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们上一节讲到,一个互联网项目的价值所在就是有大规模用户量,也就是有流量,当流量大到一定量级时,就要开始考虑变现的问题。流量变现的方法即盈利模式目前有3种:商品交易,做广告,增值服务。商品交易,是目前互联网项目流量变现主要形式,商品可以是实物产品,也可以是虚拟产品。这类互联网项目通常以内容来吸引流量,以信息传播为目的。
我们上一节讲到,一个互联网项目的价值所在就是有大规模用户量,也就是有流量,当流量大到一定量级时,就要开始考虑变现的问题。流量变现的方法即盈利模式目前有3种:商品交易,做广告,增值服务。
商品交易,是目前互联网项目流量变现主要形式,商品可以是实物产品,也可以是虚拟产品。这种盈利模式依靠的是交易场景的搭建,让商品完美地展示到用户眼前,保证用户购买过程中与销售人员的信息沟通,付款过程简单方便,售后服务快捷、高效,并逐步建立完善的交易体系。
做广告,就是刊发广告信息,收取广告费用作为营收。这类互联网项目通常以内容来吸引流量,以信息传播为目的。这种流量变现模式只要考虑如何建立优质的内容并将其传播出去,以便吸引更多的人来“关注”即可。但是,通过互联网做广告的人是谁?是传统品牌商,是电子商务平台,是服务提供者。所以,最终又回到了让用户“交易”商品的目的。(www.daowen.com)
增值服务,可以理解为购买“特权”,用户可以在网站上购买会员资格,以便享有网站带来的更多“特权”。这类网站盈利模式是,依靠内容吸引用户,并将内容进行分层,优质独家的内容需要购买,甚至是不看广告也需要花钱购买。从另一个角度看,增值服务也是电商形态之一,只不过交易的商品是虚拟的身份,是一种“特权”,这里涉及的“交易”,本质上又是电商。
所以,电子商务是互联网项目的最终“变现方式”。而电子商务运营,也能被认为是互联网运营的最终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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