热带农产品交易中心、定价中心、价格指数发布中心。设立热带农产品拍卖中心,完善跨境消费服务功能。
二是提升国际航运能力。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科学有序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培育壮大特色海洋经济,建设南海服务保障基地。建设具有较强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的国际航运枢纽,不断提高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大力引进国内外航运企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区域总部或营运中心,促进航运要素集聚。积极培育壮大外轮供应企业,丰富外轮供应品种,为进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船舶提供生活用品、备品备件、物料、工程服务和代理服务等。利用现有方便旗船税收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船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落户登记。扩大内外贸同船运输、国轮捎带运输适用范围,提升运力资源综合效能。境内外企业和机构开展航运保险、航运仲裁、海损理算、航运交易、船舶融资租赁等高端航运服务,打造现代国际航运服务平台。设立专业化地方法人航运保险机构,培育发展专业化第三方船舶管理公司。逐步开放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入级检验,将无船承运、外资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行政许可权下放给海南省。
三是提升高端旅游服务能力。发展环海南岛邮轮航线,邮轮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依法拓展东南亚等地区邮轮航线,不断丰富由海南邮轮港口始发的邮轮航线产品。三亚等邮轮港口参与中资方便旗邮轮公海游试点,将海南纳入国际旅游“一程多站”航线。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15天入境免签政策,优化对邮轮和邮轮旅客的检疫监管模式。建设邮轮旅游岸上国际配送中心,创建与国际配送业务相适应的检验、检疫、验放等海关监管制度。简化游艇入境手续,允许海南对境外游艇开展临时开放水域审批试点。实施琼港澳游艇自由行,建设一流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为出入境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国际旅行医疗服务。
四是加大科技国际合作力度。创建南繁育种科技开放发展平台,划定特定区域通过指定口岸管辖和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建设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立中转隔离基地(保护区)、检疫中心、种质保存中心、种源交易中心。推进农业对外合作科技支撑与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引进国际深远海领域科研机构、高校等前沿科技资源,打造国际一流的深海科技创新平台。搭建航天科技开发开放平台,推动商用航天发展和航天国际合作。
(三)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赋予海南省人民政府更多自主权,科学配置行政资源,大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试验区按照实际需要加大同类编制资源的统筹使用。深化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二是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借鉴国际经验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在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推动准入前和准入后管理措施的有效衔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准入相关行业、领域和业务。加快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全面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建立普通注销登记制度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相互配套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
三是深入推进行政管理职能与流程优化。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标准化。调整完善省级管理权限下放,推动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下放或委托。海南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事项由国务院授权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推行“极简审批”改革,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实施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实行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现“一口受理”“两验终验”,推行“函证结合”“容缺后补”等改革。清理规范基层证明,对暂不宜取消的实行清单管理。
四是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整合资源与数据,加快构建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涉及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大限度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施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围绕行政管理、司法管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社会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五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推进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推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包含行政执法、仲裁、调解在内的多元化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与维权援助机制,建立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完善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公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以及方便快捷的质物处置机制,为扩大以知识产权质押为基础的融资提供支持。鼓励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与交易机制。深化完善有利于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搭建便利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业。
六是提高外国人才工作便利度。为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和创业的外国人才提供出入境、居留和永久居留便利。开展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允许外籍技术技能人员按规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全球人才招聘制度和吸引外国高技术人才的管理制度。开辟外国人才绿色通道,深入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开展外国高端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建立住房、子女入学、就医社保服务通道。
(四) 加强重大风险防控体系和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以风险防控为底线,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外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投资适用《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行企业信息公示,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各部门间依法履职信息联通共享,建立大数据高效监管模式,加强风险监测分析,建立完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二是建立健全贸易风险防控体系。优化海关监管方式,强化进出境安全准入管理,完善对国家禁止和限制入境货物、物品的监管,精准高效打击走私活动。全面落实联合缉私和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构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出境安全风险信息平台。确保进出口货物的交易真实、合法,防范不法企业借助货物进出口的便利化措施从事非法融资、非法跨境资金转移等违法活动。
三是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有效履行属地金融监管职责,建立区域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严厉打击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www.daowen.com)
四是加强口岸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提高口岸传染病防控水平。坚决防范对外经贸往来中的生态环境风险,严格引进种质资源的隔离与监管,严格野生动植物进口管理,防止生物入侵对海岛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强口岸动植物疫病疫情监测,形成多部门协作的疫病疫情和有害生物联防联控局面。完善人员信息采集管控体系,加强对出入境核生化等涉恐材料检查力度。
五、 国际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借鉴
(一) 投资自由化
自由贸易港具有投资自由化的特点,首先普遍采取开放宽松的外资准入政策,并且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范围广。其次投资手续简易,不需要政府审批和核准,只要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即可。最后对外资多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
表5-39 国际自由贸易港投资自由化方面的比较
(二) 贸易自由化
贸易自由化最主要的体现和做法是不需履行报关手续,境内外货物自由进出港区。建立一口受理、综合审批和高效运作的服务模式,依托信息网络平台实现跨部门的协同管理,减少货物入港时间,提升货物进出口岸效率。
表5-40 国际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方面的比较
(三) 金融自由化
自由贸易港的金融自由化普遍采取宽松、自由、开放的外汇和金融政策,各种形式的合法收入都可自由进出并且外汇可兑换自由。
表5-41 国际自由贸易港金融自由化方面的比较
(四) 人员流动自由化
自由贸易港的人员流动自由化主要体现在自由港区内的人员不受国籍限制,符合基本条件和签证许可即可自由进出港区从事商业、社会公益等活动,并在就业、求学、旅游、永久居留等方面享受与本国同等的国民待遇。
表5-42 国际自由贸易港人员流动自由化方面的比较
六、 国际自由贸易港的相关制度建设
(一) 法律配套体系完善
国际成熟的自由贸易港都立足本国国情和对标国际通行惯例,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自由贸易港的区域性质、法律地位和运行规则,以确保自由贸易港各项政策的稳定性,进而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表5-43 国际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比较
(续表)
(二) 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完备
国际自由贸易港普遍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税收制度,不仅实行关税豁免还在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等方面给予进驻企业免税、减税、降低税率、退税等税收优惠。同时对重点发展的高端航运、金融、专业服务等领域和跨国公司总部、运营中心等功能性机构,自由贸易港还专门制定了针对性的特殊优惠政策。
表5-44 国际自由贸易港税收优惠政策比较
(续表)
(三) 政府架构层次简明
国际成熟的自由贸易港都形成了简明高效的管理架构。一国多区的国家(如美国)通常设有专门的宏观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各地的自由贸易港进行设区审批、监督、检查和协调管理。而一国一区的国家(如新加坡)则主要通过授权地方管理机构的方式进行直接管理。
表5-45 国际自由贸易港的管理机构设置比较
七、 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展望
一是要加大突破,发挥自由贸易港的综合作用和功效。自由贸易港是比自由贸易区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区域,对促进经济开放和经济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自由贸易港涵盖了自由贸易区和综合保税区的政策优势,能够在贸易、物流、加工和展销等功能上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探索、大胆尝试,在功能、政策、体制等方面更大的创新突破,在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出入境等方面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以海事、法律、金融、经纪为依托开展自由港服务业发展,打造国际自由港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服务贸易公共服务体系和贸易促进平台,加快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相融合的发展方式。
二是要深化功能,拓展优势、加快资源的融合升级。目前,国际上的自由区主要分为对外贸易区、自由贸易港、自由转运区、自由贸易特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形态,这些自由区名称各异、规模不同,政策和开放程度相差较大,但唯一具有共性的特征就是对海关监管都实施“境内关外”的政策。这就要求我国在进一步发展建设自由贸易港的过程中要加大对“境内关外”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在制定设计、技术引进、创新管理等方面对标国际,加大自由贸易港的开放度和自由度,在加快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金融开放化和人员流动便捷化上转型创新升级。
三是要先行先试、资源互补,加快各种领域创新突破。自由贸易港的核心是创新,而创新的根本在于制度突破,不论是国外的自由港还是自由贸易区其发展都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并且拥有完备的法制法规保障。我国虽然在国内设立了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进行制度创新的突破和探索,但由于我国在区位特点、经济基础、发展策略与水平上还存在差异和不同,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在制定和完善,因此在资源互补和各种领域的创新突破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另外,我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存在的形态也具有多种化,这种多元化造成在功能、政策、监管等方面的差异。因此,在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过程中应该借鉴国外自由区的先进经验,以完善和健全法制法规保障为基础开展建设推进,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统一化整合升级推进,如确有特殊情况的采用特定事项特事特办,除此以外确保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以统一的功能、政策、监管等一致对外开放,长远发展。
四是要统一标准、完善功能,推动海关高效创新发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是自由贸易港建设关键,在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过程中要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功能、政策、监管和法制进行整合,做到统一标准推动互补平衡,实现从外延扩张向内涵优化转变的发展。例如在功能升级上推动各类特殊监管区域都能在具备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两大基本功能上再具备综合保税区的各项功能;在政策拓展上能够在各类特殊监管区域实现统一的最惠国税收政策。在监管流程上能够统一海关的监管模式、作业流程、操作规范和信息化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快对标国际化监管模式,在自由贸易港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在法治建设上打破政策趋同模式,以自由贸易港为依托先期进行法制法规建设,确保自由贸易港的政策制定和管理措施更加国际化和自由化。在风险防控上加快推进企业信用等级建立,推动海关采取风险分级管理来加大联网监管力度,探索实行委托管理和稽查制度等方式加强风险防控。
五是要发挥优势,强化联动,以优势加特色全力推进建设。国际上成功的自由贸易港大多都是善于依靠天然的地域优势和资源特色来建设发展,我国在自然条件、区位环境、功能布局以及腹地经济等多方面有独特的优势,这也是我国建设自由贸易港的最大胜势。因此在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地域优势和发展机遇,将陆海空的优势强化联动,放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的功能,扩大区港联动的范围,将涉及的港口、机场、路网等实现数据交换、资源共享、综合开放的大格局来增强整体合力,加快建设层次最高、功能最全、优势最大和辐射范围最广国际自由贸易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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