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创新驻村帮扶机制,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的要求,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并报省委主要领导同意,《从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选派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于2015年2月13日印发。
从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选派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实施精准扶贫,加快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全面建成我省小康社会,现就从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选派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驻村帮扶单位的安排
(一)参与单位。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省属企业,省属本科院校,部分中央驻湘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到县安排。省派驻村帮扶单位安排在51个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到县的帮扶单位根据各县贫困程度、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数量以及帮扶单位的情况等统筹安排(具体到县安排见附件2)。
(三)驻村布点。每个省派驻村帮扶单位在所联系的贫困县分别确定1个贫困村定点帮扶,一定三年。驻点村由联村帮扶单位与县里协商确定,须安排在2014年新识别的建档立卡重点贫困村,要综合考虑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基层组织建设状况和当地经济发展区划等因素,省市县三级相对集中布点、连片帮扶。各驻村帮扶单位要在3月12日前将驻村定点帮扶的村名单报省扶贫办社会扶贫处审核备案。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在3月底前进村开展工作。
二、驻村帮扶干部的选派
(一)队伍组建。以每个驻村帮扶单位为主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个工作队一般由2名干部组成。帮扶村所在乡镇或县直部门安排1名干部联系协调。
(二)人员条件。选派驻村帮扶的干部应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作风扎实,身体健康,甘于奉献,廉洁自律,主要选派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干部。队长人选必须是中共党员,人员由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各驻村帮扶单位要在3月6日前完成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和队员推荐工作,填写驻村帮扶工作队基本情况登记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登记表,报省委组织部对口联系的有关干部处室审核(登记表见附件3、4)。
(三)挂任职务。各驻村帮扶工作队明确一人担任队长,任驻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四)待遇保障。干部驻村帮扶期间,党组织关系转至帮扶村,岗位职务、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均保留不变。给予驻村干部一定的伙食补助和工作经费,按财政规定给予驻村干部按每人每天30元的伙食补助,每村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元的办公经费,由派出单位安排。
三、驻村帮扶的主要任务
驻村帮扶的主要任务是,帮助贫困村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兴产业、解难题办实事、树新风促和谐,确保贫困村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
(一)制定实施帮扶规划。全面深入调研,摸清贫困村的基本情况,找准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原因症结,科学制定帮扶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好整村推进工作。(www.daowen.com)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建好用好村级活动场所,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支“永不走的工作队”。
(三)完成扶贫重点工作。围绕扶贫“十项重点工作”,抓好水、电、路、业、房、环境整治“六到农家”和教育、医疗、养老、低保、五保、村集体经济“六个落实”,使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能力明显增强。
(四)建立帮扶到户责任。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帮助村“两委”准确识别贫困人口,按照“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的要求,为贫困户建档立卡,因人因户施策,明确专人落实帮扶责任和措施,建立结对帮扶机制。
(五)宣传落实惠农政策。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激发扶贫对象自我脱贫的内在动力,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扶贫开发,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四、驻村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
选派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组织实施,省委组织部在驻村帮扶工作队的选派上发挥牵头作用,省扶贫办负责做好驻村帮扶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帮扶单位党委(党组)负责本单位驻村帮扶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全面落实驻村帮扶工作责任。
(一)领导联县示范。由一名省级领导联系一个贫困县市,指导该县帮扶工作队,推动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省级领导扶贫联县指导帮扶方案另行发文)。
(二)落实帮扶责任。各帮扶单位党委(党组)要把驻村帮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充分发挥联村单位的后盾作用,切实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选优配强工作队成员特别是队长,关心关怀驻村帮扶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把驻村帮扶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各市州、县市区要全力支持,加强工作指导和联系服务,让驻村帮扶干部安心在村工作。
(三)加强管理考核。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驻村帮扶考核办法,由省扶贫办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每年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进行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实行单列,不占单位指标。对表现优秀、各方面成熟的驻村帮扶干部,单位有合适岗位时,要优先提拔使用;对消极应付、不负责任的单位和帮扶干部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附件:
1.参与驻村帮扶的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名单(略)
2.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到县安排表(略)
3.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基本情况登记表(略)
4.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登记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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